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罗湖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普法工作成效,比较圆满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罗湖区财政局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建设单位;“率先全国探索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改革”荣获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有力度,法治思维不断强化,防范法律风险更加有效
1、学法用法意识有效树立。一年来,罗湖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要求,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落实区委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提高新形势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营造良好法治学习氛围,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线下教育方面,罗湖区财政局党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次,开展执法岗前培训等线下法治培训教育3次,组织财政领域行政执法专业知识考试2次。线上学习方面,我局及时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在广东省学法考试平台、深圳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市法治教育网等平台参学率达到100%,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合格率100%,在编干部人均参与线上法治培训教育40学时,学法考试平均分达到97分优秀水平。
2、遵法普法力度有效增强。罗湖区财政局党组积极将遵法守法普法融入财政工作实践,认真践行遵法守法理念,积极将财政领域普法教育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扎实推进全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等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刚性,推动财政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会计法》,积极推动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组织我区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区属国企从业人员参加行业素质提升线上线下培训班,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我区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加深对《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对代理机构开展法律政策讲解,促进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3、财政法律风险有效降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的形式聘请法律顾问团队派驻办公,在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有效降低法律风险,为依法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确保财政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2022年以来,罗湖区财政局未出现规范性文件制定不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合规问题;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例,涉及行政诉讼领导班子出庭率为100%。
(二)依法行政有精度,财政管理不断细化,财政权力运行更加有序
1、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针对业务实施步骤、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印发《罗湖区财政局库款联动管理机制》等制度指引6项,完善以“1+12”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机关运转依法合规。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深圳市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规范罗湖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时适应时代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开展专项调研,配合发改部门修订《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链条,为各建设单位提供更加规范、完善、便捷、可操作的法规依据。认真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要求、备案审查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专业化水平,力争做到无差错、无缺漏、高质量。2022年罗湖区财政局获评“罗湖区党内法规工作优秀单位”。
2、不断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积极打造“阳光财政”,组织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3次,聚焦代理记账、政府采购、政府物业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4次;推进合同常态化监管,全年开展合同检查项目42个;强化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完成“一馆一中心”“瓶改管”等投资审核项目103个,送审金额50.50亿元,核减金额3.10亿元。
3、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探索柔性执法,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在执法过程中以生动直观的方式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了解情况同时科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2022年,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案件9宗,发出提醒函2份。
4、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公示。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不断完善“清单管理”模式,定期权责清单系统公示更新,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落实行政许可“双公示”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合法。今年以来,及时、准确地公开通知公告、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163条。
(三)改革创新有深度,服务效能不断优化,推动改革发展更加有为
1、建成合同履约改革“法治标杆”。罗湖区财政局党组全面提升政府合同监管的法治化水平,“率先全国探索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改革”从全国218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一是加强合同平台智能化运用,金额3万元以上的政府合同全面纳入大数据集中监管,打造罗湖监管模式“321”效率,即3秒钟完成合同文本智能审核、2秒钟完成合同台账智能提取、1秒钟实现支付履约条款智能识别。2022年共对11394份合同风险点进行智能检测,排除合同条款潜在风险239466个。二是推广电子合同“云签约”,为政府、法人、个人、法律顾问等起草修订合同提供在线远程协作功能,切实做到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电子合同签约率同比增长66.34%,录入监管合同13082份,涉及金额178.46亿元。三是推动政府合同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合同履约检查力度,选取政府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进行履约抽查,今年累计检查68份合同,涉及金额73953.61万元,发出《整改通知书》20份。
2、实现智慧财政市区“一体化改革”。简化业务流程,减少财政审批环节。预算管理取消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项目资金调剂审批,全年OA办文量减少约650份,审批时限从1-3个工作日变为“秒批”;通过接口方式实现罗湖区智能合同监管平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和智慧财政合同子模块合同备案数据同步,减少重复操作;落实“放管服”政策,三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支付由财政零余额支付下放为单位零余额支付,全年减少约1万笔财政零余额支付,每一笔均可缩短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2022年以来,“智慧财政”累计完成支出清算161.3万笔,完成支付金额达299.3亿元。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局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按要求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向上级党委开展职责述法,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作为领导小组组长以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部门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切实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热点专题开展理论学习,切实增强政策法规研习运用能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局党组书记积极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强化全区及财政本级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做好法治政府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开展“全链条、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区财政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预算指标 2761万元,截至10月25日,累计支出 190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法治建设、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方面,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坚持的财力保障。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有效指导下,罗湖区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虽然在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调查过程中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为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调查对象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的调查取证手段仍然不足,如遇被调查对象不予配合情况,缺乏强有力的有效手段,给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违法事实认定带来较大挑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2023年,罗湖区财政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高水平法治财政,稳步推进罗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营造良好法治学习氛围,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着眼于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系统谋划推进新发展阶段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活动的内涵和主题,更加有效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依法开展各项财政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建立规范化执法队伍。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法制审核、决定处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的要求,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聘请律师专家对案件进行论证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推动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财政管理制度,保障国家和省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实施效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机制,落实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开”“双公示”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财政重大事项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法治思维更好地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