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打造制度健全、公开透明、服务高效、执法严明的运作体系,按照深圳市罗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稳步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创新水务执法体制。以全市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水行政执法业务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水务执法的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执法理念,加强水务执法工作,防范和遏制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完善新闻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三)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化管理、编码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对于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进行完善,将“十统一”系统事项与省市权责清单系统关联后做好相关完善工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我局网站建设成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充分听取公众尤其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公开发布决策方案、决策依据,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上会讨论。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二)继续加强我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要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重大合同的审查、疑难复杂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代理等方面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文书的管理,建立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双轨制,确保执法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权责清单”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度,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追究所属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责任。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开展法治业务培训班和专项业务讲座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实践技能。鼓励和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学历考试、执法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完善我局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凡提拔干部都要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三)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法制专题培训活动,实现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重点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升行政管理相对人监督意识和法治意识。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推行行政复议案卷电子化,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按照行政机关应诉规定,规范和改进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二)强化信访处理工作。继续规范信访程序,完善信访案件研讨、信访群众依法引导等制度和办法,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对信访反映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自觉接受依法监督。自觉接受党风党纪政纪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监督,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六、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具体落实措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强化法治政府督查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计划和督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