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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将开展挂牌及上市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

信息来源:龙华区 信息提供日期:2022-08-09 09:4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从区金融工作局获悉,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若干措施》有关规定,该局将于近期开展龙华区挂牌及上市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

  此次受理工作面向2021年10月8日及以后,完成股份改制/上市辅导/上市或挂牌工作的企业,并分别针对境内上市资助、境外上市资助、新三板挂牌资助等类型给出真金白银的支持。

  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对完成股份改制、上市辅导并获得有关管理机构的正式受理、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助。

  对直接在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纳斯达克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企业,根据其对龙华区的综合贡献,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对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上述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根据其对龙华区的综合贡献,最高给予150万元资助。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且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助;对成功挂牌进入创新层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助。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在境内外上市的,补齐资助差额。

  申请境内上市奖励的企业,在完成股份改制、上市辅导或境内上市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申请境外上市奖励的企业,在成功挂牌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申请“新三板”挂牌奖励的企业,在完成挂牌且满12个月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方可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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