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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1-16 17: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立足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坚持党委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亲自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局党委推动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委托辖区十个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党委和领导班子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

  2.落实人员配备。确定局法制科牵头全区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并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协助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持续推动10个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法律顾问,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作出决定前提供法制审查意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学习46次,研究贯彻落实意见130条。

  (二)强化制度执行,实现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已有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核工作,梳理出需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份,并将任务分解至责任科室,责任到人。

  2.严格内部制度执行。落实《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等7个内部制度要求,2022年截至10月30日,共开展案审会5次,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案件4宗,审查执法案件120宗,审查合同130份。

  (三)规范行政执法,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依法公告执法委托事项,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委托十个街道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2022年7月1日,在“罗湖政府在线”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告《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十个街道行政执法公告》及《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确保全区十个街道办执法主体合法合规。

  2.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的类型、时间以及工作机制等,并分别在省司法厅执法公示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司法局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10月30日,共开展检查2071家次,皆有影像记录;进一步加强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执法决定作出前分别由街道和区局法制审查人员进行法制审查,将依法可以不予立案处罚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法案件坚决退回撤销,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中,不出现过度执法、加重处罚以及“为处罚而处罚”的情况。截至10月30日,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20宗。

  3.严格开展案卷评查。严格依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通过自查、交叉评查和抽查的方式,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和执法文书的使用等方面,事后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截至10月30日,共开展案卷评查5次,评查执法案卷446宗。

  4.落实“一站式”服务。我局17项政务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由服务大厅实行综合受理和出证,100%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办的方式,实现“零跑动次”;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及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截至10月30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9宗,其中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23宗、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6宗。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有机溶剂、尘毒治理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严重违法行为从重查处。截至10月30日,共监督检查企业2071家,查处隐患1335项,行政立案228宗,罚款金额473.7万元。

  2.落实两法衔接。严格落实《罗湖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10月30日,共有1宗事故1名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调查处理。严格依法牵头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每起事故的调查从事故报告,调查组的成立,到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全过程均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截至10月30日,共牵头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4起,已调查结案4起。

  (五)强化政府合同审查,依法接受监督

  1.加强合同审查。严格落实《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从合同应当具备的要素、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对所有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保障政府合同的依法订立和履行。截至10月30日,共审查合同130份。

  2.畅通投诉渠道,依法接受监督。在局网站公示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并设有专人负责上述接听电话和接收邮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截至10月31日,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

  (六)科学搭建预警预案体系,提升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区级、10个街道、9个部门平台搭设和实体化运作,接入消防、水务、交通、应急等领域10个自建系统,初步构建区级应急管理“1+10+N”三级监测预警指挥体系。

  2.统筹推进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印发《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主动作为、加强督促指导、创新方式方法,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区50个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梳理、修订,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完成气象灾害、超强台风、三防等专项预案编制、修编5个,进一步强化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和兼职应急队伍联演联训,全年完成三防、危化品泄漏等各类应急演练1233场,共25300人参演。

  3.强化内外联动处置机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内部响应及现场处置制度和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顺畅了突发事件内部响应和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四是不断积累重大事件处置经验,牵头妥善处置一名涉我区东航MU5735航班失事遇难者的善后工作,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阶段性完成春风隧道工程盾构项目风险防范综合协调。

  4.统筹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危险化学品、燃气、供排水、电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通信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应急演练及培训。对各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各街道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成立帮扶救助机构,支持社会力量设立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有序组织其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5.大力培育基层辅助力量。全区81个社区完成减灾能力“十个有”配套建设和全覆盖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20个社区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挂牌,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1所,首批118名应急第一响应人通过培训考核,全社会参与隐患自查、灾害自救互救的能力和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深入推进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1.成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在依法行政工作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负责全局普法工作。明确普法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学法制度》要求,将普法工作目标分解成工作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围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普法工作。坚持“安全,才能持续发展,安全,才能持久幸福”的安全理念,利用新媒体及移动媒体等各类平台资源,制作安全生产普法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事故案例警示宣教等多元化的产品,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事故警示教育。积极发动辖区企业和居民关注“强安号”罗湖平台,平台粉丝量超过15.4万,定期通过“强安号”罗湖平台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和普法资讯,累计发稿量3021篇,累计阅读量391.6万;打造《学“习”语》《湖哥说安全》《党史小课堂》《民法典“小讲堂”》《新安法小讲堂》五大品牌专栏,上线以来共推出164期栏目。组织发动区各单位积极开展“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截至活动结束,共组建队伍数500支,参与人数4500人,累计线上解锁城市4000座。

  3.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邀请安全专家开展线上主题讲座,内容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主体责任七项职责解读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各行业企业安全负责人、一线员工及辖区居民等超过3万人在线观看。邀请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邓舒华,针对辖区各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以及一线员工开展“检察官讲安全”线上宣讲活动,超过3万人在线观看。

  4.加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施《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按计划、按步骤推进。2022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通过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形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有公职人员均参加了省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学法考试,优秀率100%。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法治教育网的执法人员考试,成绩优良。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二)法治建设基层人才基础还比较薄弱。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街道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部分执法人员从其他岗位调至应急执法,由于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的不同,出现案件超期办理、证据收集不及时以及事实认定错误导致案件撤销等情况,执法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成效不明显,需要持续改进提升。尤其是202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效、2022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生效,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及法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主体对法律及条例的学习和认知不足,对其重要条款的理解不到位,普法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依法解读,依法进行法制审核,充分听取群众企业以及协会的意见,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评估和备案工作。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吸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规范并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操作指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和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对已经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目录化管理,及时归档,对于未按要求管理的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并纳入考核内容。

  (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示范街道创建经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典型案例查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惩戒。严格落实亡人“一案双查”,倒查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管理单位履职情况,组织开展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挂牌督办。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风险作业安全监管。开展地面坍塌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制订防治措施。

  (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推进年度区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任务建设和数据接入,推广应用联合指挥平台,强化专业化支撑、信息化赋能,增强“一网统管”指挥作战能力。研究边坡自动化监测工作机制,完成边坡自动化监测导则编制。推广城市积水易涝点声光电预警。

  (七)引导和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宣贯,进一步建好、用好“互联网+课堂”,强化“点对点”精准推送提升安全宣教培训效果。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综合网格改革,推动基层治理“信息采集”向“信息核查”转变。巩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成果,推动建立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持续提升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切实提升群众自纠互救能力。

  特此报告。

  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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