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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09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普法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法治宝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精神,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制度建设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局制定的《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该规范性文件的修订严格按照深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及时备案、及时解读等程序,做到内容与程序合法,并根据《深圳市政府立法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根据来文通知,对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民法典精神、原则、内容及其他上位法条款的规定。

  (二)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专门研究了财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确定了2020年度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项,分别为宝安区2020年财政综合预算编制、宝安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宝安区2019年财政总决算。编制重大决策目录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三项重大行政决策均在局官网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为切实履行规定程序,三项重大决策事项已履行向同级党组报告、听取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局制定印发了《宝安区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部门权责及内部审核管理制度。同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将单位职能职责、执法依据、行政裁量权使用规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进行了公示。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制定印发了《宝安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每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当年产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分类、整理、归档,装订完成后统一移交综合档案室合理存放,达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的要求。在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明确财监科为我局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具体负责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工作;配备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负责局内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工作,确保重大执法决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达到“应审必审”的要求。

  2、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我局共产生行政处罚案件4件,其中已结案1件,未结案3件;行政检查案件2件,均未结案;行政强制案件0件。上述行政执法案件均做到:在执法过程方面,做到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依据准确;在案卷整理归档方面,做到材料齐全,依序排列,规范装订;在数据填报方面,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等相关系统,做到执法主体信息动态更新、数据及时、全面入库。同时,根据来文通知,对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自评自查、编制案卷目录、撰写自查报告,全面梳理执法案件的办理过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依法自觉接受监督

  2020年1月1日至今,我局共涉行政复议案件5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复议案件的处理结果均为复议维持,诉讼案件判决结果均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做到按时答复,积极配合案件审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在接收法院专递时,及时签收并内部转交办理,不存在无故拒收、退件的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各项诉讼材料,并对诉讼文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从细节着手全面提升应诉工作质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上述5起诉讼案件我局负责人按时到庭参加庭审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用,做好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示范。

  (五)依法行政保障

  1、组织实施宪法法律等学法活动

  一是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20年度我局相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治专题学习会,通过领导干部系统、深入学法,形成自上而下全员学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参加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根据来文通知,我局机关负责人于2020年8月参加了案件庭审现场旁听活动,积极做好学法表率。三是督促相关人员按时保质完成学法考试。现已在规定学习时限内实现2020年学法考试完成率与优秀率双100%,2020年行政执法员网上培训及考试完成率与合格率双100%的任务目标。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根据市、区普法办有关要求,制定了我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重点部署了由财政部门牵头实施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制定活动方案、征求科室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于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当天赴活动现场,为市民进行财政法律问题解答、普及宪法知识。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队伍有待加强。随着近年来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逐渐增多,经济社会变化不断加快,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愈加频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执法人员有了更高期待与要求同法治工作人员缺乏系统、有效培训形成落差,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方式较为单一。经研究发现,我局普法工作在形式上主要采取专题培训会、线上考试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行动上表现为普法对象被动参与普法活动,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统筹、部署、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统筹制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谋划部署全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三是督促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监督;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及时规范提交诉讼材料,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五是部署和参加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不断提升法治思维。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制度体系

  通过规范和完善制度为推动和保障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六统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定期清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度文件合法有效;三是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财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系统深入学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实施体系

  突出权责清单建设,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丰富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形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罚、建档等各个环节办理情况,建立完整的案件档案。落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力求将矛盾彻底化解于基层,节约司法资源。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财政保障体系

  将保障体系嵌入法治财政体系建设全过程,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法治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合理经费需求,同时强化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研究并采纳法律顾问的合理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法治财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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