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审计局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2021年紧紧围绕“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创新审计理念,加强审计监督,扎实开展审计业务活动,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2021年审计执法工作中,罗湖区审计局审计人员均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审计,未发现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审计程序规范;所有审计项目均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规定实施,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按规定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履行法定告知程序;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罗湖区审计局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增强执法工作中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审计,有效提高执法能力。
2021年1月至今,罗湖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计划项目11项,出具审计报告11份,查出问题152个,提出审计建议68条,涉及违规金额3559.4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8亿元,出具审计决定11份,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线索和风险提示函7份。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审计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审计人员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
1、加强审计人员学法用法。领导班子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审计人员学法用法水平。2021年罗湖区审计局紧扣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审计人员工作和思想实际,通过集中整训、专题讲座、线上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学习、政治引导、思想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法律思维能力、提升学法用法水平。
2、提高履职能力。根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一是着重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切实抓好复核审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点内容。
(三)完善内部机制,规范审计执法
将健全规章制度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罗湖区审计局出台了《罗湖区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罗湖区审计局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同时结合贯彻执行署、省、市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基本上形成了审计执法、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为审计工作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为提升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罗湖区审计局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以《审计通知书》为依托,将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审计依据及内容、审计纪律、审计机关受理举报和接受监督电话等内容在《审计通知书》中公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前先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公示,审计期间全程接受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拓宽了行政相对人反映意见和诉求的渠道,搭建了有效的沟通平台。审计项目完成后,部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预警机制,确保廉洁勤政
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等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组集体学习、班子专题学习研讨、党员集体学习、支委集体学习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结合审计机关年度集中整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作为集中整训的重要内容。
二、存在不足
(一)随着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日益重视,各种征求审计意见的事项也随之增加,要求法制审核人员专业性强、知识面广,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普法内容及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审计目前面临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的难题,对内普法、学习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靠有限的集中学习方式开展,普法有时不能实现全覆盖;对外普法也主要是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相关的法规,普法对象、知识面较为单一。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罗湖区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业务工作,按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终述职。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涉及科技创新领域的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成效。
四、法治建设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完善法治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业务程序,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贡献。
(三)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切实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一是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所处的新环境、新定位,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既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实现揭示微观问题和服务宏观决策相结合,努力在更高层面、更广领域发挥审计作用。二是要突出审计重点,更加有效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深化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民生审计,自觉做到聚焦重点,服务大局,靶向发力,努力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