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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资委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信息提供日期:2013-12-05 15: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市国资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体系》)和深圳市“六五”普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和强化行权履责监管措施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国有出资人的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深法制办〔2013〕50号)的要求,对照《深圳市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框架》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数见附表),现将2013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教育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详细部署,专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市国资委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纲要》、《体系》和《规划》,充分将法治工作与国资监管相结合,专门制定了《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含普法教育)考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1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指定专门分管委领导、专门责任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层层到位,对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组织保障作出了详尽部署。通过落实上述方案和工作计划,推动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市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责水平,推进了市属国有企业合规文化建设。 

  (二)规范程序,建章立制,强化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责任起草单位不涉及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出台的国资监管制度主要适用范围为市属国有企业,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市国资委科学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市属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2013年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行为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工作指引》等11项国资监管制度,同时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规定》等制度进行了合时合用的修订。在出台和修订的过程中,业务处室对内充分征求相关业务处室意见、对外广泛征求市属国有企业和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并由法律事务部门及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由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公布在外部门户网站。除完善上述制度外,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文件要求对涉及自身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和运营国有资本的职责定位,更完备地营造有利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制度环境。 

  (三)健全制度,集体决定,推动决策机制科学化和民主化 

  努力遵循“做市场化的出资人和有效有为的监管者”履职原则,努力实现履职理念从强调监督向注重服务转变,履职思路从单项推进向系统规划转变,履职重点从产业发展向双轮驱动转变,履职方式从偏重行政手段向市场化转变。在遵循上述履职原则的基础上,制定《深圳市国资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进行重大决策前,均事先进行详细的调研、论证、风险评估,由业务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方案,充分征求相关业务处室意见、公开征求市属国有企业和涉及的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并由法律事务部门及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通过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审议,由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四)制定计划,举办讲座,加强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制定2013年度领导干部法治学习计划和在编工作人员学法计划,分别组织两次领导干部集体法治学习活动和举办三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讲座,参加人数均达到100%。6月24日,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了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对依法治省的工作要点有了明确认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11月11日,组织领导干部观看了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监制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视频,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进一步提升。9月9日,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黄亚英院长举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讲座,黄院长以治国理政的法治思维与方式为主题,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精神进行解读,剖析了公司司法治理机制,参加讲座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反映讲座立意深远、操作性强,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10月25日,举办2013年第二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培训,组织观看了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主讲的专题讲座录像,讲座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为主题,阐述了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指出要运用理性思维、制度思维等法治思维,以法为依据、依托和依归,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不断推动改革发展,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表示讲座高屋建瓴、发人深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11月29日举办第三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培训,邀请市委副秘书长乐正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核心内容,总结近期深圳改革的基本情况以及下一步深圳改革的初步思路,机关人员纷纷反映讲座理论联系实际,对于未来工作的开展有很大裨益。 

  (五)突出重点,丰富手段,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坚持把普法教育工作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相结合,与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相统一,采取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法治教育方式,切实加强国资国企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依法行权履责水平。 

  1.制定实施计划,健全责任分工 

  制定《201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处室和经办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市国资委工作职能,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 

  一是按照市里统一部署,8月12日举办了2013年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专门邀请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专职副主任梅爱民和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副局长王淑杰进行讲课,讲课内容分别为普法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关系、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企业的影响,使企业对如何将普法工作与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有了深刻的理解,并帮助企业深入学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内容和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参加讲座的企业领导干部反响热烈,普遍反映讲座见解透彻、内容翔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纷纷与主讲人进行交流,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二是8月31日举办2013年深圳市国有企业法律实务培训暨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市属国有企业、中央和省驻深企业、其他事业单位法务工作者及企业法律顾问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赵盛和、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燕军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胡芹分别讲述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本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市属国有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及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支撑作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3.设立法治专栏,利用大众媒体进行法治宣传 

  在门户网站设立法治教育专栏,及时刊登有关普法信息,提供了浏览学习的便利性。通过制作普法工作宣传栏和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联合地铁集团在日均客流量达260万人次的罗宝线、蛇口线、龙岗线、环中线等4条地铁线路的所有出入口LED显示屏及列车车厢显示屏终端3000多个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等法治宣传标语,向社会宣传法治理念,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4.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和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深司〔2013〕100号),对贯彻执行深圳市“六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总结了中期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和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报送了“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自 

  查自评情况报告。同时,协助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对市属国有企业“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均取得良好成绩。 

  5.积极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严格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的安排,制定“12•4”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12月4日“法治大道”普法活动,选派8名人员在深南大道园博园公交站南站台进行普法活动,以宣传《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重点内容,设立宣传纸牌,向市民派发普法宣传彩页和印有普法标语的环保袋;同时,组织委机关全体公务员参加网上法治教育培训,联合地铁集团开展普法公益广告活动以及向市属国有企业发放普法讲座光盘。 

  6.及时报送普法材料和普法信息 

  根据要求,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报送普法工作计划、“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自查自评情况报告、普法工作总结等材料,同时,积极向《深圳法治》报送《法制地铁宣传系列活动圆满结束》等7条普法信息。 

  7.普法工作被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市地铁集团成功开展“法制地铁,我是答人”、“法制地铁,梦想萌芽”等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以强化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了法治宣传教育,对于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活动情况被《深圳晚报》、《深圳都市报》等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六)遵规守法,履行职责,保证机构职责法定化和规范化 

  2013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与各区国资部门、其他市直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明确,不存在争议,也不涉及设立、撤销和调整内设机构的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不涉及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行政审批及其他对外行政管理事项。 

  (七)及时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建议提案 

  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送书面工作报告。201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31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建议承办1件,主办2件,分办3件,汇办17件;提案分办2件,汇办6件。 

  1.深化认识,改进作风 

  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亲自领衔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2.规范管理,强化督查 

  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办理期限、办理要求进行了全盘部署,由委办公室对各经办人进行不定期督促办理,适时通报有关办理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3.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积极主动,不拖不等不靠,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政协提案委以及代表委员们的沟通,积极接受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政协提案委的工作指导,共商办好建议提案的解决之道。 

  (八)加分项目情况 

  1.评估相关制度文件的执行效果 

  2012年修订出台《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对该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后,为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进而提高决策科学性,制定《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对2012年出台的《关于积极推进部分改制上市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的若干意见》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认为该规范性文件对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予以保留。同时,对《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等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上述意见均公布在市国资委外部门户网站。 

  2.依法履职,实现行政案件“零发生”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取得良好效果,未出现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及时履行复议答复、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等情形,实现行政案件“零发生”。 

  3.专项法治工作被媒体宣传报道 

  从2013年6月开始,成功举办“法制地铁,我是答人”、“法制地铁,梦想萌芽”等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对法制地铁宣传系列活动给予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认为活动形式新颖、内容贴近市民生活,充分结合了轨道交通乘客多、受众广的特点,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积极和有益的实践。活动情况被《深圳晚报》、《深圳都市报》等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2014年度工作重点 

  201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下,市国资委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此同时,结合外部经济形势、国内政策层面和发展情况,国资国企面临发展内外压力增大、国资布局仍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和挑战。 

  2014年,市国资委将继续落实《纲要》、《体系》和《规划》,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完善机制为核心,以资本运作为抓手,以管理提升为保障,不断提升市属国有经济的创新力和影响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继续提升出资人依法履职水平。按照市国资国企“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充分用好用足法律风险防范手段,根据出资人机构行权履责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拓展法律审核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加强机关法律风险防范。同时,继续完善市属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出台新制度,并对现存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订不适应市属国资国企发展的制度,为高质高效开展国资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进一步推动依法治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适时出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帮助企业建设法律事务机构和配备人员,提高对法律事务重要性的认识程度,树立“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红线意识”,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同时,稳步推进国企改革,深入推进“三改”工作,严格施行《市国资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规定》,引导董事会对企业经营层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逐步形成适应不同企业类型的多层次长效激励体系,对标行业标杆提升企业各方面管理水平,加强市属企间、企业内部、市属企业与区属企业的协同发展。 

  三是通过多种方式强化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创新载体和形式,采取专题讲座、网上培训等形式,提高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附件:市国资委201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评分数表 

  深圳市国资委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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