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国家、省、市、区工作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建设基础。一是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60项工作任务,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局领导工作例会和党组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督查、有反馈。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宪法专题学习2期,举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民法典》学习共12期,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开展学法考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组织区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网上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坚持制度规范,加强依法行政保障。
一是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化。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局制定印发了《宝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细则(暂行)》,并根据市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研究等制定程序。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市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有14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继续保留、修订、废止的清理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民主科学合法决策。
一是制定并发布《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梳理2020年城市管理重大工作部署,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是加强对政府合同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实行合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指定局法制科(政务服务科)牵头负责我局政府合同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2020年共审查582份合同,出具重大意见30份。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上传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020年共公示行政执法案件6307宗。
二是创新执法考核规则,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新修订印发实施《宝安区各街道综合执法队“执法积分制”考评方案(试行)》,通过考评充分调动街道执法队伍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执法人员多办案、办大案、办要案的意识和水平。
三是继续加强对街道执法队的案审考评工作,每月或季度抽取10宗街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式主要为各街道互相评查,2020年共开展5次案卷集中评查工作。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做好行政诉讼、复议应诉答复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及时做好应诉、答复等工作,在案件办理完成后对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究,防止同类型违法行政行为的再次发生。2020年共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8宗;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首长出庭行政诉讼案为4宗,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均未发生败诉和撤销情况。
(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局领导、全体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宝安区2020年度宪法专题学考暨年度学法考试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举办11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垃圾分类法制专题培训班和1期民法典法制专题培训,举办2期以上领导班子宪法法制专题讲座。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执法一线人员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抗疫工作中,使各街道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在案件质量把关上有些薄弱;二是由于局内部文件合同流转等智慧化建设中,未将合同流转工作纳入计划,导致合同审查依然采用传统纸质件,使合同流转的效率不够高。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0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我区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出成效。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完成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持政务公开。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三化四有”城管队伍建设。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建立学法监督机制。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19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4宗,无被撤销、败诉案件。七是带头学法用法,组织2期班子领导宪法专题讲座,12期中层干部学法讲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内容:
(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用完备的制度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公布、备案和清理程序,明确监督管理责任。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化,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制定并发布《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梳理2021年城市管理重大工作部署,认真遴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涉及民生等重大决策事项纳入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同时,严格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留痕制度。
(三)贯彻执行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力完成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工作。督促街道执法队严格按行政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专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