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鹏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载体,以建设更高质量幸福法治城区为目标,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新区打造国际一流、生态优美、环境宜人的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概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构建法治政府大格局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更高质量美丽大鹏的重要任务来部署推动。新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先后以新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办的名义开展3次专项督导活动,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统筹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在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深圳市《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等文件基础上,制定《大鹏新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提出6大板块31项具体举措,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并做好任务分解。年中,通过案卷评查、书面调研、专项核查等形式对各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办跟进,督促及时整改问题,着力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这是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次高层次全面检验,影响非常广泛。新区对此高度重视,紧锣密鼓地做好各项申报准备工作,以新区管委会名义申报的“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项目获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申报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前已进入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环节。相关宣传节目《法治化改革保护生态环境》已于11月11日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播出,并同步在今日头条、读特、南方号、腾讯新闻等多家媒体进行新媒体矩阵宣传。
(二)强化职能转变,全力保障营商环境法治化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新区年度重点工作,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的同时,还先后印发了《大鹏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大鹏新区重点企业服务暂行办法》《大鹏新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方案》《关于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基础。二是简政放权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简政放权有关精神,积极推动办事处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充分向基层“赋权”“赋能”。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进一步简化许可审批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大幅度压缩企业办事时限,多项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申请“秒批”,以行政审批事权的“减法”换取服务企业群众的“加法”,有效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三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媒体、宣传栏、政府网站等公布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民营企业可以直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办事处反映问题和情况。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新区各执法单位涉企执法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全面检查509宗涉企执法案卷,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倡导推动“柔性执法”,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权益。四是当好企业“法律保姆”。开展"法治护航·与企同行"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在民宿、能源、新产业等新区特色领域选取30家不同规模企业,深入开展“一对一”企业法治体检服务,了解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为企业量身打造《法治体检报告》,为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提供法律帮助,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注重依法决策,全力服务新区建设主旋律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全年对6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对涉及营商环境、重大群众利益等重要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新区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新区规范性文件质量有效提升。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对新区各级各部门发布的、涉及营商环境的109份规范性文件和284份其他部门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违公平竞争、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的文件和条款提出拟废止或拟修改完善的清理意见,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份、修改调整2份。二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新区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咨询、审查和参谋作用,先后为新区各类工作事项提供意见400余份,研提建议2300余条。在新区多个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法律顾问还深入现场沟通群众,及时提供专业咨询和答复,为新区重点工作保驾护航。三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制定《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完善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本年度将“制定《深圳大鹏所城文化旅游区保护和发展管理办法》”等10项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相关进展动态在新区政府在线上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专栏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了决策质量,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夯实执法基础,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重新梳理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结合机构改革及“三定方案”调整,全面梳理新区执法职能事项,会同龙岗区政府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2019版),确保受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同时,结合相关特区法规修订情况,做好特区法规授权新区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夯实行政执法基础。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最新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对新区14个执法单位所建制度进行条理细致的“把脉问诊”,形成56份核查意见书,提出392条核查意见,推动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确保制度内容能够真正落实落地、合法有效。三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遵照省市工作要求,推广使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执法监督系统,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信息,及时、完整报送执法案件信息、数据,实现对行政执法全覆盖、全流程监控,推动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公开,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五)突出权力监督,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新区各级各部门能主动接受市及龙岗区两级人大、政协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相关建议、提案办结率、满意率稳步提升。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占全年新区已开庭行政诉讼案件的73%。二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全面贯彻复议为民办案宗旨,不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复议申请容错机制,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截至2019年11月,新区管委会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宗,现已全部审结,其中维持3宗、不予受理1宗。三是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引入第三方机构,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对全区全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全年共开展三轮评查,共评查案卷764宗,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归档整理工作,改进和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水平。全年共接待、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2宗,现已全部办结,未发生群众不满投诉情况。四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大鹏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大鹏新区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制度》等文件,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行动的开展。在新区政府在线平台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将检查结果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19年11月,新区双随机工作共有12家成员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共有2193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有207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468项。五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截至2019年11月,共受理群众各类诉求2656件,结案率达98%。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采取专题介绍、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及时回应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
(六)抓住关键少数,全力提振法治工作精气神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树立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观念,建立新区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宪法,新区全年共举办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法、2场管委会专题学法讲座、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2场,以“头雁效应”带动新区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二是多形式开展法治培训。创新运用H5动态普法,开设“学法新干线”微信学法平台,组织新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参考人数达2478人,参考率100%,优秀率98.65%。开展“法治大讲堂”系列培训,先后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唐尧教授及市司法局有关专家领导为执法单位讲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邀请曾全程参与罗湖木头龙小区旧改的知名律所律师前来传授城市旧改、土地征拆实务经验;特邀国内著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前来新区调研座谈环境及海洋执法工作。围绕新区执法工作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内容的法治培训,实现订单式培训、精准型普法,有效服务执法单位需求,全面提升新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助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积极开展基层治理调研,瞄准基层治理难点、痛点、堵点,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在三个办事处各选取一个社区开展“党建+法治+德治+自治+公共法律服务”社区治理模式改革试点,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不断提升社区依法治理水平。精心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载体,将葵涌生态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民主法治示范街道、社区创建;同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实效,打通法律服务惠企便民“最后一百米”,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以法治保障促社区和谐稳定。
回顾2019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新区相关工作的推进力度和配合程度不足。二是部分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实体或程序问题,如证据制作不规范、陈述申辩权保障不到位、救济告知和送达执行等存在瑕疵等。三是在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方面,一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二、20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新区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为高质量建设美丽大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大鹏贡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机制。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搭建形式丰富、内容多样的学法平台,提高学法实效,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微信等信息载体,深入推进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好部门普法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防火墙”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特别是涉及重大项目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区街事权和执法职责,提升基层执法效能。继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强化市级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的应用,探索开展行政处罚规范化工作试点,构建“事前部署、事中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事后考核评价与分析研判”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督查考核作用。科学谋划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日常督查,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核查评议工作,结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加强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督导,确保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五)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社会基层治理等关键领域,对标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标准,对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厘清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为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力争在法治建设层面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大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