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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14 17: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系列战略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区委卫生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同时,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建立双周学习制度,学习解读《信访工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法治坪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圳市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落实“述职必述法”,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全系统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坪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扎实推进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三)坚持法治护航,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卫生健康工作难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系统研究《信访工作条例》,印发《坪山区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快制订医疗纠纷处理应急预案指引,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医疗质量、民生诉求、安全生产等卫生健康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同时,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区属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修订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编外人员管理、区级重点学科管理制度,印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完善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经费审批、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制度保障。

  二、聚焦法治坪山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有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制度(暂行)》《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议工作制度(暂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充分参与我局合同审查、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信访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全面防控法律风险。

  (二)持续优化办理审批服务,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一是制定印发《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内部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办法》,夯实审批服务工作制度保障。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确保审批服务规范、高效、便捷。二是聚焦新增13项审批事项,确保审批工作有序衔接。分批有序推进存量诊所转备案工作,医师执业证书核发实现即来即办。三是深化“反向办”服务模式。梳理“精准推送”事项10项,依托区“主动服务”平台,向服务对象精准推送温馨提示和申报指引,确保群众第一时间获取可办服务提醒。今年以来,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许可、诊所备案等审批业务1291件,准时办结率100﹪。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将全过程记录执法模式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相结合,执法视频全部上传至深圳市执法规范管理信息系统,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提请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合法。修订《坪山区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处罚工作规范(2023年修订版)》,制定《坪山区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力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一是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卫生监管”系统建设。借助AI人脸识别技术,建设具有身份识别和在岗监测功能的智能医疗监管系统,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管预警。试点开展坪山区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公示系统建设,已完成75家医疗机构公示显示屏安装,有效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医疗卫生监管提质增效。区卫生监督所积极参与卫生监督执法领域信用监管国家和省市智慧卫监试点工作,荣获省卫生监督局颁发的“2023年度广东卫生监督工作创新奖”。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巡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区检察院排查37家涉嫌开展医疗美容的生活美容场所,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场所1间次。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持续开展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已全面完成年度“国抽”任务112宗、市卫生监督局派发任务2宗、本部门抽查任务39宗,立案处罚28宗。完成联合抽查任务6次共12宗,均在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响应、录入和公示。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法律和审计监督。年度共办理区人大建议21件、区政协提案19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未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情况已整改完毕。本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6宗民事诉讼案件稳妥应诉。二是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信访投诉。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案工作制,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召开专题研讨会,积极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医疗卫生相关网络舆情和信访案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敏感问题加大事前和事中监督力度,加快制订医疗纠纷处理应急预案指引,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医德医风建设等制度落实,坚持从源头预防化解信访矛盾。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持续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定《坪山区卫健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开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普法活动十余场。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省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学法任务和年度考试,按时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以案释法”。参与拍摄《卫监直击》1期,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6宗,通过省、市等相关平台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5宗,其中“深圳市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人民分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案”入选省、市司法局以案释法典型普法案例库,“深圳某诊所允许未按规定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护理活动案”和“深圳市某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案”入选市司法局主编的《深圳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第五期)》(征求意见稿)。今年2月,区卫生监督所被市卫生监督局评为“2022年度深圳市卫生监督普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有待深化。随着社会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订,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程度和实际应用相比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促进执法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二是行业监管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医疗美容、托育机构等新兴行业监管面临挑战,非法行医查处存在隐蔽性强、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同时,随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推进,经营机构事前准入逐步放宽,需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待提升。从当前普法宣传情况来看,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有待提升,部分群众对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相对较低,行业监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学法守法意识仍有待提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社会面宣传需持续加强,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需加强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联动,进一步推动群众安全就医法律意识和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全面提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补齐短板,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制度。继续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工作中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普法用法,通过局党组、区委卫生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双周学习会等形式,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强化依法治理能力,全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持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落实《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医疗卫生软硬件建设,认真梳理机关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快制定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有关措施,构建以局内控制度为主体,各项业务管理办法为补充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

  (三)持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培训。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做好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不断加强对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卫生执法实践遇到的问题,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探索科技赋能推动监管提质增效。持续探索“互联网+医疗卫生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开展坪山区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公示系统建设,完善区级智慧卫监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和AI人脸识别监管系统,进一步提升辖区医疗卫生监管效能。同时,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持续开展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健康权益。

  (五)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实效,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相关重点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对新开办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新进医务人员的普法教育,持续开展卫生健康普法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全面提升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群众法治意识。擦亮“以案说法”普法品牌,增强法治宣教实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卫生健康系统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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