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紧抓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外部流程,提高公众参与度。一是严格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遵循公众有序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二是每年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三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做到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2. 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制定并印发《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集体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3. 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制定并印发《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落实经费保障,每年度购买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确保疑难重大问题、复议诉讼代理、合同审核等法律事务服务工作合法性。落实公职律师管理,现有公职律师2名,负责诉讼应诉、疑难问题、合同审查、普法教育等法务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参与庭审,了解行政行为实施真实状况,实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 加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社会群众监督。
5. 实行合同规范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登记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签订的合同均经法制审查及单位法制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2021年本单位共签订合同100份。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 全面落实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021年1—11月共做出处罚364宗,罚没金额555.74万元,实施行政检查7277家。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将所有执法事项列入双随机检查专业目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2.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制定《宝安区卫生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管、调阅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和调阅,严格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音像资料上传。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全过程记录业务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言谈举止等一切执法活动合法、合规。三是落实执法记录仪全区卫生监督员逢检必用。实现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均有据可查,做到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达到“无记录、不执法,无记录、不处罚”工作要求。2021年,全区卫监部门录制音像资料5335余条。
(2)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印发《关于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流程的通知》,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行严格规定,单位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在做出前均由法制机构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3)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促进行政执法理念转变和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创新。认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任务,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行政执法收集录入工作。
3. 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针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局领导班子实行集体讨论,确保公开、公正、合法地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
4. 着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并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程序》,根据文件规定,本单位政策法规科负责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安排公职律师开展审查。经梳理,我局2021年未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无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文件。
5.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结合日常监督实际,利用139系统功能,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在合理调配现有执法资源基础上,实现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全年领取国抽、市抽任务767宗,完结率为78.06%,立案处罚4宗,发现问题并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部门案件3宗。
6. 加强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我区、街道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与各街道、文体旅游部门、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执法模式,目前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2021年参加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5次,共检查10家监管对象。
7. 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制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抽查本年度各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卷宗250宗,行政强制案件10宗,行政检查100宗。经对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综合评查,结果显示,处罚案卷总体上能做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程序文书齐备,体现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健全完善医疗纠纷“三方联调”工作机制。重新理顺应急、信访、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配合)各项工作,筑好三道防线,建好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制定《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委员会,通过行政调解及时化解争议纠纷,力争将争议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内、化解在初始阶段。调委会从成立至今,共有5宗纠纷通过行政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向。
2.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本单位将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局法制科牵头,协调业务科会同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研究把关,确保我局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质量,我局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10宗,行政诉讼案件11宗,共有8宗案件完成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任务。
3. 完善信访制度,畅通调解渠道。建立信访投诉管理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受理信访投诉。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切实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各责任科室。2021年,我局共接收信访案件约14000余件,均按时按规范调解处理,未出现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
(四)加强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提高办事效率
1. 推进“放管服”审批事项精简。深化行政审批模式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项精简和取消,共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材料33项,事项办理事项压缩达92%,压缩时间由原来的738个小时,压缩至47个小时,压减691个小时。
2.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以“智慧宝安”互联网+建设为统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和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实现电子证照互享互联互通。通过宝安通APP、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多种申报途径实现了事项零跑动、无纸化网上申办,实现所有事项资料、证照双向邮递。截至2021年,我局即来即办事项达到55项,“秒批”事项14项,“承诺告知制”事项2项,绑定证照事项53项。
(五)着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1. 加强法律法规社会宣传。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18个医疗卫生单位作为普法工作队伍,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提高卫生健康、新冠肺炎疫情等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录制《局长说法》栏目,在线为社会大众介绍疫苗管理知识和《疫苗管理法》法律条款。
2. 举办各类学法培训活动。举办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信访处理流程、信息公开法治专题讲座,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全系统通过依法分类处置办理信访诉求意识,提高信访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规范办理能力。举办一期全区性卫生监督员、协管员业务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六)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出动卫生监督员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社康中心等公立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酒店的疫情防控进行100%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至今未出现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院内感染病例。开展6轮社会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全覆盖专项督查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000余人次,检查社会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6000间次,行政处罚70宗,罚款47.92万元,关闭整顿122间次,进一步织细织实全区疫情防控网。
(七)创新卫生健康依法行政新模式
1. 合规建设率先探索,职业病防治成效显现。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深圳市宝安区合规工作方案》要求,率先印发《宝安区2021年卫生健康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以职业卫生健康为切入点,形成一套完整可复制的合规经营管理指引。目前此套指引已在福海街道锐欧光学电子有限公司先行实施,通过推动企业建立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保障机制三大合规制度体系,弥补企业在职业卫生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上的漏洞,有效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此外还为企业实施IPO上市战略提供了有效支撑。2021年8月2日市委依法治市办主办“深圳市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暨宝安区经验研讨会”中,这一案例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市推广介绍,得到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2. 做实做强行政调解化解纠纷初见成效。出台《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挂牌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强力推动行政调解工作落地落实。2021年4月市委依法治区办举办“深圳市‘三调联动’暨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现场会”,我局作为区级部门代表之一,在现场会中书面汇报行政调解先进经验做法。2021年10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到宝安调研行政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到我局考察了行政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并给予高度好评。
3. 探索推出职业卫生“柔性”执法制度。按照司法部“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的要求,结合我区职业卫生实际,在全区职业卫生工作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试行职业卫生柔性执法机制的通知》,明确积极推进企业柔性执法若干措施和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共办理“柔性”执法案件9宗。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不够浓,部分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等重要内容未能完全熟练掌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加强合力。二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其中涉案类型中行政处罚占例较大,主要原因为执法对象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认同感弱,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三是执法行政执法案卷需要进一步规范整理,与省、市每年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特别是案卷归档方面存在少量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高监管对象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管理,理顺归档流程,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水平。四是探索梳理卫生健康“大调解”机制。理顺应急、信访、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配合)各项工作,筑好三道防线,建好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纳入2021年工作要点,在卫生健康系统中传达学习,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推动宝安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法治建设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委进行报告。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抓“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国家、省、市、区“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部署要求,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向区法治建设工作小组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通过 “宝安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深耕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深耕企业合规建设,做好做实职业病合规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同时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动,建立涉及职业卫生领域企业台账,力争至2026年底基本实现全区职业病合规建设全覆盖。二是继续推进宝安区卫生健康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培养宝安区卫生健康基层行政调解组织22个,搭建快速反应、运转顺畅的卫生健康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打造高素质卫生健康行政调解队伍。探索建立符合宝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分级负责机制、规范运作机制、多级联调机制“三机制”,实现行政调解工作跨越式发展。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完善直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四是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职责和义务,推进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重点开展特区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增强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五是围绕重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每年开展四期普法活动及法治培训,将新出台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普法工作任务;六是根据新修改出台的行政处罚法,结合市、区柔性执法原则,不断更新出台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