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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资委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信息提供日期:2017-01-05 15: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6年,市国资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体系》),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和强化行权履责监管措施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国有出资人的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保障全面有力

  市国资委深入研究领会《决定》、《纲要》和《体系》精神实质,始终将法治工作与国资监管充分结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国资委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依据。方案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组织保障,指定专门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对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时间完成节点做出详尽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推动国资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合规文化建设。

  二、规范程序,系统梳理,强化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广泛凝聚共识,研究出台“1+1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系列制度文件。“1+12”文件突出市场化、创新和开放的政策导向,通过“一张清单、一个基金、三类平台”,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运营体制,不断把国资国企改革引向深入。

  二是制度出台依法规范。市国资委作为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但对于出台的国资内部监管制度,仍严格参照规范性文件的审定方式,经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社会公布等程序后制发,确保制度依法合规、科学权威。

  三是注重制度瘦身健体。对涉及自身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全面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和运营国有资本的职责定位,更完备地营造有利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制度环境。

  三、健全机制,集体决定,推动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一是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全面、规范履行监管职责;坚持以管资本为主,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当前和长远各项措施,确保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扎实推进。

  二是内部重大决策严谨科学。对于2016年作出的优化调整部分处室职能及人员、制定2016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2项内部重大决策,事先编制决策事项目录,经业务部门研究提出草案、内部公示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等程序,充分酝酿、综合评估、审慎决定,确保重大决策不偏差、不走样。

  四、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积极防控法律风险

  市国资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单位外部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并保持渠道畅通,回复外网咨询投诉248宗,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效果,2016年度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争议系列案的司法建议书,市国资委会同相关企业研究处置,协调配合规划国土部门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完善手续,严控风险,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本年度只发生1宗行政诉讼案件,市国资委积极准备证据材料,认真研究庭审策略,委领导亲自出庭应诉,严格依法答辩,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市国资委取得终审胜诉。对于4宗历史遗留案件,市国资委认真应对,3宗已结案件均取得胜诉,1宗仍处于二审审理过程中。

  五、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市国资委设有专业部门承担法制机构职责,2名从事法制工作的专职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法制工作任务相匹配。每年度及时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同时在外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2016年制定了《深圳市国资委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活动进行细致安排,共计组织4次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活动和举办4次机关干部学法培训。

  一是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活动情况。2016年1月,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主要内容。5月,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以及《毛泽东同志论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深圳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资料第 1 期等重要文件和有关学习资料,并就结合市属国资国企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市国资委党委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王鑫教授进行“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实践党章”专题党课辅导,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及各直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学习。11月,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由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各直属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二是委机关干部学法培训情况。2016年7月,市国资委举办了“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三项创新政策以及市国资委配套出台的《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宣讲会,由市国资委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委各处室负责人、直管企业相关领导及科技人才参加。此次宣讲会反响热烈,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南方日报等媒体相继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8月,邀请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周晓笛同志,做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各支部负责人及企业相关领导参加了辅导。10月,邀请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测评二部董安波部长举办年度信息安全培训,讲授信息安全政策法规、案例及防范知识;市国资委为此专门总结梳理了委机关工作人员办公信息安全10项基本守则,下发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11月,举办2016年国资国企人员学法讲座,以2016年5月实施的“营改增”政策解读及案例分析为主题,邀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专家张少玲女士主讲,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企业负责人、法务人员参加。

  六、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市国资委紧密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普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市国资委“七五”普法规划,及时出台《深圳市国资委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了市国资委的普法职责;落实、支持和配合中央、省、市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创新普法机制,灵活采用互联网、现场互动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讨论交流的多种方式,全面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毛泽东同志论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以及“两学一做”相关教育文件,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学法讲座和网上学法,系统学习了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营改增”政策、《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及相关案例,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大力组织企业学法,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参加由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六期法治讲堂,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中央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以及相关法律专家负责主讲,内容涵盖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企业纠纷案件管理等法律专题,分享了有关案例和经验,并结合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详尽分析,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通过法治讲堂系列活动,市属国有企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发挥了法律事务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和战略目标的支撑作用。同时,要求市属国有企业抓好对系统内来深建设者的法治宣传工作,打牢法治建设的群众基础。

  三是积极承办“预防职务犯罪走进大国企?深圳行”活动,成效显著。2016年3月,“预防职务犯罪走进大国企?深圳行”系列活动正式启动,该活动由正义网主办,市国资委和市检察院具体承办。活动主要包括预防职务犯罪系列讲座、法律知识专题宣讲、组织参观廉政文化展览,并协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地铁集团等多家市属国有企业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举措、筑牢思想防线,最大限度降低职务犯罪的风险。市国资委在市检察院等单位的指导下,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国资监管制度融合,先后出台了多项责任追究制度,并构建了以纪检监察、外派监事、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为主的“六位一体”职务犯罪预防“大监督”体系。市属国有企业高度重视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参与,进一步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创新方式,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举办“法治相伴、欢畅同行”的互动式趣味普法活动。12月4日下午,市国资委与深圳地铁集团在世界之窗地铁站内联合举办了主题为“法治相伴、欢畅同行”的普法活动,活动征集了40位守法志愿者和自愿来到活动现场的100余名市民参与了活动。本次普法活动通过守法宣誓、地铁法律知识展示、法条口才挑战互动、击球极限答题游戏、抓法条互动游戏、主题合影打印等丰富多样的节目,让广大市民在轻松的氛围中学法、懂法。举办大型广场公益法律咨询活动。12月4日下午,市国资委与广大信达律师事务所在世界之窗广场举办了公益法律咨询活动,邀请了擅长房产、婚姻、劳动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为现场市民无偿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举办法治公益广告灯箱海报宣传活动。市国资委联合市司法局、地铁集团,在市民中心、华强北、福田、景田等多个地铁站内投放了20个公益法治广告灯箱,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本次系列普法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地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畅享欢乐和谐生活,获得市民的一致赞赏,深圳特区报、深圳都市报等主流媒体都对活动情况进行了相关报道。

  七、加分项目情况

  (一)专项法制工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表扬

  2016年11月29日至30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大连举办了全国国资委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研讨培训班。会议充分肯定了地方国资委的政策法规工作,强调在各级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政策法规工作在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法治机构建设、推进依法治企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其中,特别表扬深圳国资委专门出台机关法律事务工作指引,规范流程、防控风险。

  (二)促进创新政策措施获得市领导批示肯定

  2016年5月26日,市国资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国资委〔2016〕64号),共确立了9大工作重点及28项工作内容,包括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创新型国有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奖励扶持、推动金融创新支持国企创新、加强国企自主创新基础建设、加快创新驱动激励机制改革、强化创新驱动绩效考核、广泛开展国内外创新交流合作、强化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籍此加快打造市属国资国企创新发展新格局。马兴瑞书记在市国资委呈报的《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这份报告是系统和全面的推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关键是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为应对国企改革发展形势变化对国资监管和经济活动管理能力提出的新挑战,对包括合同管理、预算管理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内部控制的体系化与全覆盖。其中,对于合同管理,已初步建立起合同当事人资信及履约能力调查、法务部门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等管理机制。

  (四)普法方式方法推陈出新,收获市民和媒体赞誉

  12月4日正值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市国资委精心策划,在世界之窗地铁站举办了寓教于乐的互动式普法活动,使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学习变成了人人争相参与的精彩游戏。“法条口才挑战”、“击球极限答题”、“趣味抓法条”等形式新颖、内涵充实的普法游戏给市民带来了一场普法盛宴,使普法活动更加接地气,深圳特区报、深圳都市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活动予以报道,社会反响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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