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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以特殊考试方式招考外语专业公务员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10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满足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规定,以及省人事厅的有关批复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以特殊考试方式公开招考外语类专业公务员共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招考人数

  本次以特招方式共招录4名外语专业公务员,其中英语专业毕业生2名,俄罗斯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毕业生各1人。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考,深圳市内外户籍均可报考。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知识面较宽,能胜任外事工作。毕业时须获得所学专业学历及学位证书。

  3、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形象气质佳,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各项指标达到公务员录用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资格条件

  1、英语专业:要求男性,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翻译或同声传译专业,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2、俄罗斯语专业:男女不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语言交传流利,第二外语为英语,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考后验证)。

  3、西班牙语专业:要求男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语言交传流利,第二外语为英语,并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考后验证)。

  以上招录人员最高年龄为25岁。

  具体职位要求见《深圳市特殊方式招考公务员人员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及在校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若与市外事(侨务)办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报考时间和方法

  请于2008年1月10日~21日17:00,登录登陆深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szfao.gov.cn/,仔细阅读招考公告,确信符合报名条件的,下载《深圳市外(侨)办特招公务员报名表》填妥后,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szfao@szfao.gov.cn邮箱。不接受现场或邮寄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到1月21日下午6时,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学历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考生须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

  4、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将对报名表格所列内容及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报名者是否具备前往笔试考场申领准考证的资格。收到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同意的回复后,报名者下载打印具有“同意前往考场申领准考证”字样的《深圳市特殊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报名联系电话:0755-82105077  82105083

  四、笔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现场发放的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1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二)笔试地点:1月22日在深圳市外事侨务网站上公布。笔试考场设领证室、候考室、考试室。

  (三)笔试试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外语。综合知识和外语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综合知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外语题型为篇章翻译(俄罗斯语、西班牙语考生须加考英语阅读理解题)。

  (四)笔试安排:

  考生须于1月23日上午8:00前抵达领证室,凭下载打印的具有“同意前往考场申领准考证”字样的《深圳市特殊招考公务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形体身高测试,身体有明显缺陷或身高测量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准考证,合格者现场领取《深圳市特殊招考公务员准考证》,并进入候考室候考。8:45统一进入考试室,9:00准时开考,11:00结束(9:00时未进入考试室者视为弃权)。

  (五)笔试合格线于1月24日上午统一划定,并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确定笔试合格考生名单,并按以下原则确定考生的资格初审类别:

  A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录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此类考生应到现场接受资格初审。

  B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录名额3倍范围以外、5倍范围内的考生。此类考生暂不具备初审资格,但具有递补资格至初审结束。要求开通通信工具,留在考场附近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资格至初审结束。

  C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录名额5倍范围以外的考生。此类考生暂不具备初审资格,建议开通通信工具,留在深圳市内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资格至初审结束。

  D类:笔试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1月24日上午12时前在深圳市外事侨务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及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资格初审类别和初审地点,同时将电话通知A、B类考生。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1月24日下午3:00进行

  (二)初审地点:见深圳市外事侨务网站通知。

  (三)要求:列为资格初审人选且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的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依次递补进行审查,直至面试人数达到拟录名额的3倍或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审查完毕。

  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弃权)。

  (四)提供资料:资格初审时考生需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推荐意见、成绩单,以及证明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详细材料。毕业生推荐表(函)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亦可。

  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地方班就读的证明。

  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1月25日上午8:00至12:00。

  (二)面试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三)要求:考生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证缺一不可)。

  (四)成绩及体检人选公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医院将于1月25日下午18:00前在深圳市外事侨务网站上公布。

  各职位最终录用名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A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B代表该职位拟录用人数,C代表该职位最终录用名额:

  (1)A>3B,则C=B (A>3B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2)若A<3B,且A/3刚好为整数,则C=A/3;若A<3B,且A/3不为整数,则C为A/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C=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

  七、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1月26日,获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八、资格复审、考察及公示

  对于体检合格的考生,将由招考单位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外事侨务网站上公示7天。

  九、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录用,且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或有关文件规定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人事局申报办理录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08年1月31日。最高年龄25岁是指1982年1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查考网址如下:

  1、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

  2、深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 http:// www.szfao.gov.cn;

  3、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 www.testcenter.gov.cn

  附件:深圳市特殊方式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深圳市人事局  深圳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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