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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斥资1亿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信息来源:龙岗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1-08-08 11:1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长姜建军指出,要本着对下一代负责任的态度,发展龙岗的民办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民办教育水平,规范管理、存优去劣,推进龙岗民办教育事业转型升级。

  为大力扶持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龙岗区将于年内投入一亿元作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民办学校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评估奖励资金,这是记者8月5日从龙岗区政府四届七十六次常务会议上获悉的。

  区长姜建军主持了当天上午召开的区政府四届七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龙岗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等议题。

  据悉,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目的,在于鼓励优质办学,促使举办者依法办学、规范化办学,充分调动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全面提高龙岗区民办教育水平,确保民办教育和谐、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

  据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等级评估及规范化奖励、民办学校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评估奖励等。

  此外,区各级教育部门还将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依法办学特别是在教学质量、安全、计生等方面管理优秀的民办教育机构,也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发展民办教育事业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区长姜建军指出,龙岗在全国率先设立政府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原则只有一个,就是要办好学。他说,要本着对下一代负责任的态度,发展龙岗的民办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民办教育水平,规范管理、存优去劣,推进龙岗民办教育事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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