为加强广汕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和准则〉局部修订条款(第6章交通设施)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3〕338号)相关规定,现将广汕铁路深汕特别合作区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广汕铁路深汕特别合作区段起止里程为DK194+675.2-DK215+028,具体为:广汕铁路深汕特别合作区段安全保护区范围按地面、高架线路的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桥梁边缘、车站结构外边线外扩10米,隧道段以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50米,局部范围结合铁路用地界做了过渡处理。
二、有关要求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原有土地权属不变。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划定,不涉及调整既有周边公路、河道、石油、电力和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区或者控制区,不影响既有周边公路、河道、石油、电力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区或者控制区的管理权利。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