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湖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高质量法治为罗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护航。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全局重点工作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推进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发挥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压茬推进罗湖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罗湖落地生根、结出硕果。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关键少数”,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主要负责人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紧盯督办落实,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进展情况,有力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充分发挥处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形成领导表率领学、党员主动跟学、平台多元促学的浓厚氛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统筹协调,深入调研高位谋划,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展现新面貌。一是牵头开展法治罗湖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全面评价我区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取得成效,提出改进对策建议,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加强全区法治建设领域调研工作,围绕政务公开、企业合规、来深建设者权益保障等领域,制定我区法治“深调研”重点课题,推动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三是深入开展“局长讲法”,以讲促学、以学促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
(四)聚焦“三力三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罗湖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深港融合发展,成立深港家事调解服务中心,为深港家庭、在深港人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家事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建设深港融合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涉港企业提供政策引导、法律咨询、调解等多元化法律服务。创新开展法律援助“湾区同援”行动,将港澳居民纳入罗湖法律援助范围,9名大湾区执业律师被聘为律师顾问,为港澳居民提供暖心法治支持。二是围绕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律师行业提质升级行动,成立碳交易法律研究中心,为律师参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路径新模式。举办辖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支持头部律所做强做优、中小型律所做精做专。积极开展招商稳商,大力引进优质律所、专业团队,推动律师行业集聚楼宇建设。三是围绕企业合规体系构建,开展企业合规高质量发展法治宣传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精细化、常态化宣讲计划。聚焦黄金珠宝、小额贷款等行业,编制相关行业法规政策汇编,制定黄金珠宝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指引、负面清单等,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举办全区律师事务所合规管理承诺签署大会,实现大中型区属律所100%合规承诺。
(五)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制定罗湖区2023年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实施计划,覆盖25个执法单位、39个执法事项,瞄准重点精准发力。二是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能。升级街道“平台统筹+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管事项发起权限下放社区,不断强化街道对辖区事务的统筹指挥调度和资源整合力度。围绕执法职责边界、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执法规范化等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创新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大比武”、区街行政执法部门“结对子”、优秀行政执法员评选等,树立争先创优鲜明导向,有力提升行政执法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六)当好“法治参谋”,全程参与重大专项工作处置,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一是促进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深度参与重大城市更新项目,修订区级城市更新工作行政调解程序指引文件,推动“点状征收”规范化,助力城区空间扩容提质。二是聚力攻坚历史遗留难题。为重点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法破解路径和全过程法律把关,防控风险,化解矛盾。三是构建重大行政决策全周期管理体系。修订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信息公开服务模式,建立从决策草案形成、评估审查到公开发布的全流程全周期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七)推进基层善治,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助力平安罗湖建设。一是推进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成立区级调解协会,完成全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区医患纠纷调委会、志愿者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相继成立。修订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制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管理办法、行政调解制度文件等,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社矫安帮对象教育管理。成立罗湖区社矫安帮综合基地,为创新和丰富社矫安帮形式提供重要载体。举办10场心理讲座,引导社矫安帮对象增强信心、走向阳光。三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质增效。在“i罗湖”微信公众号上线行政复议申请模块,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八)坚持法治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稳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桂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被纳入全市首批“八五”普法联系点,同时成为对外开放的企业合规园地。出台《罗湖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若干措施》,推出14项举措,通过开展“有度”法治讲坛、组建社区普法讲师团、开展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法律书籍优惠购等特色活动,不断提高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二是有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面向珠宝产业园区举办系列公益法律主题讲座,增强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通涉企法律服务专窗和绿色通道,畅通企业联系渠道。招募105名公益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高效高质法律服务。继续抓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截至11月30日,举办线上法律直播410余场,开展线上调解422件;线下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1438次。三是法律援助“走出去、更惠民”。开展法律援助进园区、进社区、进工地活动,在8个街道开展8场主题讲座,在“i罗湖”等线上平台推出8类主题宣传短视频,让群众利用碎片化时间获得法律知识。完成12份法律援助内部制度修订,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得到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合作,办理群体性劳动仲裁案件。截至11月30日,罗湖法律援助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92宗,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8384人次。四是稳步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完成我区首例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大力发展“公证提存+免赎楼带抵押过户”新业务,不断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截至11月30日,罗湖公证处办理国内外各类公证案件18296件;罗湖公证处“全国首例众包内容分发网络知识产权维权公证”案例获评为“2022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全省唯一。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统筹力度不够,创新亮点和典型示范品牌不多。二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对各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还需加强。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系统规划和统筹协调力度还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还有差距。四是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多样性还不够,与群众交流互动不够。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高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实做细法治“深调研”,为基层治理顽疾难题开路赋能。优化“局长讲法”机制,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打造重大行政决策一站式公示平台,提升公众参与决策便捷性。打造罗湖区“直播式”执法品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行政复议应诉“1+2”政策体系,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持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二)持续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中心工作能力。加强区重点项目法律服务能力,建立“一项目一策”工作机制,以法治手段攻坚难题。加强业务学习,助力破解历史遗留难题。推动法治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复合型法治人才。
(三)推进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广泛宣传和推介《深圳市罗湖区打造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集聚楼宇十条措施》,大力推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高端法律服务业在罗湖的新设和引入。加大对律师行业扶持力度,提高罗湖营商环境竞争力。
(四)纵深推进深港法律合作与交流。推动港澳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人才与我区律师行业深度合作交流,引入港澳法律专才促进罗湖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深港两地学生法治文化交流活动,加深香港学生对内地法律体系、法律制度了解,从法治层面培养学生爱国情怀。强化涉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推出域外法律查明、涉港商事争议调解等特色服务,全面提升涉港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五)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组建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培训、研学、交流和服务,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验。落实与推广法律援助“个人诚信承诺”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搭建公证和律师在非诉领域的合作平台,打造“公证+律师”法律服务罗湖样本。积极开拓信用卡赋强公证业务,助力化解信用卡纠纷,降低金融风险。纵深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六)创新调解方式,积极化解基层矛盾。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专兼职相结合,业务精湛、阅历丰富的调解员队伍。聚焦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培育家校领域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家校矛盾,守护校园安全。创新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模式,充分发动“金牌调解员”和“五老”力量,打造一批个人品牌调解室,探索推出“流动调解室”,把问题处理在一线,诉求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
(七)持续抓实社矫安帮对象管理。优化社矫安帮对象管理服务,在警示教育、青少年社矫对象法治教育及权益维护等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织密预防重新犯罪“防护网”。完善社矫安帮综合基地内部建设,开拓社矫安帮对象技能培训渠道,帮助社矫安帮对象融入和回归社会。
罗湖区司法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