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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活力城区建设事务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福田区活力城区建设事务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15 14: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新的起点上,福田区正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着力探索符合超大型城市中心城区特点和规律的现代化治理新路径,努力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最好法治环境的中心城区。

  2022年,福田区活力城区建设事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心工作进一步合法化、规范化。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本中心自2021年10月正式成立以来,就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从零开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逐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等,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决策效率和公信力,为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多维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依法依规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做好矛盾源头化解,为项目扎实稳定推进保驾护航。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展开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领导班子带头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提出中心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毫不动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方面之一,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强调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丰富理论内涵,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推动棚改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合理合法合规解决问题。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中心迅即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之“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关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到,党的二十大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论断、作出一系列新部署;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矢志不渝、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的政治本色,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和优越性,顺应了历史发展大势和人民群众期盼。在贯彻落实上:一是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二是在棚改项目的推进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积极表达诉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好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对于牵涉利益广,群众反应激烈的问题及时处理,注重矛盾源头化解,保障项目合理合法合规稳步推进。三是在棚改及老旧住宅区改造工作中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年初,在中心集体会议上,中心领导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强调本单位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助力福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老旧住宅区改造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项问题,在法治工作建设的过程中,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内容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报分管区领导签批审定后,按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区司法局。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部署,稳步开展中心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据《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部署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具体方案,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责任人与领导班子的监督责任。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项督查。按照《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与本中心工作安排,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事项列入督查事项,形成督办表并定期督办,对于进度不及预期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事项进行通报,并指定专人持续监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时开展。

  (三)积极落实市、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涉及本机关职能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福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中的具体要求开展制度建设、依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化解纠纷、依法行政保障、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各项具体任务,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报送开展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报告法治政府建设进度情况、配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专项督查,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四)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打好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基础

  结合中心工作实践,共组织2场法律法规理论学习:

  1.2022年5月19日下午,中心组织了法制专题培训,邀请土地整备方面的专家对城市更新和利益统筹法规政策进行解读。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水平。

  2.2022年6月10日下午,邀请区信访局副局长到中心进行《信访工作条例》法制专题讲座,强调信访工作要坚持人民性,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

  (五)实干笃行,担当有为,集中力量解决法律重点难点问题

  2022年,针对棚改项目补偿安置、房屋拆迁、规划编制、房屋征收等实际工作涉访涉诉相关问题,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法合规应对处置。年初以来,结合项目现场工作专班等实践,召开多轮棚改法律专项会议,对棚改项目涉及的诉讼案件、疑难法律问题难点逐一分析,形成具体指导意见。

  (六)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建立了规范的自行采购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福田区活力城区建设事务中心采购管理办法》,对自行采购活动进行规范,为提高采购效率、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平交易,加强廉政建设筑牢了制度基础。

  2.建立了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为规范合同审核与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提高合同审核工作效率,保障合同审核质量,保护中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区实际,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区活力城区建设事务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形成了严格、合规的合同管理制度。

  3.建立了规范的法制审核机制。设置了法制审核专员对单位拟定的各种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规定了重大决策在进行集体讨论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进行集体讨论时,有关事项材料和法制审核材料应当一并报送;同时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对中心各项决策、事务及棚改法律法规专业问题进行外部审查。形成法制审核“双保险”机制,保障了中心各项决策的合法合规,发挥了法制审核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建立规范的集体讨论决策机制。设置了完备的集体讨论程序,形成《福田区活力城区建设事务中心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单位拟定的各种文件根据种类不同进行充分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详细记录集体讨论过程,保障了中心各种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此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8余项规章制度正在制定当中,已形成初步成果。

  (七)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公信力执行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对于本单位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方案制定过程中积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依法依规积极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了专家论证报告,同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对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综合评估,对社会稳定风险、环境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实质性评估,提前制定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及化解预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方案的顺利实施落地保驾护航,开展集体讨论决策并形成相应的集体讨论记录。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本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总体表现良好,但是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在信息主动公开公示、中心各项内控制度的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态化汇报等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善用听证会等方式,扩大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参与,充分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对于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的形成以及方案制定过程中积极进行公示,对于旧住宅区改造方面牵涉面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影响人数众多,且容易引起信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重大决策,通过开展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听证,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由专业人员进行耐心全面的解释,用更加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从源头化解矛盾,保障重大决策后续稳定顺利推进。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进一步落实好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中心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助力福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方面,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牢牢把握红线意识,同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项问题;在法治工作建设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根本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继续推进落实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本单位各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的相关制度构建,及时将本单位履行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依法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四)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形成本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的制度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单位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

  (五)继续加强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学法、普法活动

  积极统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法律宣传、普法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民普法,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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