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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28 17:3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奋斗姿态,努力为坪山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拓空间、保发展,以新担当新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目前,我局依法受理的39项城市更新行政审批业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区级行政服务大厅,并同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实施清单,实现了所有申办事项能够在网上全流程办理。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我局对39个审批业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约58%;39个事项中,办理结果已开通电子证照20种,做到“应开通尽开通”,其中20个事项的申请材料已实现“应关联尽关联”;39个事项全部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事项已实现全流程网办,实现申请人零跑动,不出门就可以获取电子证照,基本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有效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

  (二)行政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针对现行开展的城市更新项目中由原区级城市更新主管部门与实施主体签订的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存在部分条款缺乏设立依据和实操性等问题,起草制定了坪山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参考模板,通过以协议约束的方式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二是积极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有关规定,为有序开展更新意愿的征集以及规范权利人核实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坪山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建(构)筑物权利人核实工作指引(试行)》,指导项目单位有序开展权利人核实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城市更新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规定(征求意见稿)》《〈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结合我区城市更新中的实际情况反馈了相关建议;四是严格落实我区相关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本年度我局涉及区级规范性文件1项,为《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坪府规〔2018〕8号)。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针对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两项业务独立性较强的特点,为确保依法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我局2021年度就两项业务分别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形成服务结构较为稳定的法律顾问“1+1”的工作模式;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我局合同、项目补偿方案、局长办公会议议题、采购工作会议议题等审核工作,并对我局工作业务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给予及时解答,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保障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在各项法律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度我局共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均为汇办件;办理市级政协提案2件,其中主办1件(我区为会办单位,由我局主办),汇办1件;共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27件(主办、承办7件,会办20件);共办理区政协提案7件(主办1件,会办6件)。全部建议、提案均已答复,答复率为100%,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二是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本年度我局涉及2宗行政复议以及4宗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方面,2宗行政复议案件均为区政府作为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我局作为责任单位已按照区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按时完成答复,并密切跟进行政复议决定的相关情况;行政诉讼方面,我局积极开展案件的应诉工作,其中3宗行政诉讼案件以区政府为案件被告,由我局作为应诉责任单位;另外1宗行政诉讼案件涉及我局作为案件共同被告,由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按照全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为指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程序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好区重点领域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栏目及城市更新专题栏目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准确、及时。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共受理24宗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有效避免因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诉讼风险。

  (五)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通过进一步加大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以及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了各种实际问题,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日常工作中,我局积极配合区信访部门的工作,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21年度我局依法处理8宗信访案件、97宗民生诉求类案件,没有发生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情况。

  (六)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

  我局贯彻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 区普法办关于印发〈2021年坪山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坪法治委办〔2021〕6号)以及相关工作部署,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结合我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了《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二是组织局法律顾问每月挑选2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司法案例,在局宣传栏显著位置予以张贴,供局干部职工学习,通过以“以案释法”方式达到宣传教育效果,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积极参与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纪委办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活动,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参与“线上马拉松”等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营造浓厚普法气氛;四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扩大法治宣传效果,我局组织了局及街道工作人员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旁听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五是组织全局处级(含处级)以下公务员参加本年度的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1年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学法守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加强局党组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由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将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

  三、存在问题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较好地开展了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尽管我局有利用党组会议、支委会议、党员大会等载体传达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会议精神,但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上做得不够扎实,宣传宣讲力度还有待提高。因日常工作繁忙,相对较少开展集中性系统性的理论学习和法律学习,疏于深入思考和领悟其中的内涵;二是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政策宣传有待加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政策数量庞大、体系复杂、专业化程度较高,且政策的变动增加了工作人员的把握难度,更新整备政策法规的实践运用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全过程专业化程度较高,受学历、所学专业等影响,全局干部职工中法律科班人才较为稀缺,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处理问题能力有待逐步提高。

  四、2022年度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我局行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入剖析问题。通过党组会议、支委会议、党员大会等载体,深入剖析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收集制度,定期收集各科室(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方面好的做法,召开会议深入研究讨论;二是深化整改落实。以问题为导向逐条逐项立行立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加以重视,以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开展剖析整改工作,同时对于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方面好的做法开展宣传,举一反三,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问题整改到位、好的做法宣传到位;三是全面开展法治学习。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自学,通过党组会议、三会一课、学法考试等载体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实践中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学法懂法意识。

  (二)加快政策创新,致力完善更新整备政策工具箱。一是丰富政府统筹新内涵。全面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打造“创新坪山、未来之城”,编制完成《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加强辖区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引领,强化规划传导和上下衔接,形成完整、可实施的规划管理体系;二是形成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出台《深圳市坪山区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分区“先占后补”工作规程》,适度优化调整我区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范围,支撑“1+7+N”重点片区统筹开发建设;三是完善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实施机制。出台《坪山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地指标测算规程》和《坪山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建筑物权属核查工作指引》,促进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范高效实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一是严肃党员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学习强国、深圳智慧党建平台学习监督,将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创党建引领业务同频推进新模式;二是着力提升全局法律专业水平。不定期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更新整备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建立科室(部门)内部及科室(部门)之间的业务学习交流机制,对关联性或疑难问题组织讨论,做到处理问题有法可依、推进项目有章可循,着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三是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汇编。加快《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典型案例选编》和《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践经验速查手册》编制工作,为更新整备业务工作提供规范指引,大力提升更新整备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处理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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