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安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到街道各项工作中,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注重学习宣传实效
一是制定方案,系统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论述摘编》等规定篇目,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表》、培训计划安排、时间进度安排、建立学习台账,做到学习系统全面。
二是营造氛围,覆盖学。采取领学+讲学+自学的方法,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网络平台和区、街道党校阵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覆盖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全体公务员及干部职工。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研讨学习19期。在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中设置学法议题,2021年举办“双月学法”专题培训6场。举办公职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等讲座4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学习书籍1500余册,作为自学辅导材料。
三是加强引领,精准学。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编印六类普法对象普法“口袋书”,开展精准普法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开展现场普法活动和讲座217场次,派发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受教育人数约30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开展“校园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联合辖区学校举办校园法治专题讲座,宪法宣传展板学习,法治征文、手抄报、书法比赛,法治专题文艺演出等活动6场。
(二)注重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对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紧扣宝安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宝安区依法治区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街道内部分工,进行任务分解,确保落地落实。
二是带头示范,推进法治建设。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学习,坚持带头学法,模范用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信访维稳、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劳动、交通管理、城建等与法治建设密切相关的领域,主动谋划,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三是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坚持每周梳理上级重点政策文件,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例会传达学习,部署落实。梳理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条文,整理成统一模板的法律责任告知书,发放给隔离人员,要求居民自觉遵守隔离管理规定,对违规外出人员及时制止,由公安部门训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应对今年“5.21”疫情而开展的四轮免费全员核酸检测中,告知居民不配合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法律后果,提高居民核酸检测的积极性。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优化,提供优质服务。实地调研走访辖区重点企业,听取企业的法治需求,就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针对性开展“送法进企业”“精准普法”等普法活动,努力建设法治先行示范街道。组织街道领导干部走进园区,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服务,走访企业238家,开展政策宣讲活动4场,举办座谈会3场,推动政策落地实施。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质量。坚持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领导。对近几年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有效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是注重程序,确保合法。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定期进行备案检查,确保制发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明确需公开的政务事项、公开渠道、时效,并动态更新。目前街道需要公开的政务事项共计344项,均按程序进行了公开。
(五)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二是注重征求法律意见。完善街道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制定《新安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并作为2021年1号文件下发。街道现有法律顾问6名,公职律师3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作用,全年共提供法律意见623份。
(六)行政执法做到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规范公正文明“柔性”执法。按照职责法定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手段智能化、参与社会化“五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妥善处理管理与执法的关系,推行服务、管理、执法“721”工作法。今年以来,新安街道行政立案处罚数排名全区第一,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均为优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败诉情况。
二是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依法清理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行政执法人员31人,执法人员目录均在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三是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街道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街道各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普法,组织快递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开展送法进校园“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深入开展妇女权益周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月系列普法活动,开展全面推进禁毒宣传。围绕街道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做好重大行动法律疏导和咨询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打造新安品牌,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在街道、社区均已成立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将调解网络进行延伸,突出专业性,做深做实“和事厅”“和事室”。突出解决疑难、重大矛盾,发挥全区首家梁姨调解工作室的“传帮带”作用,成立冼哥调解工作室。突出协调联动性,在辖区五个派出所、西乡法庭、交警中队成立驻点调解工作室。突出智慧性,运用“i调解”平台,开设视频调解,实现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智慧服务。二是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街道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8宗,民事诉讼7宗,均按程序提交材料、答辩和出庭。最终,胜诉9宗,其余案件还未结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带头依法行政,推进落实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确保政府职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依法治理,健全和完善社区民主法治机制,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在街道领导的重视下,街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个别环节仍存在提升空间,主要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需进一步强化,市民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法治建设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效果,为建设法治示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将街道各项行政决策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提升街道公职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深化行政权力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二)擦亮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的招牌。充分发挥“巡回调解庭”作用,切实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以梁姨调解工作室为样本,推广建立社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智慧平台”亮点工作,依托宝安区“i调解”调解平台,推广“新安视频调解”窗口。
(三)为辖区企业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继续推行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实地调研走访辖区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对法治工作的意愿及需求。利用辖区内法律资源共享,助力企业合规化,就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针对性开展“送法进企业”“精准普法”等普法活动,努力建设好法治先行示范街道。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