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 > 罗湖区

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18 14:4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东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要求,紧紧围绕全街道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坚持依法治街、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东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推进街道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顶层规划设计,依法治街能力得到新提升

  1.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注重法治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街道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度学法考试》,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

  3.落实普法责任。秉承“执法是最好的普法”理念,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要求,结合东湖街道普法工作实际,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执法部门根据执法职能要求和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出《2021年罗湖区东湖街道普法清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契机开展送法到家、送法进社区专项普法活动,营造良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取得新强化

  东湖街道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积极接受上级政府、人大、司法机关、社会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审判、监督工作,建设廉洁东湖。

  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东湖街道在街道大厅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单位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投诉渠道,强化公众监督,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杜绝行政不作为、行政胡作为现象。

  2.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职。2021年度未有要求东湖街道配合落实的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2021年度行政诉讼案件一宗,行政首长在此行政诉讼案件中出庭应诉,无败诉行政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3.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21年东湖街道聘请北京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百朋律师事务所为东湖街道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由专业律师团队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各类制度文件、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年未有重大行政决策、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合同审查流程,审查政府合同397份,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督促文件制定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正文明执法打开新局面

  东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开展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执法工作。

  1.严格落实执法要求。东湖街道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省平台、区平台公示执法依据等信息,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在执法过程中录音录像,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及可追溯管理。购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提供合法性审核,确保执法工作合法高效。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东湖街道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并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参加法治教育网培训学习及考试。

  3.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东湖街道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1年版)》制定、整理、装订行政执法案卷,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成效取得新突破

  1.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东湖街道持续推进“1+9+N”联调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与罗湖区人民法院周淑萍法官联合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的诉前调解团队,并确立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依托街道调解委员会、九个社区调解委员会及“N”方力量,包括公安、妇联、离退休法官等。在群众面对矛盾纠纷时,迅速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重点围绕建党100周年提前布局,成功化解布心市场租赁群体纠纷、蛋壳公寓暴雷事件、棚改华芳公司劳务纠纷等共计843宗,涉及金额698.49万元。

  2.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东湖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下设九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辖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2021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288位居民咨询,东湖街道九个社区均被省里评为“法治社区”。依托我省“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律师进一步参与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工作中去,进一步发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创新溯源治理局面。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依法健全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依法逐级走访。规范信访事项网上受理与网下办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健全完善多元化调处机制,增强信访积案的化解实效。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制度化。建成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细化解决群众诉求,巧用社区法令机制,及时与区相关单位沟通,做到上下联动,问题发生在社区就要解决在社区,确保矛盾不升级、问题不上交。截至目前我街道“1+9+N”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共受理群众诉求751条,办结742条,办结率达98.8%。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理论武装当先

  以“八五”普法要求为指导,街道党工委带头、全街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持党工委会议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部署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二)坚持带学督学,贯彻法治思维

  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及时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自主学习、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深圳智慧党建”等平台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化法治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维。

  (三)关注重点热点,依法科学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依规督办,会同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2021年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东湖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执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监管力量不足,行政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法治责任

  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宣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聚焦城市更新、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大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供给,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