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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26 19: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具体指导下,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下称“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审计制度,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在履行审计职能过程中继续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区审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着力推动法治审计建设。

  一是拓展“党建+学法”模式,推进学法新领域。以党建继续引领审计新发展,将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法治知识的学习列入局党组、“三会一课”等会议课题,局长办公会议延续每周一学法律法规课题,并将该学习模式逐步扩展到科室负责人带学形式,打造全局学法良好氛围,提升审计执法纪律建设。二是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局工作重点位置,落实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以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部署,分管领导统筹推进,责任科室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定期督办各项工作进度,对各项考评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升,重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的开展及档案归档事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各科室积极协办,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三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督办工作。做好法治建设专项督查各项工作,以内部督查及专题会议审议形式,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确保行政决策的制定科学化、规范化。

  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区审计局科学制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该目录包含《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决策)》、《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决策)》、《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内部决策)》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公布工作。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充分听取公众建议,逐步完善行政决策内容,推动各项决策民主化建设;配合考核要求,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专家咨询论证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科学化、规范化;开展事前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结合决策情况,对《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决策)》1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工作,评估效果提出优化建议;遵循程序要求,按时做好三项重大行政决策的立卷归档事项。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机构的风控功能,由其对局重大课题、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力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重点参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或区领导交办其他重大事项审计意见的法律审核;截至汇报日,主要承办局内各科室提请审查的法律事项及法律咨询共计26件,审查各类合同32份,阅办涉法公函143份,为本单位决策提供实质性的法律支持。

  (三)依法规范审计工作,抓实审计业务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推进重点任务组织落实。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业务规范》、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等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护航市、区中心工作,把审计工作的谋划和推动全市、全区各项规划部署紧密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聚焦社会现代化治理,深入基层一线,协助破解民生难题,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民生审计等项目。二是提高审计内控水准,不断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根据区审计局工作实际,对《宝安区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跟踪审计制度规定,扎实做好审计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不断加强审计现场廉政检查和业务指导,同时前移监督关口,将审计监督服务功能贯穿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领域全过程,助力做好事前、事中风险防控,当好政府决策参谋助手。

  (四)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健全整改监督长效机制,构建区审计机关和10个街道内审部门上下联动的“1+10监督网”,全面完成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任务。今年截至10月31日,区审计局共完成计划内项目24项,上级临时交办配合事项15项,共审计(调查)159个单位,延伸审计29个单位,查出各类问题金额4.84亿元,审计揭示问题354个,审计期间整改金额1.43亿元,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86条;通过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865万元;就审计发现的12个审计事项出具6份审计移送处理书,就7个审计事项出具7份审计决定书;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8篇,充分发挥了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建设性作用。

  (五)加强法治学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按照执法证件申领培养机制,扩大执法人员队伍,并组织全局已经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做好行政执法人员2021-2022年度网上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全局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有效提升区审计局法制工作骨干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参与配合市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熟悉行政执法程序规则,打好审计执法案卷规范“预防针”。三是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2021年10月,为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由区审计局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案件庭审现场旁听活动,积极做好学法表率。四是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举办审计局第十七期“审计大讲堂”—法治建设专题培训,从学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深圳法治优势、建设一流法治政府三个方面讲述了法治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审计与法治的关联性,进一步推动法治审计机关建设;开展局办公会每周一学课题,由各干部轮流对审计业务法律法规规范相关知识授课培训。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方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拟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以及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学法新思维;制定并落实单位内部年度学法计划,开展全局公务员学法考试,全局23名公务员均已完成学法考试任务,平均成绩达到优秀,高标准完成考核要求。六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规范法律顾问管理,由常驻法律人员专项办理涉法事项,实行定期收集处理单位涉法咨询模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以法保审,推动审计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提升。

  (六)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实行执法信息动态维护。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完善审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调整优化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加强审计信息分析,提升审计成果层次,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依法依规在宝安政府在线、深圳市审计局官方网站及时准确公开《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等信息;保持监督渠道畅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听取社会公众对审计部门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办法》,围绕市、区工作动态,安排专人负责深圳法治信息公开系统、执法证件系统等执法平台信息数据录入、公示、更新、维护工作,动态管理执法公示信息。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1年,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方舟同志切实履行审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区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汇报和计划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研究部署审计局法治工作计划,为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定主题、把方向,谋长远、提重点。二是成立审计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周方舟同志担任组长,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对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等提出明确要求,统筹推进审计局法治审计机关建设工作。三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带头制定新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编印《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规章制度汇编》、《审计业务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6+1”审理规范制度》、《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1+3”整改监督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稳步推进各专业领域审计指南和制度的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在审计工作中的指导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四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强调加强审计执法和法治建设的关系,以身作则统筹部署各类学法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善于把握各种法治教育学习机会,用法治思维为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让守法用法成为审计人执法的良好习惯。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区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近年随着审计形势复杂,对审计监督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与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审计执法规范性建设要求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而随着审计问题复杂化,审计干部队伍审计能力内涵被不断扩大,打造规范化法治化审计强军仍有一定难度。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加强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审计法治建设。持之以恒落实好各项审计工作,加大审计处理力度,强化惩治合力,完善协作机制,夯实联动基础;继续加强法律规范与审计业务相融合的重大决策事前审查制度,提升风险把控能力等。

  (二)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利用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做好各项执法决策规范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设内容。同时围绕区中心工作安排,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执法监督。

  (三)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法治深圳建设各项工作,争创法治建设实效,重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的开展及档案归档事宜。

  (四)努力打造审计执法强军。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继续实行学法计划,创造创新各项学法教育、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养、守法用法意识,与时俱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审计执法队伍。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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