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申请办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大鹏湾油库码头项目用海续期,已获得审批,现予以批复。具体通告如下: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期限 | 批复时间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大鹏湾油库码头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 构筑物(一级)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 | 0.731 | 至2041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6日 |
围海(一级)中的港池蓄水(二级) | 20.7303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