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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宝安区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2-02 09:1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按照市、区法治深圳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下称“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及上级审计机关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宝安区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标新要求,谋划新举措,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定遵循党对法治建设领导,推行法治建设工作“多层督查制”。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局工作重点位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实施以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部署,分管领导统筹推进,科室负责人全程督办,科室经办人具体落实,各科室积极协办的法治建设工作“多层督查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二是拓展党建模式,深入发掘党建法治推动力。以党建继续引领审计新发展,将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法治知识的学习列入局党组、“三会一课”等会议课题,局长办公会议增设每周一学法律法规课题,并将该学习模式逐步扩展到科室负责人带学形式,打造全局学法良好氛围,提升审计执法纪律建设。三是及时督查督办,主动做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工作。积极配合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任务,由责任科室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定期督办各项工作进度,对各项考评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提升。

  (二)积极推动行政决策各项程序,提升行政决策风险把控能力和质量水平。

  一是制定并公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推动决策民主化。配合考核要求,认真梳理、发布本单位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决策公开度。首创性在官网公开本单位《深圳市宝安区2019年度财政全覆盖审计工作方案(内部决策)》、《深圳市宝安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内部决策)》、《深圳市宝安区2020年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内部决策)》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的草案,分项有效收集公众意见,在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基础上,逐步完善行政决策内容。三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增强决策科学性。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事前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侧重做好合法合规风险监控;结合决策情况,对《深圳市宝安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内部决策)》1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工作,评估效果提出优化建议;遵循程序要求,三项重大行政决策均已归档。四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审查力度,力保决策合法性。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机构的风控功能,由其对局重大课题、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把关;重点参与区桃花源智创小镇一体化建设项目、江碧环境生态产业园建设项目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或区领导交办其他重大事项审计意见的法律审核;截至汇报日,主要承办局内各科室提请审查的法律事项及法律咨询共计31件,审查各类合同6份,阅办涉法公函151份,为本单位决策提供实质性的法律支持。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权责,构建审计业务内控体系。根据宝安区审计局“三定”职责,对标落实审计执法岗位清单,做到“权责分明、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执行”;研究制定《深圳市宝安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等7项业务内控制度,稳步提升审计业务内控水平。二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好国家财政“看门人”。今年截至11月24日,区审计局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19项,上级临时交办配合事项11项,共审计(调查)201个单位,延伸审计53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986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7.03亿元,审计揭示问题305个,审计期间整改金额6451万元,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102条;通过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42亿元;就审计发现的9个事项出具3份审计移送处理书;就5个违规事项出具5份审计决定书;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1篇。三是转变审计执法方式,加大整改监督提升审计成效。规范审计执法程序,注重执法过程记录和文书留痕;探索新方法新方式,进一步优化审计计划、执行、审理和整改“四分离”,落实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做到审计职责权限、程序、审计方式、审计标准、审计保障法定;规范整改工作报告、督促检查、整改分析、信息公开、结果运用全链条,健全整改监督长效机制。四是拓展执法程序监督路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照《宝安区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审计现场跟踪审计,前移审计质量监督关口,着力转变传统审理工作重事后、轻事中的审理模式;对照市、区部署,开通市新执法系统单位及人员账号,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参加市执法系统上线培训活动;参与配合市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熟悉行政执法程序规则,打好审计执法案卷规范“预防针”。五是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实行执法信息动态维护。坚持和完善审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调整优化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加强审计信息分析,提升审计成果层次,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强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保持监督渠道畅通,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内部审核和管理办法》,围绕市、区工作动态,安排专人负责深圳法治信息公开系统、执法证件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等执法平台信息数据录入、公示、更新、维护工作,动态管理执法公示信息。

  (四)继续加强审计执法队伍建设,多方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活动。坚持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与时俱进理念,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区委党校经济研究中心负责人赵文强前来授课;开展“第六期审计大讲堂”暨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区审计局常年法律顾问前来授课;开展局办公会每周一学课题,由各干部轮流对审计业务法律法规规范相关知识授课培训;在全局首次举办干部职工远程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创新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拟举办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按照执法证件申领培养机制,扩大执法人员队伍;制定并落实单位内部年度学法计划,督办审计人员按期完成学法任务并高质量完成考核;加强开展全局公务员学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核工作,全局23名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和全局27名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平均成绩均达到优秀,高标准完成考核要求。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规范法律顾问管理,由常驻法律人员专项办理涉法事项,实行定期收集处理单位涉法咨询模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以法保审,推动审计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区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有待完善。

  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各项程序要求不断提高,区审计局作为政府对内职能部门,审计监督对象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责范围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利益,满足条件的事项数量相对有限,需进一步调整履行路径,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程序管理。

  (二)审计行政执法规范指导机制匮乏。

  对照审计职能,区审计局依法接受上级审计机关业务指导,但至今尚无可依据的行政执法流程和配套行政执法文书,较难完全履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故存在常年执法数据为零的情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方舟同志充分发挥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作用,坚决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推动区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一是严抓审计业务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审计、法律风险预测和规避工作,充分发挥好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指导作用;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跟紧上级步伐,多次组织局领导干部召开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相关会议讲话精神;三是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汇报和计划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带头制定新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四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强调加强审计执法和法治建设的关系,以身作则统筹部署各类学法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善于把握各种法治教育学习机会,用法治思维为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让守法用法成为审计人执法的良好习惯。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的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加强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审计法治建设。包括:持之以恒落实好各项审计工作,加大审计处理力度,强化惩治合力,完善协作机制,夯实联动基础;继续加强法律规范与审计业务相融合的重大决策事前审查制度,提升风险把控能力等。

  (二)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法治深圳建设各项工作,争创法治建设实效,重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的开展及档案归档事宜。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性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利用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做好各项执法决策规范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设内容。同时围绕区中心工作安排,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执法监督。

  (四)致力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继续实行学法计划,创造创新各项学法教育、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养、守法用法意识,与时俱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审计执法队伍。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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