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深圳市盐田区监委举行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姜正宏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全体特约监察员现场签订了《履职承诺书》,2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深圳市盐田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盐田区监委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邓永泽、李雪梅(女)、杨磊、吴滨、吴巍(女)、易群兰(女)、周灿龙、段晖、郭昶宾、黄美华(女)等10名同志为深圳市盐田区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9月。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更是凝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特约监察员和全区纪检监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特约监察员要强化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既要当好监察工作的“监督员”和“参谋员”,又要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联络员”和“宣传员”,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制度优势。全区纪检监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服务保障,加强联络沟通,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整体工作中,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尽责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持续推动特约监察员制度落地见效,努力为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