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圳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拟对〔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3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深圳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项目选址于〔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31地块,用地面积约44634平方米。根据已批准的〔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31地块用地面积18291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公共厕所、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规划(4%水面)。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原法定图则04-31地块调整为04-31-01、04-31-02两个地块。调整后,04-31-01地块用地面积1382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自行车停车场、公共厕所、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规划(4%水面);04-31-02地块用地面积4463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
3.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沙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大鹏新区新大东山片区地质公园路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9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55-28336315
附件:
1.〔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4-31地块图则调整公示文件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