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按照深圳市盐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具体业务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建设工作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切实抓好工作人员学法守法各项工作,完成2019年度学法考试,并落实守法普法各项工作的要求,真抓实干,树立了正确的法律意识,收获了丰富的知识储备。
(二)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精神,建立与国有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自2019年9月起对现行的《深圳市盐田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加强对国有企业分类指导、分类考核,充分发挥薪酬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针对现行的实施细则对监事会主席的考核标准较为宽松的问题,根据2019年第1次区国资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现行的《深圳市盐田区国资局派驻企业监事会主席薪酬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主席薪酬的发放程序、发放渠道和考核标准。
(四)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和管理,规范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参考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深圳市盐田区区直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财务总监的权限和职责。
(五)为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交易流程,落实中央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深圳市盐田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于2019年1月14日修订了《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管理指引》《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指引》。
(六)为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工作,深圳市盐田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组织街道办、辖区各公司领导班子讨论条例修订内容,形成我区最终建议,为立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宣传与国资国企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抓好学法普法守法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区属企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密切关注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制度修订情况,研究出台我区国资国企权责清单制度;二是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制度、监事会主席考核细则及财务总监管理实施细则,更好地适应国有资产管理新形势新要求。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及我市即将出台的集体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或修订深圳市盐田区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更好地适应集体资产管理新形势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