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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16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7-02-20 11:0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深圳市“东进战略”精神,以建设法治大鹏为中心,紧紧围绕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总体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制度化、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教育全域化等方面的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为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规划引领。

  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根本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美丽大鹏”建设的最强动力和最有力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开展法治建设课题研究工作,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并结合深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组织起草了符合新区实际的《法治大鹏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法治大鹏建设目标确定为6个方面29个量化操作指标,立足新区实际,强调生态法治建设和保护生态资源环境,力求开创符合大鹏发展特色的法治发展新模式,唱响法治大鹏建设最强音。

  围绕改革重心,强调制度先行。

  改革是新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法治是改革工作的重要保障。新区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先行”的原则,始终强调法制机构在重大改革措施中的适时参与,始终高度重视改革顶层设计的合法性审查。在新区法制机构的参与下,新区出台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制度创新成果:一是根据新区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新区编制了《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并获市委深改组审议通过,是全市首个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的区级改革方案,为新区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法治监管体制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根本保障。二是根据新区产业特点,编制《大鹏半岛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及配套措施,启动实施全域旅游发展的三年行动方案,被确定为全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试验区。三是根据新区社会治理结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等“1+5”系列文件,着力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工作队伍整合、社区权责清单建设、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改革等5个层面的制度体系,使基层治理改革有章可循。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科学决策。

  严格贯彻《深圳市大鹏新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完善新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市法制办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要求,制定了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官网上公布,其中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项目2项,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项目各1项,新区法制部门实现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合法性审查达到100%。在《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不仅通过新区政府在线征集社会公众意见,还3次征求新区直属各单位、各办事处、各社区股份有限公司意见,并组织专家、律师、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等各领域人士公开听证,广泛采纳各方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保障了《实施细则》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

  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智力保障。

  强化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规范法律顾问管理,结合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深圳市大鹏新区专职法律顾问法律助理聘用及等级薪酬评定管理办法》,成功开展首批法律顾问招聘工作,新区专职法律顾问队伍初步形成,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在政府决策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新区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18份,提出修改意见400余条。二是为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事前审查,为坝光拆迁、三小场所安全管理等出具专项法律意见187份,提供意见420余条,有效保证了新区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三是参与政府合同管理,全年共审查《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新区管委会、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总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办学协议》《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华侨城集团公司文化旅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金沙湾沙滩ROT协议》等重大合同110余份,提出意见630余条,有效规避了政府合同法律风险,新区全年未出现任何政府合同法律纠纷。四是助力政府信息公开,为葵涌办事处等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书提供法律意见42份。五是积极参与新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全年代为答复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0起,其中9起驳回申诉申请,1起维持原行政行为;代为答辩的行政诉讼案件共9起,无败诉案件,其中2起原告撤诉。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与当事人、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释法说理,注重矛盾化解,程序结束后无重大上访问题发生。

  加快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依法行政提质提效。

  各执法单位充分发挥依法行政主观能动性,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著。一是新区安监局开发安全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结合的“公共安全大平台”,实现区、街道、社区、企业“三级监管、四级应用”,纳入监管企业1137家,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移动执法平台、应急处置管理等15个模块建设。同时,新区安监局在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获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表扬,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全省共4家。二是组建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整合生态环保、规划土地、水务、林业、海洋渔业等相关职能部门执法资源,加快理顺执法体制,在体制上初步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推动大鹏半岛“山、海、林、湖、田”的统一保护和管理。三是新区统战与社会建设局针对劳资纠纷频发导致的维稳问题,按照“提前预防、提前研判、明确责任、加强协调、主动作为”的思路,运用“互联网+”工作手段,创建工资监控信息系统,构建劳动监察新机制,破解劳资纠纷难题,今年以来新区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零发生”,劳动仲裁各项指标降幅均为全市第一。

  优化审批程序,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

  结合强区放权,整合新区政务服务资源,建立覆盖全区、内容规范、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一是在总结布新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办事处及社区全面推行标准化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10月,新区各办事处级公共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试运行,2016年底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实现了“新区—办事处—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架构的搭建。二是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完成“一窗式”改造,整合13家进驻单位窗口,一窗可受理454项事项,综合窗口于12月5日开始试运行,实现了“前台一口收文、后台分工协办、窗口统一出件”的目标。三是切实按照《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延时服务制度》《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等政务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做到政务服务便民高效。

  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区坚持多措并举,开创行政执法监督新局面,执法监督进一步向制度化迈进。一是创新依法行政监督机制,由新区纪工委牵头组织,在执法、审批、政府采购、监管、工程建设、城市管理治理等领域25家单位,全面推行“留痕计划”。通过引进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和市标准院外脑支撑,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在各单位开展岗责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建设信息平台,实现审批、执法、监管各项业务全程留痕可溯。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备案审查工作,对新区涉及41个执法类别的190名在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梳理,加强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三是联合新区纪检监察局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统一评查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程序,较为客观准确地评价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从2016年度10月份以前的207份行政处罚案卷中随机抽取案卷22份进行交叉互评,并根据案卷评查结果制定《深圳市大鹏新区2016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报告》,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指引编制试点工作,以新区生态资源环境集中执法部门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为试点单位,牵头编制了《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内容涉及环保、水务、土地、渔业、海洋、林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程序指引及格式文书,新区行政执法进一步向制度化迈进。

  完善法治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方位推进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做好法律援助服务,按照“即来即办、应援尽援”的原则,全年累计受理案件138宗,较去年增加超25%,为受援对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建立法律援助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定期回访制度,听取受援人对承办律师办案的意见及建议,加强辖区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营造“有困难,找法援”的氛围。二是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实现新区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月工作督导制度,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法律顾问服务。社区法律顾问全年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568人次,制作工作台账537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68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约40宗,服务次数累计1000余次。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档案管理、调解队伍备案制度,创新调解服务宣传形式,举办“调阡陌之序,解苍生之忧”大鹏新区首届人民调解技能大赛,以生动活泼的说法形式,展示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良好形象,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纠纷430起,调解成功案件408宗,调解成功率达94.9 %,涉及金额1108.07万元。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新区普法注重夯实基础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新区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格局已经形成。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新环保法、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东进战略等集中学法讲座和法治精品书推荐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参与领导干部1200余人次。二是重视人民群众这个“普遍多数”,有效利用“国际妇女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讲、普法互动游戏、法治游园会等多种形式宣传40余场,覆盖群众10000人次。组织“以案说法”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生动普法形式,切实提高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印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为主题的折页、普法漫画书、法律援助指南等普法资料7000余份,发放法治宣传品2000余份,投放公交候车亭、立柱广告、电子屏、灯杆旗等宣传广告860幅,张贴普法宣传挂图17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18幅,推送法治宣传信息70余条。三是关注来深建设者这个“重要少数”,开展“法寄真情,共筑美丽大鹏”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委托开展普法工作模式调研,实行菜单式普法,变“被动普法”为“主动学法”。

  一年来,新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成绩斐然,但距离法治大鹏和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构想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新区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个别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仍不够科学合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政府法制机构仍不完善,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总体而言,新区法治化治理水平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二、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2017年,新区将进一步按照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新区一流法治城区的总体目标,以《法治大鹏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为指引,积极推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创新民意征集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适时制定《大鹏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科学化。适应自媒体时代传播特征,探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情、参与的便捷性。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咨询、论证及风险评估、决策后评估机制,提高政策实施效果,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理、合民意。

  建立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水平。建立重要规范性文件的交叉审查、集体讨论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质量,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通过率。完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解读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文件起草及实施机关在政策解读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法制部门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文件的同步审查机制,完善法制部门对重大决策解读的事后监督机制。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的智力支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事务中的法律支撑作用,围绕政府重点工作,积极为新区重大决策和重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适度扩大法律顾问对新区政府部门及办事处的行政诉讼支持、合同审查的范围,更加深入的参与到行政决策的事前研究、事中评估和事后跟踪的整个过程,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控性研究,在出具法律意见的同时,还要善于提出建设性建议,主动为行政决策提供参谋助手、风险预警作用。延伸法律顾问队伍,借助外脑智慧,打造新区法律智囊团,对于新区特别重大的行政决策,委托市内优秀的律所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听证、评估等,为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保驾护航。

  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一是探索建立新区行政执法日常巡查机制,确保新区行政执法主体适格、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自我评查与监督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准确地评价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以查促改。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通过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引入外部执法监督等手段,将日常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强化行政执法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四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程序、使用管理要求、监督问责机制等,并选取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工作试点。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一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新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执法信息及时录入,实现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事项网上查询。二是在《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创新,在新区范围内全面推广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建设工作,实现“智能、高效、便捷”的指引目的,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专此报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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