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住房和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本局牵头起草的《深圳市罗湖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规范管理办法》分别被列入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开展法制审核、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工作、举行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
(二)抓好涉诉工作,加强依法应诉能力
2019年度跟进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0件,民事诉讼案件66件,非诉案件8件,再审案件4件,行政复议4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件。2019年以来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行政复议均维持被申请行政复议行为,推动重大民事案件的办理。
(三)做好法制审核,严控内部法律风险
2019年,会同法律顾问对信访投诉复函等860个文件进行法制审查,出具152份书面法制审查意见表;审查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1个,提供法律指导与支持。
(四)加强合同监管,推动科学规范管理
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办法,共通过系统备案合同共123份,纸质备案合同共498份,定期通报合同备案工作进展,统筹协调监管协议合同履约检查相关工作,参与重大合同协调会,规范管理对外合同。
(五)梳理机构改革后职能,确保执法有据可依
组织梳理职能清单,对新增的人民防空、房地产市场管理等职能进行梳理,调整执法主体公告,修改完善与直属事业单位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的委托执法协议。
梳理本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78项,逐项调整修改办事指南及格式,编印本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机构改革后主动公开的行政许可信息准确。
(六)完善局内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汇编本局66个文件制度,涵盖行政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行政执法、编制职能等几大板块,形成《内部文件制度汇编》,健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2.编印《住房建设领域行政诉讼案件汇编》,汇总本局和全国各地住房建设领域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通过逐一进行案情简介、解析及启示,对行政机关败诉原因进行分析,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印发《深圳市住房建设常用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汇编》,梳理深圳市及罗湖区的住房建设领域常用法规规章政策文件70余个,为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提供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据参考,推动主动依法作为意识。
(七)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专业化高效化
1.出台《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确定行政处罚一体化原则,保障行政处罚专业化,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率。
2.修订《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确定“科长负责制”,压实各科级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促进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保障执法体制顺畅。
3.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实施《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为本局执法决定提供法制审核制度保障,详细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公示及法制审核运行机制,推动透明、规范执法。
(八)落实行政执法要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
1.规范适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齐移动执法记录仪,根据本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要求,对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文书送达、听证程序和行政检查等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执法。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区政府行政执法专栏和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调整完善事前信息,对本局职责信息、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示。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52件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提请局案审会审议,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4.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新“一单两库”,实现行政检查双随机全覆盖,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和工作细则,2019年度牵头跨部门抽查2次,日常抽查11次,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九)组织普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通过“周末学堂”方式组织8次执法知识培训,邀请专家从《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本局机构改革后职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物业管理服务等多方面授课。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要求,71名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申领、换证工作,网上培训考试通过率已达100%。广东学法考试中,局81名应参加学考人员已全部完成学考,且优秀率为100%。
创新物业普法机制。牵头罗湖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和罗湖区律师公益联合会设立不落幕的物业纠纷调解平台;5月开展物业监督管理基层治理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送课上门”开展街道宣传培训;6月通过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平台宣传相关法律责任,近20万市民在线学习;7月发布高空坠物事故警示视频,结合“窗户安全日活动”开展防高空坠物宣传;6月-7月组织开展业主委员会换届业务知识培训;11月组织开展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业务培训会。
广泛推进燃气宣传培训工作。2019年以来,在辖区城中村、老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19场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约计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8800余份。为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治理的燃气改造,11月份开展多场城中村管道燃气进村入户改造工程现场答疑会,普及管道天然气知识,引导村民积极开通管道燃气,现场发放天然气宣传资料5000余份。2019年以来,共组织开展12场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培训约1425人次,切实提高辖区居民燃气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燃气突发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十)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透明氛围
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对1990年-2018年工程建设及棚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和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清必清”。
修订《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对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为优化营商环境,本局认真研究,梳理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全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精简政府审批流程,构建政府管理和项目组织“双流程、双优化、共提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实现“深圳90”的改革目标。根据施工许可审批改革要求,本局将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大大缩短,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3个工作日;压缩审批条件,梳理材料清单,对非关键和必要的材料均实行告知承诺制,减少申请材料,大大减少申报单位负担;压缩施工许可审批环节,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合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依规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并签署不擅自施工的承诺书,即视为完成登记手续,建设单位领取受理回执后于规定期限内补齐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资料。2019年以来,按照“深圳90”改革新规定核发98宗施工许可。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本局2019年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仍存在一些困难与挑战:一是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活动时还不够规范,执法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工作创新性不够,成效也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探索普法新模式;三是宣传教育仍有差距。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法治观念、法治思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仍有待提高。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本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制定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确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出庭应诉要求,年度首单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全年共出庭4次。通过召开党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个人自学等,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听取汇报,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贯彻依法行政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市、区要求,全面提升本局法治建设水平,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标准,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履职到位,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继续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本局起草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审查、重大行政执法监督全过程。
(二)编制本局行政执法手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区司法局要求,重新梳理自由裁量权和执法文书模板,并以此为培训教材,以建设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制作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对照及行政执法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对全局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执法培训。
(三)优化区住房和建设领域监管服务机制。在街道办综合改革的基础上,从小散工程、房屋安全、物业管理、租赁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体系,依法建立“区职能部门+街道办+社区”三级协同配合的治理机制。
(四)起草《深圳市罗湖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理顺《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在我区层面落地机制,加强我区既有房屋安全维护和管理,规范房屋安全使用过程房屋责任主体及企业市场行为,增强房屋责任主体及企业在房屋使用过程的守法和安全责任意识。
(五)深入开展普法培训活动。探索创新普法模式创新,面向社区居民和企业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公益广告、本局宣传平台等载体,普及本局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创新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形式,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周末学堂及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执法知识测试等形式,从本局自身职责出发,对市住建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年至少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法培训两次。
(六)完善本局政府合同管理。积极落实区合同监管平台备案常态化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局对政府合同行为的监督,覆盖合同签订、备案、履行与验收、归档管理、履约评价等全过程,对政府合同执行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对合同承办部门的主体责任全方位监督,逐步推进政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七)做好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在法制审查方面,对本局行政行为进行把关,使本局各项涉法事务依法依规作出及实施;在行政检查方面,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合抽查;在行政处罚方面,指导局内部执法部门继续严厉打击住房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保障住房建设安全生产。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