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深圳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相关文件要求,将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一一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为我区“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我局在局党组会议、工作部署会议及党支部学习会议中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结合我局城市更新工作实际,推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工作中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城市更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更新管理,依法依规制定重要规范文件
我局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贯彻落实市级关于城市更新的整体工作思路及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市更新管理工作,我局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法治罗湖建设中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相关要求,开展《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我局按规定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公众的意见,完成内部合法性审核、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区委审定通过,已于11月7日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印发。
(三)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项目(罗湖北站—坪山站区间)房屋征收列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我局严格执行《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试行)》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法律论证意见质量,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规范执法程序,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配合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公告,主动公布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组织局内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深圳市罗湖区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取行政执法证,为我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准备。
(五)落实法治监督,强化诉讼复议工作能力建设
2022年,我局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矛盾,进一步规范行政诉讼、复议工作,依法依规应诉答辩,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实提高了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截至11月15日,2022年收到并依法办理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9宗。其中,5宗案件已开庭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已出庭应诉。收到并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宗。2022年未收到检察建议书和司法建议书。
(六)加强信息公开,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透明化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提供多样化的政务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数字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信息发布,实现信息发布更加智慧化高效化;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内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双公示”要求,确保“双公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工作,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截至11月15日,2022年度我局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事项79件,累计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9件。
(七)开展学法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普法宣法,不断加强全局工作人员法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城市更新领域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以法治思维提升业务能力,将学法普法宣法渗透到城市更新工作全过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规文件宣传工作,督促我局干部在深圳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线上平台进行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二是邀请局法律顾问以授课培训的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交流会,引导全局人员系统、深入学习法规条文,深刻领会精神、全面把握实质,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机制,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化普法宣传,培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提高决策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022年会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就我局政府合同、项目疑难问题研提法律意见,降低决策风险,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截至11月15日,共审查文件99份,出具意见376条,推动提前介入重大事项提供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防火墙”作用,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能力尚需提高。由于我局工作人员欠缺执法经验,且对于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掌握不足,难以有效开展行政处罚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较少,现有法治队伍力量难以满足法律事务处理实际需要,公职律师队伍发挥的法治保障作用有限。由于理论学习尚有欠缺,2022年我局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执法资格考试结果不甚理想,还需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学法守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我局人员依法行政;结合实际工作,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实施办法》制定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全局将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奋斗者的姿态全面推进城市更新法治建设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打造“湾区枢纽、万象罗湖”贡献力量。
(一)规范开展执法工作,打造专业执法队伍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规范性。同时,加强专业化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执法培训,积极组织我局工作人员考取执法资格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工作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培训宣传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组织开展面向我局工作人员的各项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工作,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专业水平。我局将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培训,确保我局工作人员学深悟透,在后续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同时,做好全区范围内《实施办法》法制宣传工作,将《实施办法》印发成册,发至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邀请有关专家担任主讲人,就《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脉络体系、主要规定、重点内容等做说明讲解,保障我区城市更新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助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务院、广东省关于政务公开的政策法规、决策部署以及《罗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1+4文件”的学习培训,始终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避免因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纠正、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