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航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实现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航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党史学习教育等制度建设,每周在街道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第一议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51场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宣传教育,扩大街道党校、企业党校分教点等平台影响力及辐射范围,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航城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将法治建设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航城街道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定期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讲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明确了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须采取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在经街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前,须由街道法律顾问、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进行合法性审核;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设置须设置有效期、须统一编号、须在政府网站等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并及时解读,及时备案等详细内容。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航城街道未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等事项,未存在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执行及超时效、失效未清理问题。航城街道于11月12日至29日在“宝安政府在线-政民互动-民意征集”专栏网站发布《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征求〈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市民意见反馈3条,并于11月29日在同一专栏网站发布《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征求〈航城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结果反馈》,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信息公开,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完善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采取“知、判、议、决、督”工作模式,凡涉及重要事项、重点工程和重大资金等,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策,形成专题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经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后应进行实施后评估;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告栏等途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工作,做到决策信息公开透明、渠道畅通,有效接受公众反馈意见并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2021年航城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共20项,计划总投资约14亿元,各项目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等前期工作,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进行公告,并按规定公开征集公众意见。二是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作用。依托航城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全街道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审查办法,完善街道法律顾问、司法所专职法律工作者列席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落实法律顾问常年聘请制度,为行政决策及重点、疑难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支持。2021年,航城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收法制审查文件2837件,为街道各部门出具法律意见1108份,回复相关部门函件42件,审查合同1729份,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强化权责统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确办案人员岗位责任,建立了《航城街道执法队执法案件办理问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制定了《航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办理操作指引》,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严肃民生领域执法,推行涉企联合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进柔性执法8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部门及驻点律师认真对每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过程可回溯、可留痕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选优配齐综合执法人员,航城街道所有执法人员均具有执法资格,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依据正确;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处罚决定作出履行法定审批流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在官网显著位置公布电子信箱,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
(五)落实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全面梳理航城街道各部门权责,编制权责目录、内容、办事流程,明确各项职权的程序、办事依据、相应责任;优化权责事项流程、缩减服务事项时限,简化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避免职责不清、交叉重叠、责任推诿等问题,真正服务于民。二是公共服务快速便捷。全面做好宝安区航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项服务群众工作,倡导“网上办”“指尖办”“云服务”,新增医保业务进驻社区。2021年,航城街道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3057宗、发证10531件、咨询66488次,按时办结率100%;24小时自助服务区社保自助办理2989件、交通违章自助办理176件、身份证自助领证4635件、市自助终端办理421件。
(六)强化民意互动,依法接受制约和监督。一是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在“宝安政府在线-航城街道办事处”专栏网站上公布单位名称、地址、投诉监督电话(85905146)及主要职能;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中心、黄田公园等各种主要对外的办公场所、窗口及群众活动场所公布办公时间、监督电话(服务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接受公众监督。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由航城街道督查室跟进市、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跟进社区人大联络站反映问题的处理。今年以来,航城街道共收到市、区人大建议38件,收到市、区提案42件,均已按时答复,答复率100%。三是建立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职机制。完善落实司法建议和出庭应诉工作制度,2021年,积极落实区人民法院关于“套路贷”的司法建议1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2宗,经先行有效调解,原告已撤诉该2宗涉诉案件;未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
(七)抓好法治宣传,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一是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全年有计划组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2021年,航城街道组织99名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参考率100%、优秀率99%。二是开展分众针对性普法。将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服务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升普法的常态性、普遍性、针对性。今年以来,航城街道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6场,共派发各类宣传资料近5万份。三是积极配合立法联络点工作。作为市政府唯一的街道级“立法工作联络点”,航城街道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立法,为政策制定建言献策,调动相关部门力量,处理立法征求意见稿3份,推动立法更加科学、合理。
(八)加强法治保障,纠纷隐患依法有效化解。一是推动三调联动与光明模式衔接。对接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在社区、工业区、学校、医院、物业小区等重点场所常设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站,抓早抓小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航城街道三调联动共受理矛盾纠纷1337宗(其中人民调解纠纷1063宗、行政调解纠纷67宗、司法调解纠纷207宗),调解成功1320宗,调解成功率98.7%,相关工作经验入选《新时代宝安法治建设创新案例集》。二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智能化、社会化。推动社区法律顾问主动服务社区居民,驻点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157人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讲座74场、参与人民调解案件90宗;借助信息化技术,推动多元调解全流程在线办理,促进调解与法律援助、诉讼等案件的衔接联动,黄田社区设立全市首家多元调处暨诉讼服务工作站;整合社会热心人士、社工义工等力量参与纠纷调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司法保障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有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任务繁重、难度较大,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二是新一轮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执法工作将面临更大挑战,极易因执法过程不规范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提高政治站位,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总体目标之一,推动航城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
(一)有效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街道综合执法机制体制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从源头防范行政诉讼风险。定期跟进各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组织先行调解,及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及诉讼隐患。
(三)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规范航城街道法律顾问管理、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议题、案件、制度等领域的法律审查和风险把控,健全街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法治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加大“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人民群众解决人民矛盾”推动基层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在法治意识觉醒的前提下,自发参与到各类社会组织中依法维护自身各项权利,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集体意识和行动自觉。
(五)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注重“执法多数”,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以“主体多数”为重点,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分类引导,因群施教,深入推进“法律五进”,让法治成为航城街道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报告。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