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发展改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注重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发展改革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全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发改职能,依法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依法做出行政许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本年度共做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政许可15个,固定资产节能审查行政许可8个,均已按照 “双公示”要求及时进行网上公示。
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组织相关单位梳理宝安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编制《宝安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清单共计87条,涉及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夯实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基础、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等方面,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强化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引导广大市场主体知法、懂法、用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进园区、进机关、进行政服务大厅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显示度、 知晓率、影响力。
三是抓实抓细安全监管。局党组每年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巡检等活动,对粮食公司、粮库、油气长输管道、汽车充电桩设施等重点单位、设施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巡查密度和检查力度,有效确保安全有序。
四是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根据区司法局及区委依法治办的相关部署和工作安排,开展了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提倡柔性执法,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执法事项清单》和《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合规指引》,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和指导,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编制公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通过信函、网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单,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结。
六是强化综治信访工作。及时处理信访案件,积极做好群众来电或来访咨询工作,积极协助解决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尽力协助解决反映问题,今年以来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单28件,答复网民留言咨询29条。
(二)完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度。起草完成《关于废止<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履行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布、发布政策解读、备案等程序,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在各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各级有关规定,系统总结工作经验,修订完善《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和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布《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事项目录的3项重大行政决策按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三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我局日常法律事务,对各类合同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供法律意见。
(三)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今年以来,我局无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执法知识培训并参加行政执法知识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完成2021-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节能宣传周、消防安全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同时积极参加与宣传区司法局“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安排,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在制定局党组集中学习和机关学习计划时,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安排,组织领导班子学法培训班,开展《依法治国背景下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学法专题讲座。
三是突出干部法制培训,结合干部普法学法考试、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考试等,及时加强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的途径、平台和载体受限,普法形式单一,普法活动仍局限于开展讲座、张贴海报等形式,普法宣教效果有待提升。二是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治队伍相对薄弱,缺少较为专业、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发改事业发展的立足之本,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密融入到各项业务中,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在党组会议上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终工作总结内容进行述职。二是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局法律顾问制度,督促指导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四是支持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事业单位依法办事。
(二)坚持法治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一是带头制定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带领我局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法治教育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推动全局形成浓厚法治氛围;二是积极参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条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忠实维护宪法权威,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尊崇宪法、信仰宪法。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2年,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区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法律素养。落实学法制度,提高发改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作为加快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组织多种形式学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充分告知办理事项有关信息,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式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执法。
(四)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强化落实《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遵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