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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龙岗区2008年11月职员公开招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龙岗区 信息提供日期:2008-10-23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人事局的工作部署,为做好龙岗区2008年11月职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考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拟安排在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招考公告为准)。
 
  二、 招考范围和对象

 
  (一)招考单位范围。
 
  有编制员额空缺,经龙岗区人事和编制部门核准同意的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此次职员招考。

 
  (二)报考对象。
 
  2009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 招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考工作由深圳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监督指导。笔试考务工作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承担。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由龙岗区人事局组织。
 
  四、 招考程序及有关要求
  今年公开招考的程序按制定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顺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计划的制定和上报。
  1.计划上报的时间及程序。
 
  需参加此次公开招考的单位,须于10月24日中午12:00前将招考计划汇总上报龙岗区人事局。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深圳市人事局在审核修改招考计划后只向招考单位反馈一次,招考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核对修改内容,及时反馈“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确认。
 
  2.计划制定的相关注意事项。
 
  (1) 考生身份界定。
 
  2009年毕业的应届生和留学生按应届毕业生报考;2008年毕业暂缓就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深圳户籍(含深圳生源)毕业生和留学生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其余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
 
  (2)市外户籍人员报考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满3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的临聘人员或雇用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的雇员且目前仍继续在聘的,可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属市外户籍的,须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条件。其中,市外户籍人员所聘单位属区属单位的,只能报考本区职位;所聘单位属市直单位的,只能报考本系统市直单位职位。市内户籍的雇员或临聘人员则可跨区或跨系统报考。
 
  (4)报考职员的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3年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市内户籍人员(不含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身份报考的人员)、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报考的,报考年龄均可放宽到40周岁,不受具体职位年龄条件的限制。雇员、临聘人员在深圳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统一累计为临聘时间。雇员、临聘人员报考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5)各单位设置招考专业时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规定的专业进行设置,专业的设置必须与职位职责相符。
 
  (二)关于公告发布。
  招考公告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在市级报刊、市组织人事部门网站和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统一发布。
 
  (三)关于网上报名和笔试。
  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将在该中心网站公布。
 
  (四)关于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龙岗区人事局负责。有关要求按当次招考公告和招考工作指引执行。
 
  (五)关于面试。
  面试由龙岗区人事局组织。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保密的前提下,可根据职位需要科学命制多种形式的面试题,招考教师的可采用说课的面试方式,招考医生的可采用实操等面试方式,其他职位可采取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即兴演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
 
  为保证公平,面试考官组的组成须遵循以下原则:考官组由5人构成的,须保证至少有3名考官属非本单位考官;考官组由7人构成的,须保证至少有4名考官属非本单位考官。鼓励各单位聘请各行业的专家作为面试考官。
 
  (六)关于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聘用手续的办理。
  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等由龙岗区人事局负责。经招考各环节确定入围的拟聘人员,由各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为做好今年职员招考工作,各单位须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招考计划,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联系方式
 
  地址:龙岗区政府1412办公室龙岗区人事局职员与雇员管理科
 
  联系人:吴巍、刘浏枫
 
  电话:28905246
 
  传真:28911303
 
  电子邮箱:lgrsj-zhiyuan@163.com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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