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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29 11:2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0年,罗湖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引领“双区”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各种风险挑战,着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我区组织有关部门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情况回顾

  (一)聚焦罗湖法治建设需要,设计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最优路径

  对标法治示范,全力谋布局谱新篇。我区组织专班开展《罗湖区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十四五”期间罗湖重点推进的法治工作之一,围绕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等7大关键领域,大胆提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区的具体思路和做法。

  坚持以考促干,充分激活考核导向效能。以深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点工作安排为风向标,充分考量不同对象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工作实况,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双管齐下,分别制定适用于党群系统、政府系统、街道及驻区单位的指标评分标准,配套印发评分细则和工作指引,初步建立起较为系统、科学的“法治罗湖建设”指标评估体系。

  (二)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

  急速应对,快速出台各类指引文件。疫情防控初期,迅速组织收集有关法律规定,制作《疫情防控“八要八不许”罗湖区普法办告居民书》,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入境有关问题》,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复工复产阶段,在各区率先出台《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问答》,先后印发《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指引》《罗湖区小散工程开工复工防疫工作指引》等行业复工复产指引文件。

  依法高效,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突出矛盾。全市首推“法律服务现金券”,适时推出《罗湖区法律服务十项便民措施清单》。快速整合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方面执法力量,开展重点执法领域疫情防控联合执法。围绕复工复产、工业园区、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特种作业、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等展开专项治理。

  (三)加强顶层设计,以强监管促进规范性文件质效升级

  围绕罗湖蝶变振兴,探寻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全面启动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探求未来五年罗湖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遵循和行动纲领,细分形成重大项目名录;同步推进专项规划编制,涵盖土地空间、产业、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人才、食药、法治等15个具体领域,为罗湖未来五年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圈出范围。

  加强全过程管理,探索实行最严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发《罗湖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从立项、制定、备案到清理、公布、归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均作严格规定;紧抓合法性审查关键环节,审查范围延伸至各类工作方案、操作指引及重要政策文件,避免因规范性文件认定不清等产生的审查盲区;运用机动抽查,跟踪督促,实效评估等方式,努力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合法、更新清理及时、内容合理科学。

  (四)抓好“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

  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注重培养法治思维。组织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培养法治思维‘赋能’法治罗湖”“行政决策中的法治考量”等专题讲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并邀请法学权威现场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实现法治教育贯穿年度始末。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发程序,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依法制发调整《罗湖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纳入PPP模式、“双区”创新、国资处置、房屋安全、临建审批等10项决策事项及2项听证事项,高标准履行法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五)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发展

  创新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凝聚执法合力。成立区、街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编制街道职能清单,明确主责323项,配合责任78项;将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查处余泥渣土类违法行为等职责下放街道,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在全市率先构建街道“平台统筹+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以共享单车整治、农贸市场管理、房中房等15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事项为切入点,明确街道和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并制定协同监管指引及事项解决流程图,依托区事件“大分拨”平台上线协同监管业务,推动执法信息全过程监管。

  多渠道监督执法,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以住建、城管等主要执法领域为切口,梳理住房保障、房屋租赁、房地产市场、房屋安全、物业、建设工程、燃气管理等规范住房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等裁量权文件,从端口把牢自由裁量。逐年提高执法案卷评查要求,案卷抽查数量增长率连续两年超过40%。开展执法领域专项督查,对全区37家单位投诉举报渠道是否畅通进行排查并回头看。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抽选5家执法单位接受公众评议,累计收到评议投票12715票。

  (六)加速政府职能升级转型,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明职责优服务,推动政府职能依法高效履行。结合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开展职能清单更新编制工作,实现政府系统职能清单全覆盖和动态管理。建成全市首个集政务服务、商事登记、出入境、户政、婚姻登记、水电气、社保医保、银行为一体的行政服务大厅,受理事项数达961项,431个事项可在社区通办通取,116个事项入驻智慧政务驿站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

  强化技术运用,多领域提升涉商服务软实力。依托“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实现营业执照、印章等企业开办凭证“一窗出件”;依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全市率先实现全网站各功能板块跨域一号登录、基础服务数据互联共用、服务资源统一集成,推出可定制的“个性主页”用户空间。推动公共信用服务、联合奖惩系统专用服务接口嵌入业务系统,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举办“信易+”服务试点活动,为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修复培训。罗湖智慧政务公开连续多年获高度认可,在《中国法治发展报告 No.18(2020)》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上,荣获“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县(市、区)政府]”全国第5名。

  (七)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效开展权力运行监督

  党政监督同发力,清除权力监督死角。构建审计与人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财政、国资等多部门联动新格局,首次实现一次性对全区57个一级预算部门的审计全覆盖。制发《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问题的落实方案》,加强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督促政法机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制订外派财务总监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罗湖在全省率先发布区一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涵盖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重点领域及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应公开尽公开。

  瞄准建设工程相关领域,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出台《罗湖区土地整备中心(罗湖区土地储备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囊括防控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具体内容;上线罗湖区城市更新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实现对城市更新领域的“全过程、全留痕、全覆盖”风险防控。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驻点,对上一年度工程管理推进情况等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合同管理、内部招投标采购项目、大额经费支出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估;签订《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廉洁协议书》,强化对第三方服务单位的管理,防止为谋取不当利益引发的违法违纪风险。

  (八)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基层治理,治理实效明显提高

  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全面增强辖区群众法治观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社区百场专题讲座,联合罗湖书城推出“一元购书”普法宣传活动;制播旅游、劳动、医美等多领域普法宣传视频,仅打击非法医美宣传片在公共交通视频终端播放量达140余万次;开展“安康杯”《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知识竞赛,线上参赛人员突破3000人;更加注重校园普法,辖区学校均建立法治教育领导小组,全部实现“一校一章程”“一校一法制副校长”及“一校一法律顾问”。

  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逐步提升化解质效。推出罗湖区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开启罗湖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直播平台、启动劳动争议“云仲裁”,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增设罗湖区联合商事调解中心、罗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深圳市珠宝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小区物业调解室增加至14个,同时在全市率先推出物业监管全服务平台。

  2020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区现有法治队伍力量难以满足法律事务处理实际需要。目前,我区的法治队伍主要由法律专务、公职律师、单位内部法制人员、外聘法律顾问构成,现阶段各单位法律专业人才普遍偏少,人员数量客观已无法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且在工作中往往还需承担大量非法律专业领域工作,直接导致法治队伍特别是公职律师队伍发挥的法治保障作用有限。二是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今年,我区对行政执法工作展开车轮式循环检查,发现仍然存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涌现各类细小纰漏等问题,原因主要是一方面执法系统上线不久,执法人员对平台使用不熟悉,容易出现错录、漏录等情况;另一方面,基层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强,系统性执法培训下沉度和覆盖面均显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受制于经验不足,也存在对自由裁量权拿捏不到位的情况。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区党政负责人今年分别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区会议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专题工作会议,多次在区委常委会及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传达法治精神、研究法治问题,践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我区已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区委区政府“大督查”体系,重点督办推进,同时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履职承诺考核、试用期考核、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政府工作部门均成立单位内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2020年我区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党政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并结合实际工作安排,主动开展2020年度党政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备案2019及2020年度述法报告272份,各述法主体均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就责任落实情况作出全面总结。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以全新面貌掀开“十四五”序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围绕“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罗湖高质量高标准发展。

  (一)严抓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坚持以督促干,注重实效。细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全程追踪任务落实情况,既要督进度也要督成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压实,效果抓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将报告主体范围逐步由政府工作部门扩展至各街道。

  (二)继续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践行放管结合,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推动三张清单全面动态管理。

  (三)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跟踪管理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目录式管理,持续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模式,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向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进一步把控重大行政决策各阶段推进时间截点,不断提高决策效率。

  (四)加速补齐行政执法短板

  继续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平台统筹+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逐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制卷标准化建设,鼓励行政执法单位自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自纠。

  (五)朝着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迈进

  优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增量电子证照同步签发。逐步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保障中小企业代表参与权。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实施细节,尝试开展个人破产制度实施试点。完善社会信用监管,加强信用修复。

  (六)探索建设法治示范社区

  对标最新法治建设要求,立足罗湖未来法治建设实际需要,探索构建法治社区建设指标体系,选取试点社区,系统打造具有罗湖特色的法治社区示范。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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