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四次常务会议,会前专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松懈,各区各部门近期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游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规章在宝安、龙岗两区实施有关事项的决定》等事项,决定41项特区规章的施行范围自今日起扩大至全市,此外有21项特区规章被废止,有8项特区规章在宝安龙岗暂缓施行。
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松懈
在会议开始前,许勤再次强调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他指出,6月29日下午深圳东部华侨城太空迷航娱乐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王荣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相关市领导第一时间率市应急等部门和盐田区的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对相关善后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松懈,市政府领导要结合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游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六成特区规章施行范围扩大至全市
根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规章在宝安、龙岗两区实施有关事项的决定》,特区规章除因管理体制、执法体制或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原因确需暂缓在宝安、龙岗两区施行的和需要废止的外,均于今日起在宝安、龙岗两区施行(包括光明、坪山新区),这部分特区规章共有41项,占特区规章总数的58.6%。
自今日起在宝安、龙岗两区暂缓施行的特区规章有8项,两种情形的特区规章拟暂缓施行:一是特区规章已启动修订程序,或特区规章已启动上升为法规程序;二是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原因,如《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宝安、龙岗两区大量相关服务企业设立的场所暂不符合此规定,一旦实施可能产生大量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决定》指出,暂缓在宝安、龙岗两区施行的特区规章,给予半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宝安、龙岗两区应加快整治改造,为过渡期后特区规章在特区全面施行创造条件;相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提出意见,在年底前就暂缓施行的特区规章提请市政府作出修改、废止或者施行的决定。
由于特区规章主要为政府于2000年国家《立法法》颁布以前制定,制定时间较早,有些已经不符合现实情况,结合此次梳理,《决定》对3种情形下的21项特区规章予以废止:一是特区规章与国家、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而负责执行的职能部门也已停止执行的,予以废止;二是为本市新出台的法规所替代,但法规未明确废止的,予以废止;三是经济特区规章调整对象消失的,予以废止。
《决定》还对特区法制一体化之后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进行明确规定。政府及其部门为了执行特区法规或者特区规章而制定的实施性的规范性文件,如制定时所依据的特区法规或者规章在此次清理中被暂缓、废止,则该文件应当同步暂缓施行或废止。
会议强调,国务院批复将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深圳全市,对于我市进一步扩大发展空间,有效消除关内外发展不平衡,更好地统筹规划谋划产业布局,特别是进一步发挥深圳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等方面,具有历史性意义。全面清理特区法规规章,可有效解决我市长期存在的“一市两法”问题,调整生产关系,统筹推进特区一体化。《决定》通过后要立即向社会公布实施。
公路用地范围内户外广告查处纳入城管执法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深圳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职责等事项。为进一步理顺户外广告特别是公路用地范围以内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查处职责,避免多头执行、重复执法,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将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职责纳入街道综合执法范围。
据了解,市城管局正牵头组织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公路和高速公路两侧户外广告,特别是对广深高速公路深圳段等沿线广告设置密集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侵占城市空间、影响市容景观,未经法定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拆除。
今起施行的41项特区规章
1 深圳市街道办事处管理规定
2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3 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4 深圳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监察暂行规定
5 深圳市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出境中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6 深圳市渔业港区管理规定
7 深圳经济特区出入境口岸区域管理规定
8 深圳经济特区举办经贸展览会暂行规定
9 深圳经济特区学校保护暂行规定
10 深圳经济特区鼓励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学的若干规定
11 深圳经济特区农副产品拍卖规定
12 深圳市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
13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考核办法
14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估价暂行办法
15 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16 深圳经济特区过境耕作人员出入境管理暂行规定
17 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8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
19 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20 深圳经济特区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
21 深圳经济特区金属材料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22 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23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24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5 深圳经济特区维修行业管理办法
26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
27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28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
29 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
30 深圳经济特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31 深圳经济特区电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2 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实施细则
33 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34 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35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36 深圳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
37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38 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39 《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40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41 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
深圳出台扶持政策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昨天上午,市政府五届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提出一揽子针对股权投资基金业的支持优惠政策和措施,力争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股权投资基金业集聚城市。
深圳是我国股权基金起步较早的地区,也是全国本土股权投资最活跃的地区,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领域保持着全国领先地位,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城市。据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私募基金300多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总规模约为2500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35%。其中创业投资基金的总规模为600亿元,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为1900亿元;管理私募证券基金规模超过4000亿元人民币,其中信托私募证券管理规模达到200亿元人民币以上,约占全国的30%,股权投资基金业直接纳税额估算超过10亿元。同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纷纷出台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推动了当地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对企业产生了巨大吸引力。
该《规定》覆盖面广,涵盖了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的所有类型,同时将规范运作的私募证券基金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为我市打造股权投资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创造了条件。
《规定》界定企业范围和适当提高注册资本门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出台了税收政策、工商便利、落户奖励、住房补贴、人才引进和培训、项目对接、产业园区服务等一揽子支持优惠政策和措施,在每项政策上注重政策尺度的把握和可操作性。
《规定》突出服务,为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营造最佳的发展环境。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打造一个“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服务平台,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建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园区,并组建面向中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服务平台,为落户深圳的国内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办公服务和项目对接支持等。
支持力度之强是我市股权投资基金政策的最大亮点。目前,国内各城市股权投资基金政策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是上海模式,主要采取落户奖,尽快吸引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落户,尽早形成规模;二是其他城市模式,采取“两免三减半”(前两年全额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奖励),使吸引的股权投资基金长期留在本地。在我市的《规定》中,则是两种模式都采纳,形成我市股权投资基金政策有别于其他城市的最大亮点。不过,在落户政策方面,暂时只考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照注册资本给予落户深圳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500万元到1500万元的奖励,并对落户奖励的给予规定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