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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1-16 17: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统计局

2022年11月16日

  2021年,我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持续提升,基础研究占比明显提高。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1年,全市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682.15亿元,比上年增加171.34亿元,增长11.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5.49%,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9.50万元,比上年增加5.81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市基础研究经费122.02亿元,比上年增长67.4%;应用研究经费153.06亿元,下降3.7%;试验发展经费1407.07亿元,增长10.0%。基础研究经费所占比重为7.3%,比上年大幅提升2.5个百分点;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9.1%和83.6%。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582.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61.98亿元,下降10.3%;高等学校经费35.20亿元,增长12.1%;其他经费2.54亿元,增长65.6%。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其他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94.0%、3.7%、2.1%和0.2%。

  分产业部门看,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253.78亿元,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3.19%,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5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5个,这5个行业的经费投入合计1291.02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83.2%(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百亿元的区有4个,分别为龙岗区(575.08亿元)、南山区(501.71亿元)、宝安区(216.54亿元)和龙华区(107.67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区有4个,分别为龙岗区、光明区、坪山区和南山区(详见附表2)。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78.76亿元,比上年增加42.13亿元,增长12.5%。其中,市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271.81亿元,占全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71.8%。 

  附表1:2021年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国民经济行业

行业

代码

R&D经费

(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

总计


1551.73

2.42

  采矿业

B

0.36

0.0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7

0.04

0.0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1

0.32

1.34

  制造业

C

1253.78

3.19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

2.05

0.69

    食品制造业

14

0.54

0.5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

0.20

0.11

    烟草制品业

16

0.63

0.57

    纺织业

17

1.26

0.94

    纺织服装、服饰业

18

3.24

1.2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

1.38

1.5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

0.43

2.55

    家具制造业

21

0.58

0.48

    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0.64

0.4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

3.70

1.2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4

3.54

0.2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

0.09

0.2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7.02

1.58

    医药制造业

27

20.35

4.63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

0.01

0.8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15.61

1.7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5.55

0.9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1

0.83

2.1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

2.70

0.43

    金属制品业

33

12.28

1.70

    通用设备制造业

34

38.21

3.1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63.56

3.50

    汽车制造业

36

24.59

2.8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7

3.08

1.7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

79.34

2.1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

934.87

4.00

    仪器仪表制造业

40

23.25

3.75

    其他制造业

41

3.87

1.8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

0.32

0.1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3

0.06

0.2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D

6.52

0.4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4

3.77

0.3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

2.13

0.7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

0.62

0.38

  建筑业

E

25.39

0.51

    房屋建筑业

47

10.17

0.47

    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2.55

0.30

    建筑安装业

49

1.24

0.2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0

11.43

0.7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

2.31

0.05

    道路运输业

54

0.08

0.01

    水上运输业

55

0.30

0.15

    航空运输业

56

0.23

0.07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8

1.13

0.0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

0.13

0.07

    邮政业

60

0.44

0.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

214.18

2.5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3

0.93

0.1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4

97.99

2.7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

115.25

2.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

10.67

0.36

    租赁业

71

0.39

0.37

    商务服务业

72

10.28

0.3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M

35.19

2.31

    研究和试验发展

73

6.03

9.29

    专业技术服务业

74

25.39

1.86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5

3.77

3.8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N

1.90

1.14

    水利管理业

76

0.10

0.6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77

0.99

2.67

    公共设施管理业

78

0.80

0.70

  卫生和社会工作

Q

1.07

0.84

    卫生

84

1.07

0.8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R

0.37

0.24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87

0.32

0.65

    文化艺术业

88

0.05

0.61

  附表2:2021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地  区

R&D经费

(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

全  市

1682.15

5.49

罗湖区

12.82

0.50

福田区

90.06

1.69

南山区

501.71

6.57

宝安区

216.54

4.90

龙岗区

575.08

12.79

盐田区

10.23

1.34

龙华区

107.67

3.81

坪山区

60.94

6.69

光明区

98.33

7.65

大鹏新区

7.19

1.94

深汕合作区

1.58

2.23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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