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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2年4月在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4-28 21: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现报告深圳市2021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2022年2月,市委书记王伟中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提出要以整改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1年12月,市长覃伟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要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标本兼治,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政府工作的实际成效。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市委书记和市长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确保审计整改成果落地见效。一是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将抓好审计整改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被审计单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计划、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按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将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与“争当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先行示范者,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推动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效应等紧密联系起来。二是主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在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审计查出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相关制度的出台,堵塞漏洞。三是市审计局加强跟踪督促,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形成合力。强化督促检查,通过会议座谈、实地检查、发函督办等形式实时跟踪督促,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整改期间,向所有被审计单位发出做好绩效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同时,着力强化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并将未整改到位的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成效

  2021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共涵盖推动基础研究、营商环境、民生事业等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问题,涉及37个整改事项,56家责任单位。截至2022年3月底,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改事项15个;由于各种原因限制,无法在整改期内全部完成整改,需要分阶段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事项15个;整改难度大,需要长期持续推进,正在整改的事项7个。

  各相关单位立足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整改取得实效。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1项;通过关联电子证照等措施促进“减证便民”,优化行政服务办事流程157项;多举措推动高中学位建设,到2022年3月建设完成新增高中学位1.45万个;全面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113个社区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落地,推动福彩公益金投入养老项目占比达55.01%;深入推进仪器设施共享,717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上传至共享平台;全面规范数字经济产业扶持体系建设,支持85家企业持续发展。

  (一)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基础研究机构的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涉及主管部门未建立基础研究机构的财政资助分类指引和长效机制;未建立基础研究机构理事会和负责人的统一管理机制,1家机构负责人存在违规领取薪酬;未规范基础研究机构设立独立分支机构的行为等3个事项,均正在整改中。市科技创新委主要采取三个整改措施。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基础研究机构财政资助长效机制初步方案,促进研究机构可持续发展。二是正在研究制订《深圳市财政稳定资助类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出台后据此会同组织部门制订科研机构领导人员选拔聘用规则,推动科研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规范化。同时,已将1家基础研究机构负责人违规领取薪酬问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三是在充分考虑产业部署基础上,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等单位,推进基础研究机构分支机构的科学设置。

  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共涉及3个整改事项,其中有12家机构202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考核的1个事项正在整改中。9家基础研究机构在建设期方案未审定或未下达建设期任务书情况下,主管部门仍向其拨付相关经费等2个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科技创新委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委托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对12家基础研究机构开展了筹建期验收评估和建设方案论证,对机构人才集聚、科研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同行专家绩效评价结果不断优化管理,研究制订《深圳市财政稳定资助类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对绩效管理评价、运用等进行了规定;二是委托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对6家审计指出的基础研究机构建设方案完成评估,将尽快启动建设方案的审定;三是在制订新的管理办法时,优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主管部门按照已审定的建设方案执行,无需再下达建设期任务书。

  2关于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总体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仪器设施对外开放共享程度低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通过健全仪器设备共享制度,改进共享管理手段以及加强宣传等措施提高开放共享水平。一是市科技创新委推动出台《深圳市深化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实施方案》,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作为科研机构评价考核内容。二是深圳技术大学出台了《公共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提升了各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截至2022年3月底,该校共计上传309台大型仪器设备信息至共享平台。三是深圳湾实验室通过预约管理系统向社会充分开放共享,通过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联合会等社会组织进行宣传介绍,目前已向3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仪器设备测试等开放共享服务。四是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按要求将相关设备在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上发布,同时将22台具有较广适用范围的仪器在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共享。

  仪器设施共享制度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涉及相关管理制度亟需修订完善等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科技创新委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研究修订《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进健全管理制度;二是发布了《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健全了考核监督制度。

  市仪器共享平台功能不健全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科技创新委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开展仪器设备预约使用流程、用户体验等方面功能的调研,结合调研报告积极推进市共享平台系统二期开发建设。

  仪器设施配置管理亟需提升的问题涉及的各项目主管部门对市本级财政投入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底数不清、未有效建立对接机制,主管部门未开展新购仪器的联合评议导致部分仪器重复购置、低效运行等2个事项,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采取加强摸底调查、强化评议等措施提升仪器设施配置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仪器设施的摸底统计和共享对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统计数据显示,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领域项目设备共计879台,总值8.47亿元。市科技创新委核查了332家单位,统计数据显示仪器总数为4895台,总值76.74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梳理制造业资助项目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做好纳入全市共享平台的前期工作。二是强化仪器设施购置评议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联合评议。市科技创新委强化联合评议的同时,督促管理单位加强内部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项目审批单位安排项目经费的重要参考。

  (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发利用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涉及未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政务数据标准等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取制定改革方案,开展立法调研,推动数据标准出台等措施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制度逐步健全。一是牵头起草了《深圳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将按程序报批。二是开展了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立法研究项目,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三是组织编制了《公共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深圳地方标准,正在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审批。

  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涉及307类数据资源未按相应频率及时更新、383项数据共享申请审核超时、629项数据共享申请长期未审核等3个事项,均已完成整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通过升级改造平台,健全工作机制等措施加强数据共享开放管理。一是开放平台已于2021年12月3日正式上线运行实时监测数据更新及催更功能。二是共享平台已于2021年9月正式上线审核超时短信提醒等功能,提升数据共享申请审核管理能力。三是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周期性的监督机制,强化数据共享需求时效性审核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对数据共享需求进行审核,按时更新数据。

  “减证便民”行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其中,7家单位政务服务事项仍要求行政相对人重复提交数据;4家单位在线政务服务事项预约功能未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等2个事项已完成整改。16家单位未充分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查询政务服务所需信息的1个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通过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数据共享,完善系统功能等措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一是市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通过关联电子证照、合理取消纸质件收取等措施优化办事流程。二是市公安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燃气集团等单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在线预约功能单点登录改造,实现了一次认证、全网通办。三是市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通过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删除重复提交的材料。

  2部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扶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涉及的问题涉及项目资助标准不完善,项目公示和投诉处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等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正在修订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增加“经审计核减的项目支出占项目申报支出超过60%的,项目不予资助,审计报告须对核减事项予以披露”的内容;二是正在研究修订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进一步明确软件开发类项目的资助标准;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促进了项目公示和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落实。

  未对资助计划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抽取获得数字经济等扶持计划项目的10%—15%企业开展后评价工作,截至2022年3月底,数字经济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四项扶持计划资助项目的企业经营状况后评价工作已完成。结果显示,数字经济项目补贴对85家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

  3部分国际会展运作管理效益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会展信息化管理薄弱的问题涉及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等事项已完成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通过打造信息集成平台等措施提升信息化能力和水平。一是市民政局打造了集展示交流、研讨会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慈展会云展平台,实现了从线下展会到数字化展会的转变。二是市特区建发集团搭建海博会“云展厅”,实现参展单位线上线下同步展示,目前,线上已搭建云展位超过600家。三是市商务局建立了深圳全球招商大会微网站信息系统,可实现会议邀请、嘉宾信息报备等功能,上线了深圳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管理系统及投资项目填报系统,相关单位可通过该系统提交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信息。

  会展市场化程度有待提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市民政局在2021年第九届慈展会筹办工作中,共募集社会化办展资金612万元,有效解决了展会筹办资金不足问题,确保了展会成功举办;二是市商务局筹办的深圳全球招商大会自2021年开始,采取“1场主活动+12场区级招商大会+N场产业招商大会及海外分会场”的系列活动形式筹办,市级专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主活动的策划、会务和宣传等,其余分会场活动通过市场化手段由相关单位筹办,促进了一批重大招商项目签约。

  部分会展绩效管理不善的问题涉及2个整改事项,其中,1个会展申报的参展企业数量未达预期目标的事项已完成整改。3个会展未对达成意向和签约成交的数量及金额进行跟踪统计的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两类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监管,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市贸促委下发《关于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理性的通知》,要求工作方案制定和绩效目标编制要科学合理。在2021年对近几年绩效执行情况较差的国际品牌特许加盟展项目,提出了终止执行的审核意见,不再使用项目预算经费,并在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不再编报该项目经费。对于预算执行进度偏低的“走出去、引进来”项目,将项目2021年度部分经费调剂给其他相关项目使用,并在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适当压减经费。二是打造高水平信息系统,着力促进会展管理能力和水平。市科技创新委系统梳理大会各项数据管理需求,研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大会数据管理平台,形成专属数据库。市商务局督促高交会成果交易中心制定科学、全面、细致的绩效指标体系,落实好绩效考评,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三)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高水平医院建设政策引领和资金使用效益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政策统筹引导作用不理想的问题涉及主管部门未出台高水平医院建设绩效评价办法,医学学科发展群有短板等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优化高水平医院绩效评价方式,采取年度监测与建设周期评价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中自动提取数据,重点关注诊治疑难、重点病种及医院日常运行等;二是着力打造布局合理的医学学科发展群,医学学科发展聚焦肿瘤、心血管等重大疾病诊疗,推动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学科发展体系。

  市级专项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涉及3个整改事项,其中,市级专项经费未结合建设周期和资金需求拨付,短期内结存较大的1个事项正在整改中。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经费资助与现有补助政策交叉重叠;部分专项经费投入和分配不合理,资金互相调剂使用等2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挥指导和监管作用,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单位科学制定2022—2025年年度专项经费支出计划,并与市财政局达成初步意见,今后将根据建设单位的工作进度,按需、分批下达建设资金,有效解决经费结存问题;二是相关医院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市人民医院制定了《2022年度高水平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的开支范围,对所有项目经费实行项目库管理,确保购置设备与高水平医院建设任务和目标任务相符;市第二人民医院调账1,313.11万元,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将2名科研人员薪酬资金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调账处理,解决了专项经费与其他预算内资金互相调剂使用的问题。

  2公办普通高中学位、设施供需矛盾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办普通高中学位的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教育局通过现有高中挖潜、新改扩建和重点建设“高中城”等多渠道推进高中学校建设,增加学位数量,缓解供需矛盾。截至2022年3月底,共计推动55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预计将在2025年新增学位11.8万个;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学校12所,共计学位1.45万个。

  部分学校设施无法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科学确定学校建设标准,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牵头组建深圳市学校规划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要求各建设主体单位满足学校办学基本需求的同时,科学统筹解决基本需求与个性需求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餐位、宿舍和教室等功能性设施不够的问题,市建筑工务署采取建设临时食堂等增加座位的措施解决学校食堂就餐位不够的问题,目前,深圳中学(泥岗校区)食堂座位数增加至2300个,第十五高级中学食堂座位数增加至1400多个。通过调配教师宿舍、设计优化等手段解决学生宿舍床位不足和教室使用面积不达标的问题。

  3部分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落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养老服务设施未覆盖全部社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持续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各区绩效考核体系,通过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新建服务设施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市113个社区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养老服务项目投入的福彩公益金比例未达要求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落实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工作使用要求的通知》,明确各区(新区)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家庭适老化改造、适度普惠型养老床位等养老服务项目。2021年市福彩公益金预算总额为3.5亿元,资助养老项目共计1.9亿元,占比为55.01%,达到了国家规定。

  部分补助管理发放不到位的问题涉及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与外部管理系统未实现信息实时对接共享,未按规定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等事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市民政局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管理系统合理设置发放清单提交时间、增加异动信息审查层级、加强信息更新频率核查等,解决与公安部门数据共享延迟的问题;二是将民政数据资源中心前置库挂接我市殡葬数据,每周进行更新,解决好殡葬数据未能实现全国共享的问题;三是增加多方协同核验渠道,要求市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不定期开展对基层工作人员的行为数据核查,加强与人社、医保、殡葬系统的数据对接;四是督促龙华、福田、南山和宝安四个区加紧追回违规发放的高龄老人津贴。

  养老服务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法治化建设。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养老机构登记与备案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的相关内容。推动将长期护理保险写入了《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医养结合质量评价规范》,建立医养结合机构评估制度。二是着力推动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工作。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助推养老服务质量健康发展。

  4部分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未达目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时序目标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市前海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积极推动国深博物馆项目前期审批工作,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28日开工;深圳自然博物馆等剩余项目正在提请审批可研报告、开展项目论证等。

  国际竞赛奖金及落标补偿费标准不明确导致设置差异大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阶段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平衡项目推进速度和资金需求,参考国际上实行的国际竞赛奖金和落标补偿费标准,统筹考虑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资金安排建议。

  部分项目未确定运营主体及运营方案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成立了深圳歌剧院筹建办、深圳自然博物馆筹建办等3个机构作为项目运营主体,目前,正在编制完善项目运营方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了深圳海洋博物馆运营管理方案,正按程序报送审批。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截至2022年3月底,《2021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查出的问题仍有7个事项需长期持续推进整改,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涉及体制机制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创新持续推进解决,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的问题;二是受限于工作程序等客观因素,需要一定的时间推进整改,如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未达时序目标的问题。

  下一步,各相关责任单位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工作。一是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统筹安排审计整改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对主要环节亲自推动,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科学精准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对市级专项经费使用效益不高、部分项目未确定运营主体及运营方案等管理类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探索,健全管理制度。对主管部门未建立基础研究机构的财政资助分类指引和长效机制等问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在加快推进改革创新中促进问题解决。三是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加强绩效考核、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约谈等方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不断深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市委审计委员会已审定通过我市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抓好审计整改的领导和落实,健全工作运行、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

  附件:深圳市2021年度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正在整改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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