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以厉行法治为重点,解决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法治创建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较好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法治培训,强化内部管理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设
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推进依法行政。2020年,我局组织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分别开展《新时代与民法典》培训会和新《固废法》系列培训会,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员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做好培训工作,我局已开展“业务知识大讲堂”9期,通过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讲座,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践行环保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行政出谋划策。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日常法律事务,参与环保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和修订工作,参与重大事项及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并提供法律意见。2020年,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约250份,为我局各部门重大疑难事项、修订制度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7份,会同顾问参加重点研讨会41次,召开行政处罚会26次,听证会41次。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保证公平公正
(一)依法移送案件,落实两法衔接。
我局按照市“两法衔接”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衔接,发现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材料。2020年,我局共向司法机关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宗,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4宗,对环境污染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管理监督,确保依法行政,特别是对2020年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严格把控,从严从重,执法成效不断提升。2020年我局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88宗,处罚金额2220.7746万元,移送拘留案件3宗,移送入刑案件14宗,采取限制生产措施1宗、停产整治措施1宗,采取查封、扣押措施28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2宗,涉及金额约3500万元。
三、做好诉讼复议工作,着力化解行政争议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行政诉讼、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职责,化解行政争议。2020年共处理行政复议16宗,9宗维持,3宗被撤销;收到起诉状11宗,其中行政诉讼9宗,民事诉讼1宗,已开庭15宗,未开庭6宗。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2020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宝安区人大法工委分别对我局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针对评查中提出的问题,我局积极整改落实,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通过做好日常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做到按评查标准办案,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五、全面推进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一)以主题日为契机,开展专题宣传报道
通过报刊、电视和网络媒体刊登宣传报道108条,组织电视新闻报道、媒体采访活动81次,按季度公开曝光重大环境违法案件100多宗。通过制作宣传视频,组织电视新闻报道、媒体采访活动,把法治宣传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逐步推进,营造浓厚积极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坚持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提升媒体应对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指定专门的舆情监控专员每日翻阅主流报刊、登录深圳新闻网等网站,收集、汇总与我局有关的舆情信息,每日一报。及时处置舆情,将处置结果报送区委宣传部舆情科并在相关论坛及时给予回复,做出解释说明,化解矛盾,消除影响。2020年,我局共发送舆情快讯421条,处置网络舆情414宗。
六、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先行示范区目标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学习,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团队作用,深入研究和勇于实践,妥善解决和处理新类型法律问题;探索推行律师伴随和指导执法过程的做法,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执法检查的规范流程、标准和内容,结合案卷评查标准和以往败诉、复议被撤销等典型案例,总结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积极应对各类行政处罚工作挑战。
(二)创新宣传方式
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升全民守法意识,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必由之路。为积极做好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接下来我局将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手段,推动落实环保普法责任,形成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随着新修订法律规章的陆续出台,中央、省、市、区对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思路,这些都对普法工作形成了新的挑战。下一步,传播渠道多元化、目标对象精准化、活动形式创新化、宣传效果互动化,仍将是普法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