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法治城市示范”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区党代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不断深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推进依法行政与决策
一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加强权责清单管理,积极承接市下放事权,明确全区行政职权5737项,制定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2020年度区政府5个重大行政决策和2个听证事项,完成区政府在线平台“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建设,通过专栏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公众意见及开展听证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信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是积极履行区委区政府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全面参与区政府各类决策事项,参加区委区政府各类工作会议,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各单位提请审查的法律顾问事项,对区政府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参加区政府工作会议700余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各单位提请审查的法律顾问事项1900多件,其中审查规范性文件26件次,审查各类合同49件次,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62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区现有公职律师47人、区政府聘请兼职法律顾问12人,实现部门、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全程参与街道环卫一体化PPP改革工作、土地征收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对我区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法制审查把关,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清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至今制定的1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在去年梳理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将清理我区政策文件纳入区对各部门的考核,促进政策统一。开展涉及民法典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与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围绕政府投资、产业扶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为各部门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指导。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宝安执法特色。联合区人大法工委、区委政法委和区档案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联合评查,随机抽选全区1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 52宗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类),对照《深圳市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分,通报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引入公证程序,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出台《宝安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柔性执法的若干措施(试行)》,从企业合规服务等八个方面对企业开展柔性执法。落实“气九条”梳理扬尘执法清单,制定案件移动及证据互认指引。制定《宝安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通用指引》,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梳理拟下放至街道的执法事项735项。统筹区19个行政执法部门和5个市垂管单位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事项认领和梳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清单工作,审核各部门报送的不予认领事项申请百余项。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已经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有效提升我区法制工作骨干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开展。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会(视频会议),邀请市司法局相关处室领导到我区就深圳市2020年度“法治深圳建设”指标评分标准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突出关键,压实责任,有效增强领导干部对“法治宝安”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8月19日,宝安区普法办联合宝安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案件活动,由副区长李懿带队,区各有关单位及街道相关负责人近50人在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旁听了案件庭审。7月24日,因投诉人沈某某投诉宝安区某律师代理案件私自收费不开发票、收费后不做事一案,对区司法局关于该案调查的答复及市司法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我局詹文烈局长以单位行政首长身份出庭应诉。
六是深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和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1-11月,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收到复议申请118宗,受理106宗,移送8宗,办结82宗。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8宗。探索行政调解前置,扩大行政调解范围。一是行政复议前行政调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经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36宗,占受理复议案件的38.71%。二是信访前行政调解。与区信访局建立访调对接机制。信访行政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80宗,联合调处76宗,涉案人数395人,涉案金额26000万元。三是行政诉讼前(中)行政调解。与市中院行政审判庭、盐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建立共同推进行政涉诉案件调解工作合作备忘录,在行政诉讼立案前、审判中组织调解,将行政争议化解在法院判决前。2020年5月7日,市中院收到9宗涉宝安区某局的行政赔偿案件,通过前置调解,成功让当事人撤诉。
(二)以依法治区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区有关领导分工,不断完善依法治区组织架构,及时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并出台配套制度提高统筹能力,加强“法治宝安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统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人、财、物方面进行加强,提升机构话语权。组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委员会四个专项协调小组会议。根据省、市工作要点印发《宝安区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部署。
二是开展有关法治督察工作。起草并印发《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督察内容,将法治督察情况纳入“法治宝安建设”绩效考核。参照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深圳建设”考评方案,结合我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明确考核评分细则,考核对象为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等16家党群单位,进一步强化法治宝安建设工作抓手。根据《宝安区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宝安区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各单位分工职责及工作任务,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并定期反馈情况。
三是开展有关法治调研工作。配合省、市做好有关法治建设五年规划、法治建设创新案例、“白皮书”等调研工作,圆满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同步编制我区法治建设创新案例,收集全区党的十八大之后的创新案例,涉及党领导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司法改革、法治社会等多方面。开展我区《法治宝安五年规划(2021-2025)》起草工作,按照指定初步方案、书面材料收集、重点单位走访调研及会议调研等形式,收集有关意见,预计年底形成调研初稿。开展海洋法治公园前期调研工作,从契合海洋经济以及海洋法治理念出发,将其纳入宝安区“十四五”规划内容。
(三)以“先行示范”为标杆,高标准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三调联动试点工作
2019年12月,我区被确定为中央依法治国办“三调联动”试点。2020年3月,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宝安区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三调联动国家试点工作方案》,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改革。截至11月中旬,我区三大调解领域共受理纠纷63893宗。其中人民调解受理总数21970宗,调解成功21440宗,成功率97.59%;行政调解受理总数13256宗,调解成功9550宗,成功率72.04%;司法调解诉前联调收案28667宗,调解成功4392宗。
一是打造“i调解”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全部纳入平台运作。一是整合人民调解专家库、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动调解平台、网格化纠纷调解功能模块等资源,包括219个人民调解组织、1761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大金牌调解智库,4833个网格,5541名网格员,在线集成各类解纷资源力量。二是完善三调联动衔接机制,首批联动10个行政调解试点单位和10个街道,对紧急突发纠纷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拨资源全方位介入调解,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警、收集、研判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对社会矛盾点态势发展的实时掌握和分析评估。三是实行案件督办、案卷检查、情况汇报等制度,实现“一案一档、在线分拨、在线跟踪、在线督办、在线考核”,有效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二是五大先行示范、18条硬核举措打造纠纷调解新格局。全面落实“做强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司法调解、强化三调解联动、强化制度保障”五大先行示范18条硬核举措,多项举措创新引领,如深化商事调解方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共同签署“调调(人民调解与商事调解)对接”战略合作协议,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大局;新设“西乡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智能制造业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制度方面,制定《宝安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职责,以及三调联动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全市首创“头雁引领工程”,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指标体系,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舆情事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三调联动方面,加强调解、行政复议、诉讼、公证、法律援助等衔接联动,全市首创赋强公证,有效提高调解效力;实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前调解前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与人民调解的融合,不断提高矛盾化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以全面普法为重点,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
一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由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带领,编撰并下发《宝安区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重点及要求,加强保障机制。召开“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本年度已选取新安街道、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5家单位接受评议,共有近9万人次关注访问了5家单位的网上评议信息和履职报告,约8.4万人参与评议投票。
二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6月5日正式印发《宝安区市民向宪法宣誓工作指引(实行)》,确定宣誓人员范围、责任单位、宣誓流程、场次要求等,参照区级宣誓点建立街道宣誓点。不断深化与宝安广电中心、宝安日报社等媒体的合作,在电视、广播、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开设法治专栏,如《法治宝安》《法治访谈》《民生访谈》《宝安日报·说法周刊》《局长说法》等栏目。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抖音、APP等特色平台传播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治氛围。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法考试,参考人数2948名,参考率99.13%,优秀率99.73%。完善“宝安第一课”法治培训项目,全年培训300万人次,“宝安第一课”近期荣获2020年深圳市全民终身学习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开展“12.4”主题宣传活动,区普法办在西乡街道大众广场举办宝安区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全区各职能部门参与主场活动。
三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增强群众互动体验。依托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服务中心等现有场所,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参与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基地及法治公园建设。我区四家公司获评2019年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区法院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获评深圳市首批法治宣传教育四星级基地,区禁毒教育基地获评深圳市首批法治宣传教育二星级基地。宝安区十个街道均建设法治主题公园,为群众提供走近法律、学习法律的生动平台。西乡大众广场法治公园、航城黄田法治主题公园、沙井法治主题公园被评为省级法治公园。
(五)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整合网络、热线、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共处理法律咨询服务8020人次,其中来电咨询3992人次、接待来访4028人次。法律援助申请总量为1703宗,其中民事案件1651宗、行政案件20宗、刑事案件32宗。与区信访局、区妇联、区人力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将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司法调解、认罪认罚、涉法涉诉信访、劳动仲裁等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开设绿色通道,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筹建会展中心法律服务中心,11月3日在湾区新产品新技术展示中心6楼设立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会展法律服务工作点并揭牌。
二是持续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宝安模式。深入推进“AB角+统筹”模式(两名执业律师互为A、B角轮流值班,团队全面统筹)、“1+1+N团队服务”模式(一个律师加一个助理加团队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使法律顾问服务全天候不缺席,服务群众零距离。2020年1月至今全区驻点社区律师到社区值班27866天次,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7841件,其中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8488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1440场,参与人民调解工作1780宗, 为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201宗,协助提供法律援助70宗,其他4862宗。
三是进一步拓展新型公证业务,推进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2020年共办理公证案件24797件,公证费收入19928460元。宝安公证处因应疫情防控与竞争压力所带来的新形势,积极拓展各类新型公证业务,通过成立家事服务中心和商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家事、商事公证服务,办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证案件。如免费为65周岁以上自愿的宝安户籍老人办理遗嘱公证,被深圳市司法局称为“宝安公共法律服务的创新实践”,截至目前共办理免费遗嘱公证与遗嘱保管152件;3月份为一宗交通事故办理人民调解协议书赋强公证,为全市开出的首张人民调解协议赋强公证书,截至目前已办理11宗人民调解协议赋强公证。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作用有待强化,行政诉讼量日益增多、败诉率较高,行政调解机制不够完善,调解率低。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活力需要再激发,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委书记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门传达学习省委依法治省委述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各部门深刻认识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区党政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内容,目前已完成该项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至依法治市办备案。区党委部门、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均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并抄送有关法治建设内容报区委依法治区办备案。根据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开展我区依法治区自查工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支撑。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及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及政策实施后评估。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用工作,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深入介入我区重大项目,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推进行政复议机构改革。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推进行政复议机构改革。原则上一级政府只设置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统一管辖以本级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深入落实深圳近期在全国率先建立的行政复议标准体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落实深圳在全国首设的“红头文件”前置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推行政府决策行为的法治化,实现以制度来规范“制定制度”。
(四)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探索和解、协商、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形成全链条解纷新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行政救济机制的整体,合理配置行政救济资源,降低和减少信访数量,减轻基层维稳压力。
(五)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掌握我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积极配合推进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定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推广利用高科技手段辅助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做好执法权争议事项协调,强化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投诉受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督促和业务指导力度。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方式,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更好发挥考评的“指挥棒”功能;根据复议、诉讼等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督导和检查,提高我区各街道、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