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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03 11:2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1年,我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总体要求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创新思维,完善机制,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和领导保障。一是谋划工作要点,部署重点工作。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研究制定落实“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工表,明确10项重点工作任务,划分重点部门的责任分工,为推进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具体指引。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召开新桥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督查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工作档案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指导,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配备专项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落实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街道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制度,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立卷归档,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形式合法依规。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2021年省、市、区工作部署,及时报送涉及计划生育等相关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结合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情况,配合区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新桥街道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查办法》,明确街道重大决策事项范围、法律审查流程。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按照《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引》,规范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认真贯彻《新桥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落实事前决策把关,事后纠纷解决。今年以来,街道法律顾问室专职律师对街道具体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846份,其中审核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465份,对其他具体事项出具381份,为街道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矛盾纠纷化解等问题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新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和新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新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议事规则,落实新桥街道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自2021年9月1日街道以自身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以来,我街道已使用“双系统”办理案件96宗,罚款93100元。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执法过程合法、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三是畅通执法投诉渠道。通过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公布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拓宽执法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实现医保业务“一窗通办”。我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医保业务受理模式由原来的“部分综合窗口可受理医保业务”转为“任一综合窗口可受理医保业务”,让群众办事享受无差别服务。今年3月20日,获评“2020年度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现金报销受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二是正式启用象山社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设置“三区一机”,即综合窗口受理区、自助电脑办理区、填表区和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下沉工作人员为群众受理88项政务服务事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社区办事“就近办”。今年来,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累计咨询75502件,综合受理业务77124件,发证20043件,网厅10519件;其中包括户政中心受理业务54186件,发证6544件,办结率达100%。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21年,接到区委区政府分配办理的区人大建议共25件,其中主办4件、承办1件、会办20件,区政协提案共37件,其中主办1件、承办4件,分办1件、会办3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率为100%,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检察监督。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今年,我街道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1宗。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已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并反馈。三是强化审计工作。对辖区六家股份合作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发出审计报告6份,提出审计建议35条,对2019和2020年度14个小型工程项目开展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今年来,我街道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共101条,接受网上咨询投诉数量90次,在规定时限内答复,解决率达100%。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条,并按规定在期限给予答复,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有效接受公众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开展社会矛盾问题九个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以来,我街道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877宗,成功处置化解11212宗,化解率达94.4%。二是深入推动“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传承“枫桥经验”,街道各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2205宗,调解成功2172宗,涉案人数4527人,涉案金额945万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打造“预警+排雷+联动+促和”出租屋微纠纷调解模式,调处家事情感、邻里租赁纠纷539宗。建立行政调解室,受理各类行政纠纷322件,成功调解227宗,成功率70.5%,街道政法领导、司法所所长牵头调处矛盾纠纷7宗。加强司法调解,促进调解与法律援助衔接,妥善化解涉诉纠纷。三是做好信访处理工作。深入推进“光明模式”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立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和万丰海岸城、万丰医院、新桥东等5个诉求服务站。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接访大厅信访调解和疏导功能。今年以来,我街道共受理各类信访事件3940宗,办结3790宗,其余150宗事件尚在办理时限内,情况均稳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工委坚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通过街道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部署我街道贯彻落实工作。

  (二)统筹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街道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新桥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印发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党对街道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通过讲座培训、班子联席会议学法等形式,认真贯彻学习《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发挥学法用法先行示范作用。根据区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落实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任务,街道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学考活动,年度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做好系统内普法,深化法律“五进”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在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以案释法”、民法典宣传等活动195场次,派发法治宣传资料2.4万份。成立全区首个街道级青年志愿律师服务社团,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法律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四项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户外普法宣传设施建设,定期更新法治长廊普法宣传信息,2021年,新桥街道大钟山平安法治主题公园获评第三批广东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权下放街道后,基层执法力量配备不充足,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与普法有效衔接仍然不足,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充分。普法形式相对单一,普法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实现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落实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担起执法主体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加强与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实现管理信息互通共享,确保过渡期间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及案件处理连续稳定,防止出现“空档期”。

  (二)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定义和范围,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形式合法有效。推动实施日常评估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及时启动清理程序。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一平台双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数据管理,确保执法案件信息全面、及时纳入监管。加强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考核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纪律等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和法院审判工作。深入研究案情,及时答辩应诉,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不断规范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探索聘用法律顾问机制,增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四项法治创建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凝聚法治共识。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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