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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17 10:1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逐项落实完善内控管理工作。针对“单位合同执行归档制度”等问题,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结合目前已有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特点,全面梳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细化和完善业务表单、修订管理制度。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表单优化、制度修订和内控管理手册编制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合法有效。一是为加强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资产管理,做到合理配置、科学使用、按照规定处置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宝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规定》。二是为规范创新型产业用房装饰装修标准,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牵头宝安区各相关单位,草拟了《宝安区创新型产业用房装饰装修标准》并经审议后印发,提出了菜单式装饰装修标准。

  (三)依法审查合同规避法律风险。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聘请广东宝城(前海)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协议及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决策程序。2021年,法律顾问共审查文件合同61份,出具法律意见书61份,有效地防范了合同风险和法律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四)积极开展提案建议办理推动措施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形成主要领导阅批交办、分管领导督促检查、业务科室承办回复、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2021年,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共办理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宗,其中5宗为会办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区人大代表、提案人和主办单位;其中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件3宗,已经答复提案领衔委员,反馈结果为满意。

  (五)自觉接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共处理群众来信40件次,其中12345公开电话系统21件次、政府在线1件次、网上信访信息系统6件次、服务企业平台系统2件次、其他途径来信10件次。所有来信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挽回经济损失。根据做好涉诉赔偿案件自查工作相关要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科室开展赔偿类案件自查工作,联合法律顾问深入研究,努力挽回经济损失。

  (七)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实效。一是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要求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及时传达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民事案件审判专题视频,以案释法,深入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全局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组织落实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通过视频讲座辅导和专题测试等形式,切实提升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内部管理制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原因是干部职工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课堂培训,对基本的法律知识不能理解透彻,对一些法律法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误解。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中。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公共物业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带头学法普法,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邀请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人士结合经典案例对《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进行解读,全局3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物业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管理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向政府物业使用管理单位及政府物业承租户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

  (三)在今后工作中,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尽量避免产生行政和民事诉讼。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1年11月23日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开展了一场《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活动,重点围绕新《安全生产法》修改背景、意义及修改的内容进行深入解析,让干部职工深入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树立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活动,以活动促普法,以活动促安全。

  专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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