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罗湖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加强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结合教育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认真梳理教育系统相关事项,积极推进教育系统服务模式改革,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缩短办事时限,精简办事材料,实现全部事项网上办理,完成59项政务服务事项(包括15项行政许可类事项、8项公共服务类事项、6项行政给付类事项、1项行政检查类事项和25项行政处罚类事项,4项其他事项)的梳理工作,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有5项实现即来即办,即来即办率超过30%。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了教育行政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拓宽便民服务渠道,提高群众办事效率,深化简政放权工作。
(二)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
1.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等程序。2019年,我局接区相关部门的通知,分批次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实现了对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2.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工作。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在征求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局2018年印发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将清单在罗湖区政府在线予以公示。
3.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我局制定的《罗湖区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属于重大执法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皆应进行法制审核。同时,根据我局制定的《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我局出台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4.健全政府合同管理内控制度。根据《罗湖区2019年深化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合同的磋商谈判、合法性审查、签订、备案、履行、补充与变更、验收、付款、履约评价、归档管理等全流程予以规范,尤其在合法性审查环节,必须由局法律顾问出具全区统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表》。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1.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开。为规范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在罗湖政府在线公示了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以及监督信息,将我局的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救济方式等与行政执法有关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2.加强行政执法事后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平台进行了信息公开。同时,针对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会同区其他部门,开展了民办培训机构联合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布,力争实现监管检查和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
(四)开展学法、执法培训活动
1.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2019年罗湖区教育局领导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集中研讨、交流体会、观看教育片等方式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
2.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和依法治校业务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授课。授课律师在行政执法的重点领域及学校管理等方面,结合教育实践案例,对与会学员进行了培训。另外,我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均按区司法局的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学习与测试。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整体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保持投诉渠道畅通。设立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市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
2.做好信访及行政诉讼工作。一是严格依法做好信访工作,2019年,我局共有信访案件九百多宗。我局对合法合规合政策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政策的,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2019年度,我局有1宗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
(六)不断提升学生法治素养
1.强化学生普法教育。积极推进法治教育融入正常教育教学,宣传宪法精神、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理念是学校的主要职责之一,学校的首要任务是开足、开好国家课程。在中小学《道德与法治》、高中《政治》的国家课程中,学校充分讲解有关宪法的教育内容。在教学中,学校坚持既按照课程标准,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和法律知识讲解清楚,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针对学生思想行为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罗湖区法院、罗湖公安分局、罗湖区禁毒办、罗湖区司法局等专业职能部门为学校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学校主动联系驻校法官、法治副校长,把专业人士请进来,让学生们走出去,丰富了我区学校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与中国法制出版社合作,将其编印出版的《宪法教育读本》(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发放给我区的77所中小学。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19年,我区开展了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如各中小学广泛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暨全民禁毒系列宣传活动,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利用班队会课组织学生讨论社会法治热点等。各学校结合开学典礼、国旗下讲话、班会课和安全教育周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以“参与扫黑除恶,创建平安校园”、“争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我局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分散在各业务科室,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案卷未及时整理归档,我局有个别事项的案卷因为数量较多且时间较为集中,无法及时将执法案卷按照法治政府考核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2019年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未严格按照行政检查的要求进行,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细化监管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三、2019年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明确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确保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导局机关及学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日常工作专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多次组织教育领域的学法活动,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示范作用;三是严格落实工作计划。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罗湖区教育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有力促进相关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9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2020年,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一)加强法治队伍培训。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作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严格依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从规范程序入手,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三)将普法与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学校德育工作和普法工作的目标,以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品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重点,将未成年人知法、守法落实到教育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四)继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校长学习会”,组织班主任培训,提高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和能力。
(五)继续推行家委会改革。引导家长走入学校,将学校的普法活动作为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切入口,通过参与学校普法活动,同步提高家长和学生的法治意识。
(六)加强开展普法宣传。引入外部法律资源进校普法,继续开展警校共建、检校共建、法官进校园、大学生普法宣讲团进学校等活动。继续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宪法晨读”、“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主题征文比赛、“漫画说法”漫画大赛等活动。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