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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12 16:3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深圳市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部署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依法行政、依法推进治水管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出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邀请市委讲师团成员讲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新时代新征程》课程。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

  (二)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全面推进水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一是持续开展“学法讲法”活动,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线上平台主动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培训全面覆盖水务干部职工。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三会一课”指引内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开展集体研讨1次;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培训,邀请专家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分享;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自觉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

  召开局党组会23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法律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内容,开展“学法讲法”活动;审定《深圳市水务局2023年重点立法工作计划》《深圳市水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召开局长办公会议13次,将重点立法项目、两法衔接机制、水土保持监管等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并督办落实;审议立法草案,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落实、诉讼案件应对等重大法治问题;推动修订《深圳市水务局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优化决策程序;强化审计、巡察问题督办整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水治理能力

  (一)推进立法工作,完善水务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已报请市人大审议;《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已提请市政府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市水库管理办法》已报请市司法局审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节约用水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已形成修订稿草案并征求意见。

  (二)稳步开展水务规范性文件修订。《深圳市居民家庭户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方案》已发布实施;《深圳市水务工程开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完成续期;《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深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正在完善征求意见稿。

  三、健全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深圳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指引》,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印发《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市水务局官网公布;《深圳市水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坪山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等重大水务政策措施,均按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深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开展听证;《深圳市排水户分类管理办法》完成实施后评估。

  (二)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以局法制部门和公职律师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实行法律顾问工作任务量化清单管理与履约评价管理。局法制部门作为局长办公会议、局招标委员会会议的固定列席部门,严格把控涉水事务法律风险。全年出具法律意见100余份,审查政府合同超过150份,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获得用水改革,通过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加强供水服务监测、水电气视网协同联办、对高频用水业务推行“一证多用”服务等措施,提高服务便捷度和办事效率;二是全力协助解决城中村水电气违规加价收费问题,配合市司法局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并配合开展政策宣传;三是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要求,对《深圳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重要涉企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2023年,局49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面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及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一门集中、一网通办。办理业务2288件,其中秒批业务1037件,政务服务窗口及个人各季度均获评“优秀”,政务服务“好差评”总评价数1009件,好评率100%。

  五、强化水行政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一)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品质。印发《2023年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工作要求》,压实执法责任,推动水行政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全市共立案查处456宗。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水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深度协作,协助检察院办理东部过境高速公路水土流失公益诉讼案,办理宝安鸿荣源公司违法排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该案为深圳水务领域首宗生态损害赔偿案)。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印发《深圳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保持对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破坏供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累计排查问题线索102条,立案查处58宗;由市河长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以及深圳海事局等执法部门开展3次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洗泥联合检查行动。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搭建全市建设项目涉水管理“一张图”平台,按照供水管排水、水土保持监管思路,实现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执法一体化全流程管控;在全市水务系统探索推广移动执法、优化执法调查询问流程;探索科技监管,推行在建设项目排水主要位置安装远程实时监控设备,及时固化证据,锁定违法行为,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和现场办案效率。

  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厚植水法治文化

  印发《2023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将普法活动与行业管理深度融合。

  一是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宪法》《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专项宣传培训;持续开展“学法讲法”活动;在水务官方微信创设“水务普法系列”品牌栏目,完成37期推文;编制年度水务法律事务典型案例汇编,以案说法提高水务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在局官网设立典型案例曝光台,发布6个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按要求组织系统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二是探索创新普法新形式。开展“自主学习+讲座宣讲+答题互动”的模式深化宪法和民法典学习;举办“共享高品质海绵城市——《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规定》大家谈”活动,采用“现场论坛+相声表演+线上直播”的创新互动形式,完成1.7万场次的观看;微视频《守护》荣获第一届“人·水·法”水利法治短视频征集活动一等奖;在省水利厅举办的“我与水法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在首届广东省水政执法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一)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依托局官网、微信、微博公众号,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政策及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3477条,官方微信推送宣传文章358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8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1件,开展在线访谈4次。

  (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保质保量办理完成政协提案15件、人大建议29件;二是扎实有序推进东涌水库未完工项目施工进度,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局长信箱、公共信箱、信访邮箱。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投诉。按要求按时答复3宗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积极答辩、举证4宗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出庭应诉率100%,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形;处理各类投诉咨询2078件,全年未发生越级上访情况和恶性事件。

  八、存在的不足

  (一)存在因执法人员专业及业务能力偏弱而不敢执法、不善执法、不愿执法的情形,破坏水务设施、偷排滥排污水黄泥水等涉水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事项情形等共性要素未完全实现市域范围统一,各区涉水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

  九、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为水务改革发展提供法律支撑。积极配合市人大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审议;配合市司法局加快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深圳市水库管理办法》审查,争取尽早出台;加快《深圳经济特区节约用水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以强化程序意识为抓手,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全市一盘棋原则,对各区水务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二次统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规范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四)持续优化执法机制,推动行业监管规范有序。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与执法联动,通过行刑衔接、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助力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办理;探索将行政执法纳入水务综合考核,依托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等专项工作开展执法考评,推动水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聚焦问题多发和高风险领域,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开展部门协同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和治理能力。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营造依法治水良好氛围。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系统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全过程普法。继续推进“学法讲法”、以案释法等活动;推进法治碧道建设;结合水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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