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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24 16: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指引,以及《坪山区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的具体要求,对照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分标准》,我局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战略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以实际行动推动坪山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0法治建设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制度建设。根据2018年6月5日印发,并于2018年7月8日正式施行的《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2号),我局继续按照此文件执行。2020年度未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根据区司法局的通知,积极配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在执行过程中尚未发现上位依据变动情况,亦不存在《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且尚在合法有效期内。因此建议该文件予以保留。

   (二)行政决策。今年,我局上报的《深圳市坪山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前,我局正积极推进《深圳市坪山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实施细则》印发工作,目前已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正报区委常务会议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即可印发实施。

   (三)行政执法。参照市规划土地监察局执法操作指引,按照我局印发的《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廉洁查违、依法查违、公平查违、公正查违,有效提高查违执法质量和水平。同时,畅通执法投诉监督渠道,实现投诉到期办结率100%,有效保证了辖区查违形势平稳可控。

  (四)依法接受监督。2020年,我局积极配合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进行案件审理,依法出庭应诉、答辩,并自觉履行复议机关的审查意见,主动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今年我局涉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41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11宗(撤回复议申请3宗;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3宗;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并责令重做2宗;撤销部分具体行政行为1宗;裁定不予受理2宗);行政诉讼案件30宗,其中已结案23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8宗;维持原判1宗;当事人撤回起诉1宗;我局败诉3宗),7宗尚在审理中。

  (五)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制定了政务信息审核与发布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准确、及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答复,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六)依法行政保障。根据区统一部署,我局于年初制定了《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普法工作方案》《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及2020年法制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完成计划内容。

  积极组织开展学法行动。今年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次;在局内部开展多项学法行动包括开设一把手廉政讲堂、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开展业务讲座等;全体执法人员按要求完成法制教育网的必修课学习和在线考试;全体公务人员按时学法平台学习和考试,优秀率达100%。

  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2020年,我局重视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但在执法过程中仍凸显不少问题。

  (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做到理性执法。行政执法是由具体执法人员操作的过程,从行政执法理念到行政执法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具有强烈的守法意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理性执法。

  (二)在法律适用时,未能理性地运用自由裁量权问题。由于社会的复杂多变,法律没有覆盖所有的领域,从而使得行政执法主体享有较为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运用这种“自由权力”时,客观地需要理性行使、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正当,应当符合事实本身的情况要求,应当遵循行政执法道德的要求,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精神的要求等。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一是定期组织所有执法人员进行系统执法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将败诉案件作为典型负面案例进行学习,以引起所有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的重视,合理使用执法手段,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二)严格法律审查,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依照《深圳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我局的执法案卷,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法律审查,保证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进行,提高中队、科室案件办理质量,有效降低败诉率。

  (三)加强督促案件承办部门,及时整理并将执法案件归档。一方面,组织召开案卷归档专题讲座,着重强调案卷归档的细节与重点;另一方面,督促中队、科室将已结案卷先移交至法制科审查,经确认案卷规范完整后,再由中队、科室移交至档案管理室。

  (四)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在遇到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案情复杂情况下,积极主动与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及区司法局等部门沟通,争取由上述部门对立案查处进行全过程指导,有效防范败诉风险。提升执法效能。

  专此报告。

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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