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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岗苗圃场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1-04-30 08: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横岗苗圃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横岗苗圃场拟选址于横岗街道大康社区,用地面积180669.76平方米。根据[大康地区]法定图则(报签版),该临时用地的规划性质为林地,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对上述拟选址临时用地予以公示。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市民可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对上述临时用地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邮政编码:518172)。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28918936   传真:2890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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