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高度重视法治教育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智学堂”“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及各类民政常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2名法律顾问常年提供顾问服务。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民法典》系列学习活动,为全局干部职工购买了75本《民法典》学习读本,组织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业务骨干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利用两个半天时间,由局两位法律顾问分别进行《民法典-新婚姻法的变化》《民法典讲座》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和学习会。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对满足条件的区属810家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审核,完成639家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审核工作,举办5期线上年度报告工作培训会,对未提交年度报告139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活动异常名录,并在“福田政府在线”进行公告。
二是依法推进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落实《福田区转变政府职能事项目录》,采用政府购买、委托承担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编制发布《福田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将政府职能转移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共有3个项目向本地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金额共计39万元。
三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法人审计清算工作。根据区编办《关于发布<清理规范福田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福编办〔2017〕4号)的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0年度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工作。全年全区新增社会组织39家、变更47家、注销18家。
四是严格执行采购法律审查和公开公示制度。对局自行购买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开展法律审查,按程序提请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采购小组会议审议,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对经相关程序研究确定的采购单位及采购事项进行网上公示。今年以来共针对采购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合同共119份,组织法律(民法典)宣讲会2次,局法律顾问参加局采购招标会议42次,在网上公开采购信息30余条。
五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中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征求意见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开展选人用人检查专项行动,对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拓宽监督渠道,健全责任体系。全年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局党组会议28次。
六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福田区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从民政系统内部调动整合执法力量,要求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提高持证率和持证人数,确保事中监管和事后执法有人做、有能力做。完善“横向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加大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规范违规行为。对“僵尸机构”进行实地执法检查,依照程序严格执法。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变更、撤销审批工作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对社会组织的登记收费实行全免。全年网上受理业务共566宗,审批通过222宗,26家社会组织获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合格率达100%。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将我局7名执法人员列入执法人员名录库、810家社会组织纳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编制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抽查行动,从名录库中随机抽查了9家校外托管机构、4家培训机构、3家养老机构共计16家社会组织,并通过政府在线进行公示。
三是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区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均在各行业协会商会的章程中体现。对部分会费超过4个层级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整改,通过年报和抽查等措施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检查。目前,区属23个行业协会商会无违规收费现象。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出台《福田区社会组织党委2020年工作要点》,建成福田区社会组织党建创新基地(社会组织特约空间),引入区级社会组织联合运营,以党建工作为核心,开展多元化活动,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实现小空间大功能的综合性服务功能。拍摄《他们,来自社会组织》党建宣传片,并于7月20日在“学习强国”深圳学习平台上发布。通过单建、联建等形式共建立69个党组织,管理党员350余人。
五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2020年区属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创文行动、垃圾分类等工作。疫情以来,辖区各类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共募集善款超过1500万元、物资价值超过1000万元。
(四)在其他领域加强法治建设
一是开展民政救助法治宣传。组织各街道、社区救助工作人员开展4期集中培训,以解读社会救助法规规定为重点,重点宣传解释社会救助政策。组织街道、社区在政务公开栏等地公开救助政策及救助情况,宣传介绍救助标准、条件、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等内容。在日常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入户调查等工作中,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宣传救助政策。
二是加强殡葬管理法治宣传。清明、重阳节期间,在辖区内设置多个宣传点,围绕“树殡葬新风,促绿色发展”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派殡葬管理宣传单张4.3万份,广泛宣传我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惠民政策。安排在14个深埋绿化地和1个骨灰楼派送鲜花0.7万束,引导群众鲜花祭祖、无烟祭祀,推进绿色殡葬,努力转变群众殡葬理念。
三是依法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讲法、学法活动,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在登记处候登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全天循环播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协助做好计生宣传、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全年依法办理各种登记业务共21840宗,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群众满意率保持100%。
四是依法开展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度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加6”工作方案,局领导多次带队实地摸排、甄别乞讨人员,民政系统不定期举办培训,加强与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办的沟通联系,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打击控制操纵流浪乞讨人员黑恶势力专项行动365次,排查出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场所391处、776人次,送医救治15人次、救助52人次,不愿意接受救助进行劝离、劝返709人次。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加强对社区“两委”班子的法治教育,切实提高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发挥民政局作为区属社会组织等级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法治工作的管理,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力量。在婚姻登记处设立法律援助点。继续于清明、重阳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强化法治建设。指导各社区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断强化居民的法治意识。充分利用“社区邻里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管家”等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坚持党建与社会组织全面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自律机制和诚信机制的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管理规章规定,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不完善、不系统、相互冲突的问题。
四是强化依法执法。在“双区驱动”新的重大历史机遇背景下,积极推动完善社会组织配套性政策法规。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宣传引导,强化跨部门协同合作执法。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执法经验等方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福田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