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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2021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22 10: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坚持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宝安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区典范。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深化法治宝安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党全面领导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理论研究,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抓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考评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完善党委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街道一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机制,深化依法治街实践。加强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强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协同推进作用。深入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双月学法”工作,今年来,组织双月学法5次。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学法考试,共有2966人参加考试。

  构建宝安法治建设规划蓝图,打造宝安法治名片。制定实施《法治宝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宝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宝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宝安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当好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窗口和试验田,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探索基层经验;加强法治调研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立执司守等领域存在的短板及原因,探究提出解决方案,加快建设法治先行示范样板城区。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聚焦本职工作,履行好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做好常规法制审查、法律顾问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参加区政府工作会议500余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各单位提请审查的法律顾问事项1600余件,其中审查规范性文件24件次,审查各类合同69件次,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62宗;为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如街道环卫一体化PPP改革工作、土地征收重点项目、总部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等重大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支持,高质高效跟进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把好合法关。

  规范法制审查,防范文件法律风险。制定并发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施动态管理。规范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报我局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及街道规范性文件报送我局备案制度,推进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2021年,累计审查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次,备案审查街道规范性文件6件。

  借势上级督察,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政府考核指挥棒作用,跟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进展情况,督促各牵头单位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定期通报行政执法数据预警情况,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整地报送执法数据。根据中央对广东开展法治政府督察工作安排,制定我区迎检工作方案和重点工作安排,对照督察要点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在区政府层面牵头完成自查报告、问题及亮点清单、全面工作汇报、领导相关谈话素材等材料;督促和引导各区直部门、街道做好迎检准备,确保督察迎检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行政配置和效率

  深化行政复议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设置独立行政复议内设机构和专职复议办案人员,建立高素质专业化行政复议队伍。推行行政复议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复议监督措施与促进矛盾实质化解相结合,推动行政复议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常态化运行。稳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梳理执法下放事项452项,促进执法重心下移前推,理顺街道综合执法机制,依法调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强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行两批次行政执法证和听证员证申办工作;开展十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解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放得下”“接得住”问题。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水平。通过行政复议指导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职能。截至目前,2021年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0宗,其中维持结案49宗,驳回申请9宗,经调解后当事人自愿撤回申请23宗,其他案件正在办理中。

  (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打造精准普法大格局

  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要求,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选取区总工会等5家单位作为评议对象,成立由区人大代表等群体组成的考察团,对各单位普法工作进行考评,切实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向省选报3个“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有效激发我区国家机关普法热情。狠抓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新任职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到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抓好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督查考评,以考评促落实。

  构建宝安专属多维度普法矩阵。打造融媒体普法平台,深化《民生访谈》《法治周刊》《局长说法》等融媒体专栏,形成多渠道宣传、多部门参与、多元化互动普法矩阵;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宝安区青少年宫为依托,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评选,优化提升10个法治主题公园、139条法治文化长廊、280个企业法治专栏等;承办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启动仪式暨优秀普法小使者评选活动及“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打造具有宝安特色普法品牌。结合宝安风土人情打造宝安特色普法品牌,开展“一月一主题”答题抢红包普法活动,截至目前共计参与人数达27万余人次;创新推出“法治到家”品牌,开辟五条公交普法线路,让群众“搭一趟车,学一路法”;“邮包伴侣”法治主题宣传,将普法宣传标语跟随包裹一起快递到家;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在宝安人流密集处滚动播放;设计制作16款法治文创表情包上线宝安区政务微信平台;定制“依法而治,得宝而安”等四款法治宣传口罩60万个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创新举措,探索企业合规新路径。率先成立全国第一家区级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深化刑事合规改革试点,率先出台《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等制度文件,探索“不起诉从宽处理”“行政从宽处罚”双重激励机制;健全行政合规激励机制,率先出台柔性执法8条措施,优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制定合规指引673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419项;建立“3A”信用企业合规激励机制,梳理了 9 个方面 20 条具体措施,评选出诚信合规示范园区 5 家、示范企业 20 家;创新“行业自治+行业合规”模式,筛选50家有积极性、代表性的企业,开展主动合规建设试点工作,打造“5+3+1”企业合规示范点,强化示范引领。

  多元赋能,筑牢企业合规保障体系。强化科技支撑,开发建设宝安区企业合规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合规案件启动、调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实现全流程智能闭环管理;强化人才支撑,打造合规智库,与合规专家王志乐共建合规工作室,探索“企业合规师”培训,吸收29所合规律师事务所、254 名法律服务人才加入宝安区企业合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强化平台支撑,联合深圳海关共建企业规范管理示范基地暨稽查核查实训示范基地,为企业搭建三位一体实训体系。截至目前,已组织7批企业实地参观培训,1000余家企业线上参观培训,培育73家企业获海关AEO高级认证,引导41家企业主动披露漏报事项。

  政策扶持,打造企业合规“宝安样本”。一是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全区各执法部门适时采取纠错执法、分类处置违法行为等措施,不予处罚案件 415 宗,减轻、从轻处罚案件 992宗,减免金额 4063 万元;受理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申请 132宗,涉及金额 2023 万元;不捕或变更强制措施 7 人,不起诉 9 人、企业 2 家。累计授信企业 381 家,授信金额 1.14 亿元;为 599 家守信主体提供免押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合同金额 7499.5 万元;完成企业信用修复 78 宗,帮助 73 家企业及时恢复正常信用状态。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 年以来,全区新增商事主体 48133 家,成功引进重点企业 37 家,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 2000 亿元,达 2076.63 亿元,同比增长 20.7%。三是为企业合规改革提供“宝安样本”。最高检“企业刑事合规与司法环境优化”研讨会在宝安区举办,张军检察长充分肯定企业刑事合规“宝安模式”,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政法委专题刊发工作简报向全国、全省推广。  

  (六)深化“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夯实溯源治理基础

  坚持深耕细作,深化“三调联动”国家试点。以深化基层“三调联动”国家试点任务为牵引,聚力在做“强”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司法调解、做“大”调解效力、做“硬”保障措施上先行示范,全力打造“线下阵地+线上平台”多元调解“宝安模式”。今年4月,深圳市“三调联动”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我区“三调联动”经验获全市推广。探索检调、律调、援调、诉调对接,联动衔接机制更加完善。制定《关于深化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宝安区“律调对接”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等,先后探索设立“检调室”、“律调室”、公共法律服务调解咨询点等8 个工作点。现已协助区检察院参与调解47宗,成功促成和解33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57件,服务群众88人次,调解法援案件2宗。

  坚持科技赋能,做好“i调解”平台“后半篇文章”。持续推动“i调解”平台拓展,不断优化i调解平台功能,智慧解纷提速增效明显。新安街道试点延伸建设“小i”联动平台,实现街道内21个社区处置各类纠纷全业务移动在线,实现区、街道、社区大数据无缝对接。截至目前,我区三大调解领域共受理纠纷61527宗,其中人民调解受理总数23680宗,调解成功23271宗,成功率98.27%;行政调解受理总数9250宗,调解成功7095宗,成功率76.70%;司法调解诉前联调收案28597宗,经引导调解优先,调解成功6151宗。

  坚持非诉优先,为调解工作做好法治保障。探索构建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争议。协助区法院共同推进调解组织登记备案、“调确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石岩街道试点示范“分层递进式”多元纠纷调处模式。制定《宝安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宝安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宝安区人民调解办案补贴经费发放规定》等文件;印发《三调联动调解业务汇编》《行政调解案例》《调解工作风险防范》等教材,有效提升基层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七)做大做强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宝安模式。深入推进“AB角+统筹”模式、“1+1+N团队服务”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使法律顾问服务不缺席,服务群众零距离。今年,全区驻点社区律师到社区值班27019天次,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7711件,其中,法律咨询服务17158人次,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1493场,人民调解工作2127宗, 为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028宗,协助提供法律援助111宗,其他服务5194宗。创新开发“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为居民提供律师在线法律咨询、预约服务、资料共享、普法宣传线上推送等服务,确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法律服务。

  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应援尽援”,深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123”工作模式,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细;与区妇联保持紧密协助,为家暴受害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联合宝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工作站”;组建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应急律师团队,为重大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牵头起草《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探索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新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会展分中心建设;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敬老月”法治宣传活动,强化法律援助宣传,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咨询931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25宗,提供认罪认罚律师见证3394案次、法律帮助1691案次,审核归档法律援助案件8308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6201.08万元,收到受援人赠送感谢锦旗8面。

  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打造“家门口公证”,为老人等有需求群众提供预约上门办理遗嘱、继承等家事公证服务。今年以来,提供上门办理遗嘱、继承、委托、文本相符、证据保全等公证服务2001件;为65 周岁以上宝安户籍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143件;为因疫情原因滞留海外的国内居民提供远程视频办理公证175件;成立证据保全公证工作室,办理各类证据保全公证1511件;积极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自4月13日起受知识产权庭的委托,宝安公证处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共22件,助力法院化解“送达难”;推出线上选房平台,解决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选购楼盘人口聚集的防控风险难点,今年共办理选房公证服务22宗,涉及房产12481套;坚持“周末不打烊”,解决了群众上班没空办公证,假期没处办公证的困难。

  (八)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打造坚实律师队伍

  发挥党建引领,以党建促进所建。配优配强党委纪委班子,组织召开我区律师行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出区律师行业第二届党委领导班子,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当选为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有利于搭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的沟通桥梁,构筑宝安律师行业健康向上发展的坚强堡垒。指导区律师行业党委成立5个督导组,对我区27个律所党支部进行走访考评督导,深入推进宝安区律师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和专项治理教育整顿工作,推动律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党建促进所建。

  加强日常监督,提升律所管理水平。不定期对我区129家律师事务所,1205名律师进行走访调研,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现场查看律师所各类业务登记台账资料和档案,了解律所党建、队伍建设、业务开展及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情况,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落实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弘扬律师、公证行业新风正气,完成对辖区118家律所的年检考核工作,处理了38宗对律所和律师的投诉,履行行政监督职能。

  落实扶持政策,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加大法律服务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法律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报审核工作。5月20日启动2021年度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请(法律服务类)工作,全区共有8家符合条件律所,比上年同期增长166%,拟扶持资金442.9325万元。今年5月,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北京开展律师行业政策推介会,引进北京优质所到宝安发展及设立分所。

  (九)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的力度。举办“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设备业务培训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启用新5G设备开展社区矫正电子定位监管和信息核查工作,有效防范脱管、漏管;推进宝安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责任共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强化社区矫正“减假暂”专项排查整治的深度。2021年度,全区累计新接收社矫对象937人,解除590人,目前共有在册社矫对象972人(其中缓刑955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3人,管制1人)。定期对社区矫正档案开展专项排查,对存在瑕疵档案及重点线索进行全面核查整改,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深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危机筛查的广度。为及时、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心理信息,确保有效监管,把好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关,加强心理危机筛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规范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截至2021年10月,累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完成心理问卷测评1210人次,共建立心理健康档案578份。组织社矫对象开展“情绪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讲座2场次,累计参加社矫对象200余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活力需要再激发,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行政复议人员配置不足,难以应对复议体制改革实际需要,随着行政复议案件量增多,复议工作开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重点围绕《法治宝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宝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宝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宝安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组建依法治区专家库,开展法治论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及实务研究,进一步推动依法治街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强化区、街两级法治统筹合力。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细化落实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改革的工作权责划分,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改革的有序进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对依法治区工作督查考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继续做好区委、区政府法律参谋助手。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做好日常法制审查、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为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支撑;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管理,压实各单位上报区政府请示的法律论证主体责任。

  (四)继续深化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以创建企业合规示范区为目标,推动辖区重点企业全面铺开;以行政合规为引领,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开展行政合规建设工作;以宣传培训为抓手,营造企业合规建设氛围;以培养企业合规人才为动力,持续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五)做好调解“后半篇文章”,探索国际多元解纷机制。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工作,巩固“十调”对接畅通基础,建立健全诉前辅导制度,鼓励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定分止争;探索国际多元调处纠纷机制,积极引进国际商事调解,加强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的深度合作,鼓励成立新型调解组织,培育“金牌商事调解机构”,打造宝安特色调解品牌,推动国际化商事调解规范化运作;优化升级“i调解”平台,争取实现全区纠纷“一站式”处置及大数据运用。

  (六)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统筹,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优化提升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灵芝公园等实体普法阵地,继续加大邮政普法、公交车普法、大型建筑物LED普法;继续深化“一月一主题”线上普法,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运作,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法治基地开展活动。

  (七)继续做好社矫对象管控工作。做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各环节衔接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跟进“阳光之家”社区矫正帮教基地挂牌及投入运作事宜;推进“宝安区社区矫正智慧管控综合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在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有效防范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特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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