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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5年度实施计划

信息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5-05-08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土地资源在空间和使用时序上的统筹安排,集约高效利用有限的国土空间,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依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近期建设规划”)等规划,根据国土资源部历年下达我市土地利用计划情况,围绕2015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 实施回顾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准备年,2015年的计划需要对照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在回顾总结2011-2014年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以确保完成近期建设规划任务,实现五年计划目标。

  (一) 2011-2014年计划成效

  年度计划始终紧跟发展形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完善计划编制思路、方法和手段,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空间资源保障工作。为了更好地承载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各项功能,近年的计划从以往注重“做大增量”向现在突出“盘活存量”转变,在降低土地供应规模的同时,逐步推动已有低效土地资源的二次开发,注重挖掘低效空间资源的利用潜力。到2014年,实现年度存量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占总供应规模比重达69%。

  通过计划引导,保障城市有质量的稳定增长,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良性发展。主要表现在:不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的供应力度,期间供应3736公顷重点保障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使得城市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持续突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用地保障,供应627公顷,满足了城市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需求;坚持落实基本生态线、蓝线、基本农田保护等规划,推进各类公园绿地、水域等管理线的划定及基本农田的保护与改造工作,不断扩大市民绿色福利。

  (二) 2014年实施回顾

  2014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750公顷,实际完成土地供应1368.9公顷,完成计划的78.2%。其中,使用预留指标115.6公顷,重点保障了上海交通大学深圳研究院基地、车公庙综合交通枢纽、南坪快速路三期、下沙片区整体出让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从结构上看,2014年分别供应产业用地156.4公顷,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94.4公顷,居住用地184.3公顷,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用地833.8公顷。计划供应满足了坪山华谊兄弟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龙岗平湖招商银行货币金融服务项目等经营性项目用地需求,同时保障了松岗人民医院、横岗中学、宝安中心区前海人寿保险项目等社会福利民生项目用地供应。

  1. 重视民生福祉工程

  2014年原特区外实际供应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累计508.6公顷,占全市实际供应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总规模的61%;存量建设用地实际供应占总供应规模的75.3%,以加快推进民生福祉均等化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民生幸福水平。

  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市积极拓展土地市场化供应的范畴,积极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民生事业发展新路。经过几年的酝酿,2014年成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养老用地,为全国首例。市场化土地供应范畴进一步从过去的工业用地、商品住房用地、商业用地等经营性用地扩展到民生领域,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回到供需矛盾这个本源,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场化与社会保障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 推进特区内外一体化

  全面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特区一体化进程,继续坚持存量建设用地供应为主的原则,推进有质量、可持续的深度城市化。2014全年,供应指标在空间上继续向原特区外倾斜, 65.2%的用地安排在原特区外。在用地类型的安排上,优先保障原特区外公共基础设施等特区一体化重大项目的建设。61%的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安排在原特区外。

  3. 陆海统筹调配空间资源

  加强陆海统筹配置空间资源至关重要。我市通过年度计划,发挥了经济特区和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作用,将海洋管理与陆域国土管理有机结合,实现了陆海统筹。2014年涉及用海面积86.7公顷,保障了深圳市华安液化石油气码头等4个项目建设,拓宽了深圳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二、 2015年计划编制指导思想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经过三十多年的超高速增长,我市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刻,处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迈进的历史性转变阶段,率先迈入质量型增长新常态。2015年度实施计划以打造湾区经济发展新空间、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推进“三化一平台”建设、统筹“三规合一”、保障民生工程为目标:第一,以前海为平台,以湾区经济促进全市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形成片区协调互动的湾区经济发展形态;第二,陆海统筹开发利用,促使海洋经济助推传统产业、陆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着力打造重点区域经济增长极,发挥重大产业和企业的龙头作用,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第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未来产业等,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以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第五,建设文化、卫生、教育等民生工程,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协同发展,从而更进一步支撑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市面临的土地资源困境越发凸显,新增建设用地十分紧缺。2015年计划进一步做好城市空间统筹工作,更好地发挥规划引导作用,通过增量优质、存量优化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需求,巩固经济基础、解决民生问题,为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及 “十三五”规划启动创造良好条件。

  三、 2015年度实施计划

  (一) 总量与结构

  2015年全市(含前海合作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600公顷,其中预下达指标1450公顷,预留指标150公顷。

  1.新增与存量建设用地[1]。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30公顷,其中,农用地220公顷(含耕地100公顷),未利用地210公顷;安排存量建设用地1170公顷。计划供应建设用地中安排预留指标15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预留5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预留100公顷。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比例进一步加大,占总指标的73.1%。

  2.新供应建设用地[2]。在2015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600公顷中,除预留指标(150公顷)及城市更新(200公顷)指标外,属于新供应建设用地1250公顷,其中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新供应建设用地985公顷,经营性新供应建设用地265公顷。

  3.各区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安排、各区上年度指标安排及完成情况、本年度项目预申报及用地潜力等情况,确定各区建设用地供应规模。除预留指标外,将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分解到区(详见附表1、2)。

  4.供应结构。除预留指标之外,2015年计划供应产业用地210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含加油加气站用地)10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85公顷(其中10公顷为新供应建设用地);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050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85公顷,其中20公顷为新供应建设用地;公共设施315公顷;交通设施575公顷;市政设施75公顷)(详见附表3)。

  (二) 围填海

  强化全市海陆空间资源的统筹使用,主要通过围填海、海域资源使用等方式,探索陆海空间资源使用的增减调配机制,释放陆域空间,以优化全市生产、生态格局。将用海指标纳入指标管理,对围填海项目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计划指标控制,防止倒逼发展的冲动填海冲毁土地调控闸门。

  (三) 土地整备

  全面提高土地整备工作效率,挖掘用地潜力,提前做好确保城市转型发展所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全市计划整备完成1500公顷用地。

  (四) 城市更新

  按照各层次规划实施要求,有重点、有计划的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合理平衡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全年计划通过城市更新方式供应建设用地200公顷(详见附表2)。

  (五) 建设用地清退[3]

  根据我市2013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建设用地已达957平方公里,已有5个区(功能区)现状建设用地突破规划规模,其中有三个位于中心城区[4]。因此,建设用地清退工作已刻不容缓。建设用地清退将成为全市各区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清退成效直接决定各区下一年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15年安排建设用地清退总量411公顷(详见附表4)。

  (六) 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推进河流综合整治、公园、绿地、防洪(潮)设施建设等管理线划定工作,其用地规模不占建设用地供应指标。

  (七) 重点区域开发建设

  推进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生产要素的空间优化配置,形成规模效应;发挥重大产业和企业的龙头作用,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各重点区域上年度指标安排及完成情况、本年度项目申报及用地潜力情况,确定各重点区域各类用地供应规模(详见附表5)。在同一分区内的各重点区域间经营性新供应建设用地计划可相互调剂。

  1. 前海合作区

  将全面建成前海合作区基础设施。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坚持生态活力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前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区域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化滨海城市中心。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30公顷;经营性用地方面,新供应建设用地30公顷。

  2.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

  全面推进已出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开展DU-09-03及云中心(A、B塔及中央立体公园)的项目引进和土地出让工作。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12公顷;经营性用地方面,新供应建设用地10公顷。

  3. 留仙洞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

  通过建设留仙洞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辐射带动整个重点区域,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启动1街坊和3、4、5街坊(捆绑)建设;启动仙洞路、兴科路、仙文北路等交通设施项目建设,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10公顷;经营性用地方面,新供应建设用地15公顷。

  4. 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

  该基地为现状保留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的片区,应立足于完善路网体系,完善社区基础型公共设施;城市更新单元重点完善地区功能结构,落实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1公顷;经营性用地方面,新供应建设用地8公顷。

  5. 国际低碳城

  以轨道3号线交通走廊和丁山河生态休闲廊道为核心组织用地空间,形成“一核三极、一带四区”的组团式空间结构。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10公顷,重点推进国际太空科技学院、启动区市政基础设施、东部环保电厂、红花岭低碳生态环境园、香沙公园等项目建设;经营性用地方面,国际低碳城启动区和拓展区新供应建设用地3公顷。

  6. 华为科技城

  加快推进先期启动的岗头天安云谷项目、宝吉片区项目、信义坂田旧工业区等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其它城市更新项目;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5公顷;经营性用地方面,2015年新供应建设用地5公顷。

  7. 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

  推进部分市政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产业项目初步实现集聚。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39.5公顷,重点推进深圳市大鹏人民医院项目用地供应;经营性用地方面,新供应建设用地2公顷。

  8. 大空港新城

  完成西部沿江新城(一期)2平方公里土地整备工程,积极推进围填海申报工作,力争完成截流河、内湖综合治理工程可研和初步概算设计,启动水务、交通、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前期工作;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47公顷,重点推进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市外环高速公路建设和茅洲河综合治理;经营性用地方面,2015年新供应建设用地15公顷。

  9. 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

  建设成为深圳北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区域性大型交通枢纽区和多功能城市中心,承接福田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延伸,重点发展以总部经济、产业金融、电子商务、商务办公、文化创意、综合商业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33公顷,重点推进深圳新华医院、龙华新区外国语学校等项目用地供应;经营性用地方面,推出3-5个开发单元招拍挂用地,新供应建设用地13公顷。

  10. 光明凤凰城

  全面开展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新建成区内拆迁安置房及有关配套设施建设。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45公顷,重点推进外国语学校等项目用地供应;经营性用地方面,新供应建设用地37公顷。

  11. 坪山中心区

  启动部分主干道、次干道和学校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再开工建设两个城市更新项目。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30公顷,重点推进正山甲小学等项目用地供应。

  12. 宝安中心区

  启动中央绿轴建设,完成商务办公区的市政道路及地下公共空间、宝安中心书城地下工程及地面景观建设前期工作,加大力度引进总部企业项目。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1公顷,重点推进银晖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用地方面,新供应建设用地10公顷。

  13. 大运新城

  建设以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综合性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中心功能拓展区,将大运新城打造为深圳东部地区的综合服务中心和全市文化体育中心,重点发展以文化创意、高端教育、生命健康、体育休闲、总部经济为主的综合服务业。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75公顷,重点推进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深圳吉大昆士兰大学、国际大学园院士楼等项目用地供应;经营性用地方面,新供应建设用地12公顷。

  14. 笋岗—清水河片区

  确定土地开发强度是该片区控制土地容量、提高土地有效利用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通过整体城市更新单元建设提升该重点区域的环境。2015年公共基础设施新供应建设用地1.5公顷。

  四、 保障措施

  (一) 积极推进与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和建设用地清退等专项计划的联动

  2015年计划进一步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供应计划中的比重,同时减少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各区、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和建设用地清退等工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城市转型发展对空间资源的需求。土地整备、建设用地清退的实施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和经营性新供应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实行联动机制。

  (二) 严控计划实施刚性,适度预留弹性

  严控计划刚性。所有土地供应需纳入当年年度实施计划管理范畴,各区原则上不得突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经营性新供应建设用地指标;计划中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纳入A类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并提前开展相关规划调整等前期工作,以保证项目在年度内顺利推进(详见附表6)。

  适度增加计划的灵活性。在严格实施的A类项目库外,建立积极推进实施的B类项目库。在不涉及A类项目库调整,且原特区内不突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各区新增或调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均视为自动纳入B类项目库。全市150公顷预留指标优先保障计划实施过程中新增A类项目(即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及重点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预留指标使用由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三) 加强重点区域的资源配置、实施管理和后期评估

  进一步加大对13+1(前海合作区)个重点区域的资源配置、实施管理及后期评估工作。在计划编制上,指标向重点区域倾斜,2015年全市经营类新供应建设用地计划60%以上安排在重点区域内;针对重点区域的特点,采用经营性与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供应建设用地指标分类管理的模式:经营性指标上限管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标为下限管理。发挥空间配置规划先导、市场需求规划统筹作用,依据年度实施计划重点区域的内容,主动提前开展重点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及用地清理工作。在年度评估中,着重对重点区域实施及其带动作用进行评估。

  (四) 逐步推进陆海统筹、联动发展的工作机制

  推进陆域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海洋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相结合,通过确定合理的海洋主导产业和产业链的延伸,带动陆域特别是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强化内陆和沿海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加快产业转移步伐,实现区域之间,海陆之间的产业良性互动发展。积极推动陆海产业良性互动,促进海陆资源互补,优化陆海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促使海洋经济助推传统产业、陆域产业转型升级,创造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探索陆海环境的统筹保护,不断健全陆海统筹的海洋污染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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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在当年将要完成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的规划建设用地。

  存量建设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划为建设用地,并已完成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的土地。

  [2]新供应建设用地:指土地使用权未出让的规划建设用地。

  [3] 建设用地清退:将用地变更调查为现状建设用地的土地,通过复绿、注销土地使用权等措施,并经变更调查确认,恢复为《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的农用地;或者将用地变更调查为现状建设用地的土地,通过复绿、注销土地使用权等措施,并经变更调查确认和完成《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由规划建设用地调整为规划农用地。

  [4]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我市建设用地总量为976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量为225平方公里。每年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报国务院批准。

  

  附表

  1:2015年度实施计划供应指标分解表

  2:2015年度实施计划分区供应规模与结构表

  3:2015年度实施计划供应结构表

  4:2015年度实施计划建设用地清退指标分解表

  5:2015年度实施计划重点区域供应规模与结构表

  6: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库一览表(A类项目)

  7:2015年度实施计划用海项目库一览表

  8:2015年度实施计划各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库一览表(B类项目)

  

  附图

  图: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5年度实施计划——重点区域土地供应实施指引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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