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国资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及司法局有力指导下,紧扣宝安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国资国企实际,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法治化水平实现新的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建立“党建+学法”模式,推进学法新领域。以党建继续引领国资国企新发展,将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法治知识的学习列入局党组、“三会一课”等会议课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区相关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打造全局学法良好氛围。二是将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在国资国企系统落实落地。三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督办工作。做好法治建设专项督查各项工作,以内部督查及专题会议审议形式,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完善决策程序,提升法治化水平。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结合实际情况, 我局科学制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该目录包含《深圳市宝安区物业招租招商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区属国企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公布工作。二是逐步完善行政决策内容,推动各项决策民主化建设;配合考核要求,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规范化、合理合法性。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第三方法律机构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机构,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机构的风控功能,由其对局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力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
(三)夯实制度建设,健全国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国企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参股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资产评估、参股经营管理等要求;出台《宝安区直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国企内部审计监督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和要求,并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考核,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加快推动智慧国资平台投入运行,协调项目单位9人进驻现场办公,从底单设计、数据规范、可视化展示等方面重新规划,推进人事、物业、财务等模块建设,提高国资监管效率。
(四)加大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多方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二是组织全局职工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拟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提高学法新思维;制定并落实单位内部年度学法计划,开展全局公务员学法考试,全局17名公务员均已完成学法考试任务,平均成绩达到优秀,高标准完成考核要求。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规范法律顾问管理,由常驻法律人员专项办理涉法事项,实行定期收集各科室涉法咨询问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以法保审,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质量提升。
(五)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一是认真学习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新版的信息公开目录,明晰申请人获取信息公开的路径和程序。根据区政数据的要求,设立重点领域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版块,及时公开监管企业重点领域动态信息。二是研究修订区国资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内容要求,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专业化水平仍不高,力量配备不足。二是国资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1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和实践者职责,推动全区国资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进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建设。二是认真研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宝安区2021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带头学法用法,召开召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及领导班子宪法法治专题讲座,并在重大事项及决议中自觉将法制审核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积极营造国资系统主动学法、遇事找法的法治化氛围。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国资国企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在学法用法能力上有新提升。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给国资系统法治工作带来新课题也提出了新要求,积极引导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加强对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法律审核把关,切实发挥法治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
(二)在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上有新抓手。我局将在制定《宝安区“十四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对国资国企改革各项措施的顶层设计。坚持从国资监管实际需要出发,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节点管控和流程约束。
(三)在法治监管水平上有新突破。充分运用智慧国资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国资国企法治监管水平。发挥平台的联系作用,推送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业把法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带头崇尚契约和诚信精神,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让依法治企成为企业重要的软实力。
特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