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深圳市罗湖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区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依法完善行政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化、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稳步推进普法工作,推动罗湖区发展改革工作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研究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自学“五学联动”为抓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局蔚然成风,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转化为改革攻坚、破局发展的实干实绩。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022年度,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对本局起草的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深圳市罗湖区社会资本投资捐建公共设施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和《罗湖区创新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按照“征求公众意见、本局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区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经本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程序进行制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并及时按要求在罗湖政府在线网上公布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严格按规定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区司法局统一开展清理的工作要求,对到期后自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落实罗湖区第八次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工作部署安排,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由本局起草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罗湖区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区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22—2025)》,结合罗湖实际新增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改革特色板块,对营商环境创新城区建设精准提出37项行动计划,探索走出罗湖特色营商环境建设之路。严格加强局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罗湖区社会资本投资捐建公共设施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本局法律顾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稳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一是通过政务网开展普法工作。积极做好普法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政策法规”专栏及时更新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内容,使公众能及时掌握获悉最新法律法规信息,了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背景及修订内容。二是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员法治意识。
4.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同时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对涉及本局的行政诉讼积极应诉。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进行。一是对列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修订《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制定《罗湖区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区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二是对列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修订《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组织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由本局法律顾问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是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支撑,2022年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全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法治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要求全局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严肃组织开展廉洁教育专题培训,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廉洁法治文化”专题培训,以案说纪、以案释法,大力倡导清正廉洁价值理念,营造浓厚的机关廉洁文化氛围。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本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受疫情影响,普法宣传渠道过于单一,线下普法宣教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普法宣教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的问题。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安排
(一)强化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充分告知办理事项有关信息,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
(二)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按规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进行解读,对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进行清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在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中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水平。
(三)强化普法宣传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罗湖电子政务网“政策法规”专栏、罗湖社区家园网等新媒体平台,积极结合节能宣传周、消防安全月等宣传活动,及时发布由本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等内容,及时宣传政府投资和节能宣传等领域国家法律法规、广东省法律法规、深圳法规和政府文件。
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