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一是结合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得分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内控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经济业务活动的内控制度。根据内控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合同管理的建议和内控整改措施,建立合同编码规则和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规范商事合同管理。二是修订完善了《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政府物业修缮工程实施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宝安区政府物业修缮工程管理行为,提升修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合法有效。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经营管理工作公平、公开,促进政府物业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成《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涉及《民法典》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涉及《民法典》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筛查,经梳理,无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存在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暂无相关规范性文件需修改或废止。
(三)依法审查合同规避法律风险。聘请广东宝城(前海)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事项包括对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协议及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决策程序。2020年,法律顾问共审查文件合同约13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约133份,有效地防范了合同风险和法律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四)积极开展提案建议办理推动措施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形成主要领导阅批交办、分管领导督促检查、业务科室承办回复、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2020年,共办理区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5宗,其中14宗为会办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区人大代表、提案人和主办单位;其中主办政协提案件1宗,已经答复提案领衔委员,反馈结果为满意。
(五)自觉接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共处理群众来信62件次,其中12345公开电话系统29件次、政府在线5件次、网上信访信息系统9件次、服务企业平台系统8件次、舆情系统2件次、其他途径来信9件次。所有来信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挽回经济损失。根据做好涉诉赔偿案件自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各单位、科室开展赔偿类案件自查工作,经梳理,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职能职责不涉及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2020年至今正在涉诉的民事诉讼案件共2宗,下一步将密切关注案件判决生效情况,联合法律顾问深入研究,穷尽一切手段减少经济损失。
(七)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实效。一是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要求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及时传达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民事案件审判专题视频,以案释法,深入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通过原原本本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视频讲座辅导和专题测试等形式,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0年,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内部管理制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学习浮于表面,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有待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中。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带头学法普法,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守法,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法典》,并邀请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人士结合经典案例对《民法典》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6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解读专题讲座。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物业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管理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公共物业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渗透到各项公共物业管理工作中,向政府物业使用管理单位及政府物业承租户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
(三)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尽量避免产生行政和民事诉讼。
专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